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过去了,公安局却一直没有拿出案发时承诺要给的死亡结论--一个合理的解释。
□本报记者 韦文洁
枪口 “正对着我们”
从2000年下半年到2003年年底,侯怀亮一直试图找到“曾和儿子一起参与袭警”的其他人员,但他们有的在读大学,有的已经参加工作,联络到的人回答他的除了“不知道”、“不认识”、“没参加”外,就是沉默,长久的沉默。
在去年年底,一个叫阙鹏飞的年轻人,道出了他经历的“5·15事件”。
“那天晚上大约11点左右,我和张志伟、齐琪等三人一起从商贸路由西向东走,刚刚走到县城大十字街口时,一辆110巡逻车停到了我们三人面前。车上一位穿着制服的警察问我们是干什么的,并要带我们三人到局里询问。这时,一辆昌河面包车从十字街西边开了过来,车上下来了大约有十来个人,不知为什么他们和 110的人争吵起来。没吵几句,旁边突然传来了一声震耳的枪响,吓得所有人都开始乱跑,包括110巡警。我在从十字街由西转向南跑的过程中,看到在十字街东北角的电线杆旁站着一个人,枪口正对着我们。“就在我跑到离警车有20米左右的小胡同口时,听到身后‘扑通’一声,一个人栽倒了,我与另一个人赶紧扭头伸手去拉他,可拉了两下都没有拉起来,我只好继续往前跑,但没跑出几步,我的右肩猛的一疼,趴到地上昏死了过去。醒来后,我躺在一家诊所里,别人将我背过来的,医生已经为我取出了肩上的子弹。事后听说,被打死的是县里古吕镇中学的初三学生侯华伟,才16岁,而开枪打死他的是安庆民--县公安局副局长。公安局抓了几个人,但问过笔录后就都放了。”
20岁的阙鹏飞是新蔡县杨庄乡罗庄村村民,阙鹏飞还告诉侯怀亮:“那天晚上的枪声至少响了五六次。”
10月28日,在阙鹏飞家,阙父仍感到十分后怕:“当时如果子弹打偏一点,鹏飞可能和侯华伟一样被枪打死。”
“袭警” 16岁学生被击毙
一天都不见儿子的人影,心急如焚的侯怀亮正盘算着要不要到公安局报案时,公安局却主动找到了他们。
2000年5月16日下午5时左右,侯怀亮接到堂弟侯怀龙的电话:“县公安局棠村派出所所长吴军刚刚把我喊到警车上,问我认识不认识侯华伟,他们家有没有什么当官的。我说,没有听说姓侯的有啥当官的。然后吴军便告诉我华伟在棠村出了车祸。”随后,侯怀亮在县城新正路口找到了吴军。吴军却没有提及车祸的事。
“当时我很着急,就不断问孩子在哪儿出的车祸。可能是被问得急了,吴军最后才告诉我,侯华伟在县城大十字街聚众打架被反弹的子弹打中了。一共打中了两人,一个重伤一个轻伤。当我要求去看看孩子时,吴军却说还不能断定伤者就是我的孩子,他让我先回家等候通知。”
2000年5月17日上午11时,侯怀亮随民警郭敬广到新蔡县第二人民医院认尸。“我趴到孩子脸上仔细看了看,的确是我的孩子华伟,左耳朵下面有个弹孔。”
随后县政法委副书记陈鸣和县公安局蔡政委、民警郭敬广等4人向侯怀亮通报了案情:侯华伟参与了黑社会,5月15日晚在县城大十字街参与黑帮性质的聚众闹事,因袭警被击毙。
侯怀亮当时提了3个问题:一、子弹反弹问题。验尸证明是不是确定是子弹反弹给打死的;二、我儿子在黑帮里起了什么作用;三是埋葬费问题。在公安机关答应尽快给出验尸报告和结果的情况下,侯怀亮在公安机关代写的保证书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保证以后不到公安局纠缠。
侯怀亮说,当时不论是在医院里还是在给儿子送葬时,公安人员一直不离左右。儿子的尸体掩埋后,公安局给了他家1000元的“照顾金”,事后还发现有一张百元假钞票。
“打黑” 新蔡提前开枪
侯华伟下葬后,侯怀亮就开始往县公安局和县政法委跑,要公安局当初承诺给予侯华伟死亡的正式定论,但每次都让他“再等等”,这一等就是4年,公安局至今依然没有就此给过他任何的正式说明。
10月29日上午8点半,急着要出去开会的新蔡县公安局长王一峰,给记者看了一份《会议纪要》。在8月12日上午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立斌主持召开的公检法司四长会议上,形成了一个意见:“5·15”涉黑涉恶团伙在当时已严重影响了全县的社会稳定,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安庆民同志在非开枪不能制止的情况下,依法使用武器,有效制止犯罪,是依法正当行使职务的行为。
王局长说,关于侯华伟的死县里早有结论--涉黑团伙袭警。
