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亮事件凸显体制之痛 该不该被除名?
作为在役运动员,他的无形资产被宣布为属国家所有;作为娱乐界人士,他又被宣布为英皇所有。不过现在看来,在这两个方向上,田亮暂时都处在不能靠岸的尴尬之中
雅典奥运会落幕半年之后,田亮成为中国第一个因违规而被开除出国家队的奥运金牌选手。游泳中心主要依据的,是9年前的一份通知。1996年11月19日,当时的国家体委下发《关于加强在役运动员从事广告等经营活动管理的通知》,强调相关活动“必须经组织批准”。
这份通知的第一条的第一句话就是:在役运动员的无形资产属国家所有。
“漂亮”这一份儿算谁的?
田亮的看法显然与这一断语有所悖离。在本报1月23日刊发的对他的专访中,田亮就曾表示过对传统做法的怀疑:“以前队友们都是通过跳水队接拍广告,这样可能不能专业地保护好每一个运动员的价值。”
田亮表示,这一怀疑是他愿意签约英皇的原因之一,而在游泳中心看来,签约英皇恰恰是最不可容忍的举动。
雅典奥运会造就了50名中国奥运冠军,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遵守着1996年的那份“通知”。不过,田亮很清楚自己的与众不同,持续高涨的人气,又使他很难满足于一般性的个人品牌开发。如田亮的经纪人刘韬所说,他“具备明星气质”,“不用就浪费了”,因此才在奥运会后的半年里,给人以在商业的道路上一路狂奔的印象。
刘韬认为,这就是田亮与游泳中心渐生龃龉的原因。他相信,“田亮这么走,主要因为是他有这些客观的条件。”
作为一个运动员,26岁的田亮显然已经不再年轻,很难像刘翔一样专心致志地去实现野心。另外很现实的事情是,中国的跳水世界冠军多的是,没有110米栏那么稀罕,单靠成绩,他跟后者是比不了的。再有,跳水项目不像110米栏,没有黄金联赛那样的美好“钱程”。
1月30日,已被“罢黜”的田亮低调赴上海拍摄广告。刘韬说,其实这就是去完成2004年9月签订的一份合同。在2004年9月,田亮连签了两个高额广告合同,刘韬当时曾对媒体夸耀说:“田亮都快成了中国的贝克汉姆了。”
与现在的贝克汉姆相比,田亮更像是那个未遇维多利亚之前的曼联7号。他们都有着健康的形象,以迷人的微笑著称,在明星之路上,走的是一条阳光、亲和的路线。对于英皇娱乐公司来说,这一点意味着田亮还有很大的可塑空间。
把田亮签约英皇当作一桩空头炒作事件并不公平,据香港《东方日报》报道,合同价值不菲,“3年1千万港元报酬”,而且写有“一切为跳水让路”的条款,显得规范而且合乎双方的长远利益。
刘韬说,签约英皇娱乐是一个很慎重的行为。从2000年开始,英皇娱乐的老板杨受成就看好田亮在娱乐圈的前途,因此每到北京,差不多都会邀请田亮见面。
2004年9月,香港《东方日报》报道英皇娱乐邀请田亮的开价达到1000万港元的消息曝光后,立刻惹来争夺战,有内地体育及娱乐集团开价1500万港元要与田亮签约,务求将这名“国宝级”选手罗致旗下。
不过,田亮最终还是选择了资历更好的英皇娱乐。据报道,杨受成曾当面向田亮“推销”自己的造星方案,表明自己对田亮前途的信心。
这一切都与贝克汉姆走上巨星之路前非常相似。不同的是,当年轻的贝克汉姆开始拍摄广告和电影时,他的无形资产既不属于曼联,也不属于英格兰足总。贝克汉姆从小踢足球,花的是做管道工的老爸的钱,而不是国家的。
过去几个月的假期里,田亮至少参加了30多项比较大的商业活动,远远多过其他奥运冠军。1月26日,游泳中心主任李桦在新闻通气会上指“田亮违反规定”,主要即指这些商业活动多数没有得到游泳中心和体育总局的同意。另外,田亮没有像其他运动员一样上缴部分所得。
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的规定,运动员从事商业广告的收益,资金按不低于70%奖励运动员、教练员及其他有功人员,其余部分留作单项体育协会发展基金;运动员以其名义和技术投资入股合资、合作经营的收益,由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提出收益管理分配意见,报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实施。
