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害百姓,灭绝人性,凭借谁的执照?
革命先烈打江山,三个代表来接班
三个代表不离口,百姓冤案放脑后;
三个代表天天唱,警察造假更通畅;
三个代表紧握手,衙门官员皆朋友;
三个代表牌坊楼,管他百姓冤和愁!
革命残废军人后代被当代上海警察造假陷害 , 三个代表父母官们睡着了?? ?
《警察造假害人民,法院辩称是 “ 瑕疵 ” !这是哪个朝代的王法 ???( 公安--法院一条龙服务 ???)
胡总书记: 上海公安在三个代表大旗下, 公开造假陷害大学生,窃取公民通信记录;绑架公民;非法抓人,关押 ,怀疑上访就辞退你. 简直到了有法无天的地步 ! 恁知道吗? 胡总书记: 上海警察造假害大学生恁知道吗 ???
当共和国的大学生遭受“人民” 警察造假陷害时,三个代表父母官们睡着了???
上海司法如此昏暗,老百姓怎么办???
尊敬的领导:您好!
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今天, 上海市公安局文保分局公然敢明目张胆捏造事实、刑讯逼供、窃取我私人通讯记录,在法院诉讼阶段,还敢篡改伪造法律文书,搞冤假错案,陷害优秀大学生。简直到了登峰造极、没有人性的地步!!!
烦请您能在百忙之中为我们老百姓主持公道,伸张正义,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尊严。
我儿子是上海大学学生,学生会干部,小学是校优秀学生,中学是三好学生,团支部书记,有学校奖状证明为证。
2002年9月30 日上午,被上海大学派出所负责人尤丽芬亲戚打伤左眼反而遭上海大学派出所上级机关文保分局陷害,编造假材料(法庭当庭证实)诬陷我儿子殴打他人,伤天害理到了没人性的地步。我们老百姓现在是有理没处说、有冤没处申,官官相护。难道连中央领导也管不了上海的文保分局这股披着合法外衣的 “ 恶势力 ”么?!
事实如下:
1. 2002 年9月30日上午,我儿子因在上海大学食堂排队买早饭,被前来插队的另两名学生赵某、宋某(上海大学派出所负责人尤丽芬亲戚)殴打致伤左眼(有当天照片、验伤单为证)。
2. 我儿子随后去校医院包扎眼睛,回教室上课途中,正好碰到赵某,我儿子要求他去学校老师那解决问题。赵某不肯去,另两名同学上前拉拉扯扯,时间一分钟左右,我儿子始终未动手。
3. 随后,赵某又叫宋某(尤丽芬亲戚)。宋某又叫了 20 多名学生冲到校医院门口对我儿子等三人进行殴打。
4. 当天中午,我儿子在上海大学派出所开了验伤单去大场医院验伤,下午将验伤单交给上海大学派出所民警。(现在材料中, 我儿子验伤单已被警察抽掉了)
5. 当天下午 5 点左右,另一名同学周某到上海大学派出所证明我儿子被打的情况,但遭民警拒绝,后在袁萍老师的带领下又一次去派出所作笔录。(现在材料中, 这份笔录也被警察抽掉了)。
6. 晚上在上海大学宿舍门口照相馆拍了数码相片 (我儿子被打伤左眼照片 ), 班主任袁萍 , 班长李畅知道拍照情况。
7.2002 年10月7日下午,上海市文保公安分局原治安副科长王进喜在上海大学派出所打电话叫我去上海大学派出所。王进喜讲:“尤丽芬这个人很不错的,我们市局很多领导的小孩考大学缺几分,都是我来找尤丽芬的,都给解决读大学了,市局纪委原副书记陈荣华的女儿也是我找尤丽芬帮忙,弄进大学读书了。这次你要给我面子,给你儿子小小的处分,大家就算了” 我听了后非常气愤,随后与王进喜发生争吵。
8. 10月15日上午9时许,王进喜带了7,8 名民警开了警车, 到上海大学将正在上课的我儿子抓到了文保分局(根本没有传唤证,材料中没有签名的传唤证是警察自己后补的)关押在一间房间内,不给饭吃,不给上厕所。打我儿子头、耳光,开足冷空调,硬要我儿子承认打过人,也没作任何记录(但现在却出现了一份警察伪造的,没有我儿子签名的笔录)一直关押到深夜 11 点多,非法关押长达 14 小时。在我爱人交涉下,才将我儿子放回。到家后我儿子怕冷发高烧,到医院抢救接氧气,疹断为肺炎(有病历,上海卢湾法院开庭时已递交法庭及验伤单收据)。
