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4-09-02 02:13:00作者:
(据明报新闻网报导)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昨日对浙江省前任副省长王钟麓犯受贿和滥用职权罪案一审判决,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钟麓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犯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
王钟麓曾经担任过浙江省副省长,93年至98年担任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浙江置地联合公司、杭州华源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孙达山在资金借贷、土地转让、土地加价等事项上谋取利益,于98年至2000年间,先后五次非法收受孙达山所送的人民币39万元。
93年至94年,他在担任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期间,在参与深圳金三元大厦、佳宾大厦项目以及上海鸿发苑项目中滥用职权,造成公司损失共计人民币四千四百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