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文章报导,1999年12月9日,江泽民和叶利钦签订了《关于中俄国界线东西两段的叙述议定书》,构成了今后中俄边界的法律文件。该次签约只在《人民日报》作出了简短报道,称两国圆满地解决了边界问题,但没有提及条约内容。当时作者就曾及时指出,条约是中国单方面放弃对被苏联侵占的领土提出要求,是以新的“平等条约”来合法化旧的“不平等条约”。
这个条约的要害是,它使中国永远丧失了约1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不包括外蒙),相当于40个台湾。而这些土地,是苏联领导人列宁曾经三次发表政府声明要归还给中国的。
作者曾试图从现实可能性的角度来理解江泽民和中共这样做的“苦衷”,但当无奈地面对这个事实时,不得以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中共在这个问题上连被它讥笑为卖国而赶下台的国民党政权还不如。国民党政府在领土问题上对苏联的斗争,一直持续到50年代初期它退守台湾后仍然在1953年在联合国提出“控告苏联”的提案。而中共虽然在建国之初就宣布不承认列强强加给中国的“不平等条约”,然而对被苏联占领的土地却从来不吭一声。
第二,江泽民在这个问题上比共产党其他领导人都不如。毛泽东主政期间,他和他的同事曾经多次公开提出苏联侵占中国的领土这一事实。邓小平主政期间,在中苏恢复领土问题的谈判上,也要求苏联必须先公开承认它的部分领土是沙俄时代从中国掠夺的。到了江泽民时代,却看不出他有坚持邓小平这个前提。
第三,这个标志着中国正式放弃偌大一块领土的条约,从谈判的过程到最后签署,都没有公开过。据作者了解,即使贵为人民代表大会,也无缘与闻其事。如果中共当局不想公开条约的谈判和签署过程的话,则普通中国人也是无权知道中共是如何代表我们永远放弃索还土地的权利。
所以作者认为江泽民以及中共都欠中国人民一个交代,因为国家领土不是一党之私产。他和中共既然作出这个决定,就有义务和责任向人民详细交代其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