按说,取得“中国绿卡”并在中国永久居住的外国人,还不算中国公民,就可以不受居留地、就业等方面的限制。可是,时下本身迁移就不甚自由的国民,尤其是几亿农民,作为生于斯、长于斯的地地道道的中国公民,何时能享受到这外国人可以享受到的“绿卡”待遇,岂非令许多国人都欣羡不已乎?
近日召开的全国“三农”研讨会上传出讯息,中国城乡二元结构开始打破,正逐步进入城乡和工农业平等发展的新阶段(8月23日《深圳商报》)。不错,新一轮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正在全国各地陆续推开,而且沿用多年的户口迁移审批制度在许多地区已渐渐“冰释”或正在被打破,取而代之的则是以条件准入方式或按实际居住地进行户口登记管理的全新模式。但是,这样的户籍制度改革,目前毕竟还是探索性和局部性的,与业已广泛推开的“中国绿卡”制度相比,显示出了明显的滞后性,尤其是那些迁移中的农民或流动人口的户口迁移入住以及子女入学就业等基本生计问题,都还因为户籍改革滞后而难以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在这种尴尬的背景下,“中国绿卡”制度的推出,又如何不让这些迁移中的国民有一种“二等国民”的感觉呢?
的确,时下已有几个省、市先后宣布废止现行的城乡分离的“二元制”户口管理制度,全面推行新的城乡一体“一元制”户口管理,即名义上已不再有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之分。但是,这几乎是一场形式上的“变革”,旧的户籍管理制度本身拥有的巨大惯性,全国户籍改革的地区差异性的又长期存在,恐怕距城乡人口之间的身份差别从根本上得以改变,并实现公民的自由迁徙和择地居住的目标,还依然十分遥远,更别说是与“其住房、就业、居留地都不受限制”的绿卡制度相提并论了。
市场经济大潮使愈来愈多的国人尤其是数亿农民远离乡土闯世界的欲望变得越来越迫切,农民的迁移和流动也就成为势不可当的时代潮汐。据统计,目前全国流动人口已达1.3亿人之多,其中只有5000多万人登记为“城镇暂住人口”。受体制因素的制约,户口管理更被附加了诸多行政管理职能,城乡人口在劳动用工、住房、教育、社会福利等方面权益存在的较大差异,使迁移中的国民不得不面对来自方方面面的障碍甚至是刁难。而由于户口迁移中的种种限制,欲跨地区迁移的国民要取得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的职业生活来源这样的“落户待遇”,仍显得不太现实,更何谈实现自由迁徙?
国家采用绿卡制度是为了发展经济,适应全球化发展趋势,无可非议,但是,为了解决三农问题,为了国内的安定,中国广大农民似乎也应该引可能快地拿到他们的“绿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