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区政府强征强买土地的经过

作者:作者:愚夫 发表:2004-09-25 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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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0月,西安市未央区大明宫办事处刚家寨东村一组组长朱七一召集本组的村民“代表”,在距西安80多公里的杨凌开会,解决区政府统征本组土地的问题。参加会议的有未央区土地局土地科科长王利刚,大明宫办事处土地办干部赵新民。

刚家寨东村一组有村民88户300多人,现只剩下82亩耕地供村民为生。从1998年起,未央区政府就要将组里的68亩耕地征用,后来农民了解到,是卖给万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建商住楼。

村组从未就征地事宜召开村民大会讨论表决,就连告知商议也没有过。参加杨凌会议的13名村民“代表”,根本没有经过村民大会推选,全部都是组长朱七一指派任命的。有些村民“代表”在会上提出疑问:建商住楼应该用市场买卖的规则,政府只有监督权,没有买卖权;附近条件相同的地块,同样是政府出面征用,每亩补偿是70万元,现在政府定的补偿费太低;这样的事不经村民大会讨论通过,恐怕定不了。王利刚说:这块地卖也得卖,不卖也得卖。“代表”们如不签字就不能回家。经过六天软硬兼施威逼利诱,迫使12名“代表”在会议记录上签了字。随后,朱七一就组织“代表”们在附近游玩,王利刚给每个“代表”发了一个信封,在没有签字的代表郭绪刚的信封内装有人民币1000元。

2004年4月21日,组长朱七一与未央区土地局签订了68亩土地的统征协议,每亩9 万元。随后组长朱七一带领这些村组“代表”到越南旅游,顺路还游玩了南宁、桂林。在途中,组长朱七一又发给每个“代表”一个信封,在“代表”郭绪刚的信封内装人民币1000元,接着朱七一拿着在本村仅剩的另一块土地上为村民有偿提供住宅的合同,要每个“代表”签字。杨凌会议和出国旅游共计14天,耗资约 12万元。

刚家寨一组的村民除组长和这些“代表”外,没有人承认这个卖地合同的合法性,坚决反对利用职权、强征强买的掠夺行为。村民们连续到西安市政府反映问题,但都没有得到解决。5月24日上午,村民们又一次到市政府门前抗议。村民们展示的横幅上写着:“强征强买,无法生存”,“还我土地,还我人权”。@

答询电话:

村民郭绪刚 13201596536  张拯民 13110419951

苏春让 029-86524391  李培友 13571942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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