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阻街”案代表律师指新加坡专制

发表:2005-05-07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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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电视)刚刚打赢了香“阻街”上诉案官司的代表律师、香港立法会议员何俊仁,接受本台采访时谈到新加坡错判法轮功案。他指出,新加坡是一个专制政府,法律已沦为政府控制社会、打压异见者的工具。

熟悉新加坡法律的何俊仁律师表示,新加坡几乎没有律师敢接人权案,一方面新加坡法律没有落实人权条款,另一方面法官也可以任意扭曲法律去迎合政府的意思。

香港“阻街”上诉案代表律师何俊仁: 80年代有一个个案,我们打到英国枢密院上诉成功,推翻了新加坡最高法庭的决定,新加坡在第2年就取消了上诉到枢密院的渠道,接着再把法律修改。

他和其他香港律师也尝试帮助新加坡的异见人士,包括新加坡民主党秘书长徐顺全打官司,但最后因为新加坡政府不同意外地律师接案而没有成事。

谈到香港的“阻街”案法轮功控罪被推翻,何俊仁说,香港虽然没有民主,但法治是重要财富,而法治中人权是重要的衡量准则。香港《基本法》39条也引入两个国际人权公约,落实人权的保障,而新加坡的法律就完全不能保障人权。

香港“阻街”上诉案代表律师何俊仁:他不会视国际人权公约适用于新加坡本地的法律,新加坡可能会参考,但不构成新加坡本土的法律。

何俊仁进一步说,新加坡是专制政府,也是中共学习的方向。他的做法是政府所制定的规则就是合法,一定要根据政府所制定的规则来办事,从法律来说其实是错误。

香港“阻街”上诉案代表律师何俊仁:因为第二次世界大战时,德国的法律是很清晰的,纳粹党的法律都是经过国会样样担保出来的,但是战后很多战犯被控告违反人道的罪行时,这些战犯说我是根据德国的法律做的,而战后的德国法庭是不接受的,因为这些是违反人道、违反人权的法律。

他强调,一个真正尊重法治的地方,人权是非常重要的。要改善新加坡人权,新加坡人民也要付出努力,因为新加坡人民受专制政府的压力,安于现状而不敢说话。但他相信,新加坡李家王朝的专制政府是不会持久的。新唐人记者梁珍在香港报道。(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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