在新蔡县公安局《关于2000.5.15涉黑团伙暴力妨害公务一案的情况汇报》中是这样描述的:当晚11时许,县公安局值班副局长安庆民上街检查“打黑”行动卡点的工作情况,返回县局行至大十字街处(此处距公安局不足100米),听到后面有人吆喝:“撵他,给我打!”看见有20余人手持砍刀、棍追打一个人(梁秀成),遂拨打“110”指令治安巡警大队出警。值班民警冯斌、王伟带领巡警队员闫锋、葛龙、吴有力赶到现场,在大十字街西控制了3名可疑人员返回大队盘查(经查三人与本案无关)。躲进巷内的打人者李俊、刘伟等人见警车离开,又持械出来搜寻被追打的梁秀成。安庆民又指令110出警,值班民警冯斌、王伟带领巡警队员闫锋、葛龙、李林又出警,在大十字街南侧发现有三个年轻人形迹可疑,遂上前盘问,刘伟等20余人见民警控制了团伙成员便开车驶到出警人员处,边高喊:“不准带俺的人,快把人放了,快放人。”边持棍、砍刀朝出警人员身上、头上乱夯乱砍,把钢盔夯得砰砰响,将出警人员打伤。安庆民见口头警告无效,便鸣枪警告,他们仍然继续行凶。安庆民再次鸣枪警告时将一名歹徒击倒,才制止了这起妨害公务案进一步恶化。经侦查:这是一起严重涉黑团伙暴力袭警妨害公务的恶性案件,安庆民当时使用武器正确。新蔡县公安局还认定,当晚侯华伟用铁棍殴打民警。
对新蔡县公安局副局长安庆民而言,在此事件中他不亚于一位英雄人物。“那天晚上11点多,我穿着便服检查完县城执勤点后……出警人员第一次离开后,我仍在现场观察。面对凶残的歹徒,我果断开枪,将正在凶狠殴打民警的侯华伟击倒后,其他人全部逃窜。那天我共打了6枪,如果我是违法开枪,恐怕早被处理了。我听说,那伙人还有火药枪但后来没找到证据。” 安庆民在“5·15事件”自述中写道:“正是这一枪打响了新蔡打黑除恶第一枪,使新蔡的打黑除恶行动在全国提前了半年。这一枪打出了政法机关的声威,重创了黑恶团伙势力。”
“不清楚,我真不清楚”
“5·15事件”最终结论,新蔡县公安局《关于 2000.5.15涉黑团伙暴力妨害公务一案的情况汇报》中是这样介绍的:“本案涉案人员阙鹏飞、陶志强、刘伟等人因涉黑犯罪已被判刑,李进、郑红杰、张志伟等人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取保候审,李俊等部分人员批捕外逃。”
阙鹏飞、陶志强二人的确被判了刑(二人分别于去年和今年出狱),但在新蔡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2001]23号中并没有“5·15”袭警的只言片语。两人判刑是因1999年1月4日的一起案件,与本案无丝毫关系。
10月28日下午,记者见到了被新蔡县公安局认定为黑恶势力袭警案的主要组织者之一刘伟。刘伟说:“当天晚上,我们确实去了二三十个人找梁子(梁秀成),具体找梁子干啥我不清楚。由于没有找到人都散了,根本不存在打架的事。当天晚上公安局一个人也没有抓到,后来也就是问问笔录。我没有听说谁因为那天晚上的事被判了刑,如果真的是袭警早被判了。”刘伟交了2000元的取保候审金后再也没有人找他说过此事,他本人从没有因涉黑被判过刑。
侯怀亮大惑不解,难道当晚20多个人里面,只有他16岁的儿子一个人“黑帮袭警”?
关于“黑帮袭警”的对话
10月28日晚上8点,记者来到了原政法委副记、“5·15”善后工作组组长、现任司法局长陈鸣家。
记者:您知道侯华伟涉黑袭警的经过吗?
陈鸣:不清楚。
记者:侯华伟什么时候参加了黑帮,打伤了哪个警察?
陈鸣:不清楚。
记者:当时定性侯华伟涉黑袭警依据什么?有哪些证据、证人?
陈鸣:不清楚,我真不清楚。别看我当时是组长,但这一切都是上面安排好了的,让我说什么我就说什么。
记者拨通了公安局安庆民副局长的电话,但电话响了很久,却一直没有人接听。
在新蔡县城大十字街,每当记者问及此事,街两旁店铺里的人都紧张兮兮地摇着头说:“不清楚,不知道。”也有的欲言又止:“你问公安局吧,他们干的事他们最清楚。”
在县城十字街西南角一家临街店铺的卷闸门上,整整四年过去了,两个枪眼依然清晰可见:一个距地面一米五高左右,一个距地面仅20公分。侯怀亮对记者说,从两个枪眼的高度上看,这显然不是鸣枪示警时所应击中的角度。他心里一直迷惑:根据现在的枪械知识,通过子弹射入的深度是能够测出被射者与开枪人的距离的。为什么四年来公安局不给我们死者和伤者家属解释呢?穿着便服的警察一个人可不可以带枪支检查工作呢?“如果我的儿子和阙鹏飞袭警,那么被枪击中的部位应该是正面而不是背面。”
儿子的同班同学已陆续考上大学或参加工作,每次见到他们,侯怀亮就要大哭一场。
(法制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