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5-03-10 23:53:00作者:
一个美国联邦上诉法庭日前裁决,如果一名中国男子的妻子因中国的强制性政策而被迫做了绝育手术,那么该男子也有权在美国申请政治避难。
事情的起因是,一名叫曲启立(译音QILI QU)的中国男子2001年在美国申请政治避难,他的避难理由包括,他在中国的妻子在生了一个孩子后于1985年被强行带到医院做了绝育手术。移民局驳回了他的申请,理由是绝育手术已是十几年前的事情了。一名移民法官下令将他遣返。
但是,在加州的联邦第九巡回上诉法院的三名法官一致推翻了移民法官的裁决。裁决书写到,“强制性的绝育无可挽回地剥夺了人们做为人类所拥有的一个最重要的自由:我们的生育自由。”裁决书还说,强制性的绝育是 “永久性和持续性的迫害行为”。估计这个裁定会导致更多的中国人以受计划生育政策迫害为由在美国申请政治避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