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4-12-15 19:03:00作者:
据中国信息中心消息,近日,大连市内各网吧经营者就市文化局给电脑加装“电子眼”(木马程序),并且每台电能每年加收35元监视费的行为表示不满。
首先,公安局已经安装了“守护神”而文化局还要又装一套监视软件,如此行为不是多此一举吗?同时交钱的方式令人不解的是,要每年将钱交给沈阳一家电脑软件公司。(这个收费的交钱方式确实是令人费解,在辽阳市,文化局要求将这笔钱交到市防空指挥部,真不知道监控电脑与防空有什么关联?)这分明显示出大连文化局这笔额外收费的不合法性,其目的地完全是为了掩盖其收受贿赂的事实。
另外,很多顾客在使用电脑时,所有的个人信息将暴露在文化局监视系统里,一旦有顾客的在金融方面与商业技术上有失窃事件发生,责任由谁来负?一些业主已经表示要将事件上诉到省文化厅,如果省里得不到合理的答复,他们将直接上诉到国家文化部。
《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