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5-04-01 16:54:00作者:
冯小刚和他的不见不散茶餐厅昨天被一名员工告上法庭。原因是这名员工认为自己在工作中为公司垫付了2.3万多元的费用,但公司迟迟不给报销,只好打官司来解决。对此,记者也紧急联系到了冯小刚本人,他表示自己早已与该餐厅脱离关系,并推测原告是想借机炒作。
孟女士是北京霆邦餐饮公司的一名员工。她诉称,自己1998年起即与不见不散茶餐厅建立劳动关系,但一直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03年底,她被任命为霆邦餐饮公司的采购部主管及成本控制部主管兼会计工作,负责不见不散茶餐厅公司所属的东方店等4家分店的采购、财务和筹备工作。在这期间,她为完成工作任务,多次垫付各项费用共计23652.6元,但直到今天公司都拒绝为她报销这些款项。去年11月,她曾经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但没有被受理。
孟女士一纸将不见不散茶餐厅、霆邦餐饮公司及曲院风荷餐饮公司共同告上法庭,要求它们共同承担还款责任。与此同时,她说自己调查发现不见不散茶餐厅公司的营业执照已被工商部门吊销,所以将开办“不见不散”的两位股东王珍妮和冯小刚一并起诉到法院。
昨晚(3月30日),记者电话联系上了王珍妮。她很警觉,听记者简单转述完孟女士的起诉后,她说:“不是说公司都没了吗?!公司都被吊销执照了,你们还问什么!你找冯小刚去!真无聊!”随后匆匆挂断电话。随后记者试图联系冯小刚本人,在几经周折之后,通过其经纪公司的联系冯小刚才接了记者的电话,提到不见不散茶餐厅,他说:“我早就与该餐厅脱离了关系,所以有关这个餐厅的事情,根本与我无关。”显然冯导对此很生气,他还推测原告应该是想通过名人官司来借机炒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