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抓获杨秀珠,有人欢喜有人愁

发表:2005-06-01 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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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一则《杨秀珠在荷兰被国际刑警组织抓获》新闻成了各大新闻网站国内新闻的热点,在温州更是流传该消息“原版”:“温州巨贪原副市长杨秀珠前段时间在去荷兰访友时被抓。”
中国驻荷兰大使馆的一位吴姓官员表示,杨秀珠即便在荷兰给国际刑警组织抓获,但要想把他引渡回国还有一定难度。因为荷兰和中国之间并没有引渡协议,那他就不可能被引渡回国。再者,国际刑警组织的通缉令效力有限,在一个国家抓人还要看当地的法律怎么规定。而按照荷兰的法律,其人只要不触犯当地的法律,荷兰方面并不会把他怎么样。

该官员表示,现在的确有许多来自国内的媒体来电询问此事,但使馆并没有在荷兰获得这个消息。他解释说,一般而言,使馆并不会主动核实这种消息,只有等到警方要求中国方面核实某些事项时,才可能与大使馆取得联系,而此时,大使馆才能证实消息的真假。

对于目前传言说杨秀珠去荷兰是持美国护照,该官员表示,如果杨秀珠拿的是美国护照,那荷兰警方就会和美国方面取得联系,而不是中国政府。

荷兰警务部总部阿姆斯特丹分局对外新闻部RobVanderVeen介绍说,在荷兰境内抓捕国际罪犯是由罪犯所在辖区的警方负责的,所有被捕人员都会记录在案,而阿姆斯特丹分局的最新记录中,年龄最大的被逮捕人为1952年出生,可以肯定今年59岁的杨秀珠不是在阿姆斯特丹被捕的。

荷兰司法部新闻发言人Bruinsma先生称,司法部只对司法政策作出解答,不会针对具体个案发表评论,具体个案的细节只能与当事人律师联系,而且他本人没有听说过这个案子。记者随后又与荷兰外交部联系,该部负责亚洲事务的一位女新闻官也称只对大体外交政策作出解答,不会针对具体个案发表评论。

总部位于法国里昂的国际刑警组织新闻处在给本报记者的求证回信中称:“当国际刑警组织的182个成员之中的任何一个国家向设在里昂的秘书处通报有关该国逮捕外逃贪官的情况时,这个国家对信息的发布具有优先权,而国际刑警组织一般不对任何个人通报或评论此事。”对方建议记者联系荷兰驻华大使馆和中国驻荷兰大使馆。

国际刑警组织新闻处对此事也许是知情的,因为记者在求证时并未提及“荷兰”,而对方的回信却主动讲到这点。 15日,杨秀珠的外甥、温州测绘局副局长潘兵被温州有关部门控制,并于昨天被移交给浙江省检察院专案组。

潘兵自浙江大学毕业后,曾担任温州市常务副市长的秘书,之后出任工商局黄龙管理所负责人。不久,29岁的潘兵从温州市规划局道路工程处处长这一“跳板”调任温州市规划局最大的权力核心──建管处担任处长,集全市所有建筑的审批权于一身。后来杨秀珠东窗事发,潘兵被调至温州市测绘局。据认识他的往日同事说,潘为人平和友善,谦虚谨慎,在机关里比较有口碑。

温州市前市长钱兴中说,杨秀珠如果真是被抓,对很多说不清楚的人是个好事,可以说清楚了;当然对有些人来说,这不是好消息。1998年曾经负责调查杨秀珠 “三大问题”的温州市纪委的一位官员说,“杨秀珠没有被抓回来(官职)小的死,杨被带回国内(官职)大的死,是谁放杨秀珠出境,难道没有人对此负责吗?”

温州人对“杨秀珠在荷兰被抓”深信不疑,现在他们更多谈论何时、如何将其引渡回国的问题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田文昌认为,如果杨某真在荷兰的话,这事情就不大好弄。中国尽管与40多个国家签订了引渡类协议条约,但是一些发达国家都不在此列。

在与荷兰没有引渡条约的情况下,只有两种途径:一种是通过外交途径,进行政府之间的协商;另外一种就是司法协商,通过国际刑警抓捕,不过此举成本相当高。“这类事情其实归结起来就是看政府的态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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