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5-01-06 21:10:00作者:
吃“回扣”700元。后被父亲发现,要求店方改回配置未果,遂投诉至卢湾区消保委。
日前,冯先生带着儿子到卢湾区某数码广场电脑柜台购买电脑。冯先生按自己要求配置了一套,其在柜台内付款,儿子跟随店员到仓库取配件进行装配。店员在无意中提及如把主板、内存、CPU等更换为别的品牌可省下一部分钱。
儿子一听这话,就与店员商量更改主板、内存、CPU三个配件的配置,省下700元还其,但不要将此事告知其父。店员让儿子签字确认后,按儿子要求装配了电脑,并将700元直接退还给儿子。
电脑拿回家后,冯先生发现了配置情况与其要求不一致,找到柜台才了解了其中原因。但冯先生认为店方应该按其要求配置电脑,而不应听其儿子的话随意更改,要求店方按原价改回配置,店方不同意,理由是上机的配件被拆封,再退回已造成损失,原来的配置如拆零安装成本又得增加。
新闻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