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诗云:行路难,难于上青天。今有人仿其诗叹曰:告状难,难于上青天。谓予不信,请看最新一期《财经》杂志的一篇报道:16年前,黑龙江大兴安岭塔和县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杀妻灭子命案,犯罪嫌疑人韩建勋的供述与警方现场勘查、物证鉴定的结论完全吻合。但是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很快踢起了“皮球”,使得案子一拖再拖。被害人杨永霞的父母不断上访上告,直至惊动了中央领导,此案在大兴安岭中级法院还是不了了之。今年2月,原黑龙江省委副书记、省政协主席韩桂芝因牵涉腐败被中纪委“双规”,韩建勋一案遂重新引起司法机关的重视。
省政协主席韩桂芝倒台之后,犯罪嫌疑人韩建勋再度归案,两者显然绝非偶然。原来,1988年韩建勋涉嫌杀妻灭子之时,其母梁春菊是塔和县知青办公室主任、县劳动服务公司经理,与时任大兴安岭林管局副局长的韩桂芝混得很熟;1990年前后,韩桂芝的长子与梁春菊的女儿、韩建勋的妹妹结婚,此时韩桂芝已调至省城,在仕途上一路扶摇直上。在塔和当地,“两韩”亲家无人不晓,犯罪嫌疑人韩建勋得以利用取保候审的名义长期逍遥法外,与这一层特殊背景无疑大有关系。
被害人杨永霞及其父母的遭遇惨烈至极,但恕我直言,在中国国情下,上述情形却也不足为奇。不过,犯罪嫌疑人韩建勋的妹妹是高官韩桂芝的儿媳,怎么听起来觉得有些耳熟?对了,去年10月哈尔滨发生轰动一时的“宝马撞人案”,社会上、互联网上盛传,肇事者苏秀文是省政协主席韩桂芝的儿媳,所以法院对其从轻发落。尽管包括韩桂芝本人在内的多名高官都出面“辟谣”,声称苏秀文不是韩桂芝的儿媳,和她没有任何关系,甚至和她身边的工作人员也没有任何关系,但很多人还是抱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态度。这种坚信既立足于既往经验,也生发于对某种“中国国情”的判断,而且稍后还得到了事实印证--据媒体披露,苏秀文虽然不是韩的儿媳,但通过盘根错节的渠道,她与韩还是存在一定的渊源,不能说“没有任何关系”。
有理由猜测,去年“宝马撞人案”发生后,民间盛传肇事者苏秀文是“韩桂芝儿媳”,“谣言”的出处正是来自1988年塔和县的那起杀妻灭子命案。该案发生后,塔和县的很多人都知道,黑龙江省的许多人也都知道,韩建勋涉嫌残忍地杀害了自己的老婆和孩子之后居然安然无恙,被害人的父母十几年来从黑发告到白发始终毫无结果,这一切都是因为韩建勋有一个妹妹是高官韩桂芝的儿媳。渐渐地,在塔和县和黑龙江省,“韩桂芝的儿媳”成了一个符号和象征、一种隐喻和暗示。所以,当同样触目惊心而且令人遐想无穷的“宝马撞人案”发生后,人们会很自然地想到,在黑龙江这样一个相对不发达的地方,开得起宝马车且如此狂傲的人,十有八九都有非同一般的背景。接下来的可能是,苏秀文与韩桂芝有着某种“渊源”的消息从“小道”传开,有人立马就联想到“韩桂芝的儿媳”,联想到韩桂芝利用职权包庇亲属的“故事”。于是,15年前塔和县命案的关键因素--“韩桂芝的儿媳”,在街谈巷议、网络“审判”等“小道消息”的传播途径中,被“移植”到了 15年后的“宝马撞人案”上。韩桂芝冤吗?一点儿也不冤。
“宝马撞人案”不是韩桂芝落马的直接诱因,但在将韩桂芝推上前台,令其引起中央“注意”方面却功不可没。同样,“韩桂芝的儿媳”在“宝马撞人案”中尽管乃不实之辞,但在塔和县命案中却是尽人皆知,若没有关于“韩桂芝的儿媳”的传言,“宝马撞人案”断不至于闹得沸沸扬扬;若没有“宝马撞人案”的强力“催化”,韩桂芝将于何时落马似亦属未知……古人说得好:“化当世,莫若口”,“街谈巷说,必有可采”,“因人见风俗,入境问方言”。从塔和县命案中的“韩桂芝的儿媳”,到“宝马撞人案”中苏秀文与韩桂芝关系的传言,经验和教训再次证明:民间的传言、网络的议论尽管有时难免散乱、虚浮、偏颇、真伪参半,但往往都建立在一定的事实和逻辑基础之上,都真实无虚地反映了一定的民意和舆情,为政者、决策者当悉心明察,万不可一概视之为虚妄的流言与粗鄙的非议。
江南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