但在田亮的签约方案中,有关收入分配以及上缴这个敏感问题并没有涉及,这显然已经触动了体育界潜在的底线。
从体育明星的商业类型上说,田亮与贝克汉姆的距离要比他与另外49位中国新科奥运冠军的距离更近。他们都有着商业时代的体育巨星的独有特征,那就是漂亮的脸。库尔妮科娃就是凭着这样的脸,在一个大满贯头衔都没有的情况下,成为女子网坛的第一赚钱机器。
田亮的问题恰恰出在这里。在举国体制给予的机会和自我奋斗的艰辛之外,他的无形资产中多出了也许是最值钱一份儿:卖相好看。
夹在经纪人与游泳中心之间
杨受成对香港媒体称,田亮笑容灿烂,眼神纯真,是个好孩子。可是围绕在“好孩子”周围说话的,却尽是一些厉害角色。游泳中心对田亮的经纪人刘韬并不感冒,一向称之为“所谓的经纪人”。刘韬私下里的态度也好不到哪里去:“游泳中心的那些事儿我就不能说了,你就写那些能写的吧。”
奥运会结束后不久,游泳中心发现田亮有了“所谓的经纪人”,找他谈了话。游泳中心副主任李维波回忆说,田亮当时回答,刘韬只是自己的一个朋友,在帮他做点事情,并不是经纪人。
“国家队运动员是不允许有什么经纪人的。”李维波强调说。
在中国体育圈里,明星们拥有自己的经纪人并非秘密,不过他们大多不事张扬,往往可以得到一定程度上的默许。真正对外公布有经纪人的,仅有田亮一人。在纪律严明的环境中,“何种态度”往往比“何种作为”更能刺激人们的神经。
在1月26日游泳中心宣布“调整田亮”之后,田亮发表的“声明”给人以略带悲愤的印象,尤其是提到自己与郭晶晶命运迥异的原因在于郭的教练在国家队,自己的教练则不在。
这份“声明”带有鲜明的刘韬风格。在1月27日,刘韬亦在电话里向本报记者承认,这份声明的确出自“我们的团队”之手。事实上,这个“团队”即中干龙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其总经理就是刘韬本人。
成为田亮的搭档之后,刘韬声名鹊起,给人以相当高调的印象。这位33岁的经纪人系模特出身,喜欢说“4年前我是中国最有名的男模”,在与本报记者约定见面时,常常这样自我介绍,“我1米9,特帅”,有时变化一下,说“特漂亮”。
刘韬对自己的能力相当自负,在谈到其经纪人生涯时,他曾经说,如果自己担任刘翔的经纪人,后者会火上好几倍,“刘翔不选我是他的损失”。
也许是运气不好的缘故,在1月份,这个高调的“团队”没能在演艺之外的领域中表现出足够的思考力。当时刘韬宣布,田亮将按计划赴海啸过后的东南亚海滩拍摄写真集。事实证明,这是一个再坏不过的决定,在不少人看来,田亮的笑容从此与“非人道”和“残忍”联系在了一起。
刘韬帮助田亮签订了一系列高价位的广告合约,在与英皇娱乐签约一事上,更是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可是正因为这些举动,才导致游泳中心对其的强烈意见。
正如被夹在举国体制和市场利益之间,田亮也被夹在游泳中心和经纪人中间。尽管拥有充足的自我选择的能力,他却免不了在两种“价值观”的冲突中左右摇摆。
与英皇的谈判、签约,是奥运之后田亮做出的最重要的事情,不过在游泳中心使出“开除”的利器时,他却对《劲体育》表示,为了重新回到国家队,自己一切都可以抛开。不过当本报记者次日打去电话时,他却对这一说法矢口否认。刘韬表示,所谓“与英皇解约”既无可能,也无必要,田亮随即与其经纪人保持一致。
正如其“更正”自己与郭晶晶只是“好朋友”一样,在此次“被黜”事件中,田亮也在依照娱乐界特有的话语体系来隐藏自己。其实体育迷们都记得,早在3年前,国家游泳队的教练们就已经公开承认田亮与郭晶晶是一对跳台情侣,一位教练还曾表示“恋爱可以促进跳水”。
国家跳水队的领队周继红被认为是田亮的“克星”,以她为代表的游泳队管理层,显然难以接受一个被刘韬给“娱乐化”了的田亮。
