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5-03-29 14:36:00作者:
今天下午,海南省纪委第一派驻纪检组原副组长张庆,因犯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故意泄露国家秘密和妨害作证罪,数罪并罚,被海南省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经审理认定,张庆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纪检干部职务的便利,在办理纪检监察案件期间,侵吞当事人上缴的股票,折合人民币96万多元;利用职务之便,干预审判机关对案件的执行,向当事人索取人民币10万余元;其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不能说明来源合法的财产价值人民币95万多元和美元111万多元;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指使他人作伪证,妨害侦查机关的诉讼活动。
张庆不服判决,当庭表示要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