9.11月19日上午9时许,王进喜又一次带了 7,8 名民警,开了警车到上海大学,将正在考试的我儿子抓到文保局,也没有传唤证(现在材料中, 文保分局又一次伪造了没有我儿子签名的传唤证)。一直关押到晚上 22 点多。并开出了拘留我儿子15天处罚决定书 , 罪名是殴打他人(赵伟)造成轻微伤害(没有司法鉴定,是文保分局凭权力认定的结论)。但是,赵伟的笔录上清清楚楚的写道:“我不知道是谁打我,我不能瞎说。” 换言之,是文保分局警察认定我儿子打人,那我儿子就该背上打人的罪名!!!(有赵伟本人笔录为证)
10 . 2002 年11月20日,我们向上海市公安局法制处提出行政复议。但是,市局法制处根本不予理睬, 2002年12月30 日作出了维持文保分局的决定。
11 . 2003 年 1 月,我们向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卢湾法院开庭,我方律师当庭指出文保分局先开拘留单,没有司法鉴定伤势的结论,仅凭上海警察的认定,并伪造我儿子“事先告知笔录的签名” 、后找旁证材料等程序违法,但卢湾法院于 2003年6 月10日仍作出维持文保分局的判决。
12 . 2003年6月,我们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8 月7日,一中院开庭,在法庭上文保分局将前面所提王清笔录时间伪造篡改提前,被审判长当庭揭穿,文保分局应诉人也只好当庭承认了伪造笔录时间的事实。但奇怪的是: 2003 年8月28日,一中院以文保分局篡改伪造法律文书为“ 瑕疵”为由,又一次为文保分局辩护、开脱,做出了维持文保分局的判决。法院的天平倾斜了
13 . 2003年9月,我们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高院只看文保分局 伪造好的书面材料,(就是伪造好的材料也是漏洞百出)于 2004年3月8日作出驳回我们申诉的决定。
14. 我儿子因被上海市文保公安局栽赃陷害,作为家长,我多次向有关部门领导写信反映,反映文保分局“ 办黑案” ,反映市局纪委书记黄菊良包庇纵容,但信件都转到了黄菊良手中,惹怒了黄菊良。认为我拿了公安工资,却要讲公安的黑暗面,公然对我打击报复。以“ 莫须有” 的罪名将我辞退。
2004 年3月1日,我因为儿子被上海政法部门陷害想不通,买了车票到北京散散心,3月2日中午到了北京,当时我已买了3月3号回上海的飞机票。 3 月2日晚上,上海市公安局纪委副书记曹德林带领 7,8 名忠实的随从将我绑架回上海,又是拍录像、又是拍照,并扣押我随身一切物品,包括我私人钱财,我儿子打官司的律师代理意见书等证据材料(上海公安丧心病狂到如此地步,严重侵犯人权),随后非法关押我 48 小时。因我母亲听到此噩耗,煤气中毒送到上海 85 医院抢救,上海公安才将我放回,并连续全天监视 3 天 3 夜,限制我人身自由,我气愤之下,跑掉了。4月5日又莫名其妙的将我辞退。简直到了没有党纪国法的地步。
上海公安简直成了黄菊良私人开设的地方武装。在 “立党为功、执政为民” 的口号下,害了我儿子一生,又来害我,害我们全家。伤天害理、天理不容!!!上海公安可以公开造假,陷害优秀大学生,老百姓不能反映,反映了就要被辞退,不知现在是什么朝代!
我患疾病,长期病假在家一年多,无故将我辞退,不但看病不能,而且断我今后生活来源,真是惨无人道!害得我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这与党中央、提出得 “执政为民” 精神哪一点相符?有权就有一切的霸权主义不顾人民死活?凭权力打击报复就没有人管!!!上海难道真的与党中央平起平坐?现在的党中央难道真的管不了上海的批着 “合法” 外衣的恶势力?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受冤屈,党中央都管不了,那么我们还能找谁?
恳请您能在百忙中给予关心解决,并请您 -- 人民的好领导能抽空给予我回复。盼!盼!盼!(请不要将信件转到市局纪委黄菊良手中,我怕遭到更恶毒的打击报复,他们有权有势)
恳请给与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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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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