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德润说这话时,他女儿仇映红的尸体已经停放了8年之久。1996年9月9日凌晨,刚从中央美院毕业的仇映红在与男友苏清福的同居住所中敌敌畏中毒。苏清福先将仇映红送到空军总医院抢救,后来又由北京市急救中心转送至皇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公安部门最后认定仇映红系自杀。9个月后,儿子仇中伟又在调查妹妹死因的过程中车祸遇难。一双可爱的儿女相继撒手人环,让仇德润夫妇陷入了难以言状的悲痛和深深的疑惑之中。从此倔强的仇德润夫妇开始了长达8年的查证和诉讼。8年中他们告过女儿生前的同居男友苏清福,但被法院判决败诉。今年初,仇德润夫妇又将曾急救过女儿的三家医院北京空军总医院、北京市急救中心、中国医学基金会海淀皇苑医院起诉到法院,要求三家医疗机构赔偿50万元。此案因最后救治仇映红的皇苑医院被法院认为“已不存在”而拖了下来。十一放假前,法院通知仇德润皇苑医院找到了,今天下午,此案将在西城法院继续开庭审理。仇德润告诉记者,除了这一诉讼有了进展外,公安部门已经答应对仇映红的尸体做第三次尸检。
三医疗机构今上被告席
仇映红在空军总医院抢救时为何突然被转院是仇德润最大的疑惑。据苏清福说,转院的原因是经咨询得知像仇映红这样的病人应该做透析治疗。但空军总医院夜间不能透析,因此才转至皇苑医院。
仇德润认为,仇映红被送到空军总医院后,病情得到控制,但仍未脱离危险。根据卫生部有关规定,完全有治疗条件的空军总医院不应同意急救中心将危重病人仇映红转走。而急救中心也违反规定,用普通车代替救护车,将仇转至医疗技术较弱的皇苑医院,并长时间未进行救治,致使仇死在皇苑医院。三家医院均应对仇映红的死负有责任。
今年初,此案在西城法院第一次审理时,空军总医院表示:“转院是自称仇映红亲戚的苏清福再三要求的,苏还自己叫来急救中心的救护车和医生并表示后果自负并签了字。因此,空军总医院根本不存在过错。”急救中心也表示:“转院前给皇苑医院打过电话,该院说可以为仇映红进行血液透析治疗,急救中心只是承担转院的运输功能。”
仇德润说,苏清福声称是急救中心建议他们到皇苑医院的。这次皇苑医院找到了,究竟谁是谁非,只有通过法律来证实。
存尸8年将重新鉴定
在通过诉讼寻找女儿死因的同时,仇德润不断地申请对仇映红尸体进行第三次鉴定,今年7月,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同意帮助联系上海司法鉴定中心法医异地鉴定。
谈到为什么进行第三次尸检时,仇德润说:“两次尸检的结果有很大出入。第一次尸检的法医也参加了第二次尸检,这是不合常规的。”公安部二所做的第二次尸检鉴定称:“仇映红左顶部头皮有皮下出血,右臂及右腿有软组织挫伤,分析曾与他人厮打。”此外,“仇映红心前区等处有5个穿刺针眼,双肺淤血水肿”。对这些伤痕,警方解释说:“死者在送至医院时无外伤,因转院、治疗及移动过程中有可能造成轻微外伤。”仇德润说:“女儿中毒后,苏清福和他的司机开车一起将仇映红送到医院。像他们这样的非专业人士在运送中都没能给女儿身上造成伤痕,倒是急救中心在转院时造成了这么多外伤,而且双肺还有淤血?”
“不仅如此,两次尸检都没有对仇映红的指纹进行鉴定,这样就无法与敌敌畏瓶子上的指纹进行比对,也就无法看出敌敌畏到底是我女儿自己喝的还是别人灌下去的。我们自己请医师查看女儿尸体时发现,她的口角左下方有一块拇指大小的皮肤撕脱,我怀疑这就是强灌的痕迹。”这些疑惑让仇德润始终觉得女儿不是自杀。仇德润通过司法部联系到了上海司法鉴定中心,而且已经把前两次尸检的材料送过去了,他希望第三次尸检能把他对女儿死因的疑惑彻底搞清楚。
事件回放
苏清福,福建南安人,曾是青岛电站阀门厂北京供销公司经理,在北京西站供热厂工程建设过程中,通过行贿向供热厂推销了2000余万元的劣质阀门,为此他1999年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之后此人就不知了去向。
1995年2月,仇映红与苏清福相识。11月,两人开始同居。通过调查,仇德润认为,苏清福有合理的杀人动机。据仇德润介绍,在女儿死前1个月,他们得知女儿与苏同居后就要求女儿一定要与苏清福领结婚证。仇德润推测,女儿逼着苏清福结婚,而在福建老家已有妻儿的苏清福办不到,但仇映红又掌握着苏清福行贿的证据,于是后者就将敌敌畏强灌入前者口中。但苏清福声称双方吵架后,仇映红躲在卫生间里喝了敌敌畏,是他闯进去后才发现的。2001年仇德润以人身损害为由起诉过苏清福,因公安部门认定仇映红自杀,法院最终驳回了仇德润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