田亮把自己当作一个社会性质的知名人物来看待,可是在举国体制内,他本该是个国家性质的明星。在去年10月份恢复训练前,田亮在陕西捐资修建了一所希望小学,参加了一些社会公益活动,给陕西跳水队拉来了一批运动服装。他认为自己做了一些好事,尽到了责任,可是游泳中心并不这么看。
“田亮作为名人,对自己要求不严,在社会当中产生了不小的负面影响。”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主任李桦在1月26日的新闻通气会上说。
在与本报记者的通话中,田亮表示,自己与游泳中心之间主要是存在着沟通问题。关于经纪人、进入娱乐圈、商业活动等等,都有待沟通之后解决。
不过,从目前情况看,围绕在他身边的两种体制之争已经相当明朗,双方都可看得清清楚楚。体育总局和游泳中心的态度很明确,正如周继红所说,不只要听田亮怎么说,更要看他怎么做。
田亮能做的,其实只是决定自己倒向哪一边而已。
运动员产权模糊
“田亮被黜”事件恰好发生在中国体育的一个关节点上。2000年悉尼奥运会后,体育商业化的趋势渐渐明朗,现役运动员又大多成长在商业年代,导致运动员追求个人价值的欲望越来越强烈;另一方面,2008北京奥运会日益迫近,在体育官员们的内心深处,夺取金牌总数第一,已经成了“办历史上最好的一届奥运会”的题中应有之义。
这个心照不宣的目标,使得业已十分高效的举国体制仍在得到强化。惩戒心猿意马者田亮的,正是国家体育的这一诉求。
在1996 年通知下发之后的9年中,事情改变了人,人却没改变事情。在一些体育项目中,突破“通知”的事件时有发生,管理者大多未做处理,似乎予以了一定程度的理解和宽容。2001年,中国足球队冲进世界杯决赛周,队中大牌球员连续接拍广告,甚至在几天时间内完成从商谈到签约的过程,并未进入向体育总局报批的程序。
体育总局的一位高层官员对本报记者称,田亮的错误在于过分张扬。也就是说,如果不是被明目张胆地触及,在这个商业时代,体育总局也未必就非重新祭出本已松动的规定不可。事实上,在与游泳中心的传统路线渐行渐远的半年的末尾时段,田亮本人也已意识到自己的做法带有某种程度的危险。
“只不过,当时我还觉得不至于到这一步。”田亮说。
显然,与英皇的合约不可能轻易解除。在看到相关报道后,英皇高层通过刘韬向田亮表达了抗议,英皇方面的态度是:“英皇会继续合作下去,绝不会放弃田亮。”不过,英皇已决定暂停原定3月为田亮加盟而召开的新闻发布会。
作为在役运动员,他的无形资产被宣布为属国家所有;作为娱乐界人士,他又被宣布为英皇所有。不过现在看来,在这两个方向上,田亮暂时都处在不能靠岸的尴尬之中,被悬在了未可预料的中间。
关于传统规定的缺陷,许多体育官员也深有感触。国家体育总局的一位官员承认,事实上,目前还没有任何一种说法,能够对运动员的产权做出清晰的界定,一切都还只是依照惯例行事,一旦遇到特殊情况,便刻意加以模糊处理。
确实有相当多的人会照惯例理解,国家投入资金、提供机会,培养运动员,运动员一旦成名,也应在商业利益方面回报国家。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到目前为止,中国运动员与国家之间并没有明确的商业契约关系,因此目前拟订的相关利益的具体分配方法,也应该被视为暂时的、过渡性的方法。
有评论认为,“田亮事件”有可能成为中国体育发展过程中的一次标志性的事件,甚至是转折点。
看起来,田亮成为那个改变中国体育制度的人的机会微乎其微。举国体育体制的人才观强调,纪律是塑造人的第一动力。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李富荣曾总结说:“运动员成才三分靠训练,七分靠管理。”周继红也说:“跳水队依靠的是集体,不是明星。”
1984年,周继红为中国夺得第一枚奥运跳水金牌,奖金只有8000元。如今在竞技体育层面,中国体育与那时似乎没有什么不同,只有在竞技之外,人们才会发觉,21年已经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