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5-08-16 05:25:00作者:
刚才看电视里又在放小兵张嘎,显然是为了配合抗战60周年。然而在回顾这部堪称经典的电影时,不禁有些胸闷:张嘎只是一个没有半人高的小孩子啊,怎么就成“兵”了呢,而且无数国人为之莞尔开怀-- 乱世成兵已然是悲剧,前面再冠以“小”字,简直是悲剧中的大不幸
我们知道,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问题任择议定书》,规定不得允许不满18岁的士兵直接参战,自愿入伍士兵的年龄底线也提高到16岁。可以说,防范儿童成为战争工具是全体人类的责任
张嘎的年龄只有13岁,无论从什么标准看,都没有达到。而享受成人世界的保护,是儿童的基本人权。有人说张嘎是自愿的,是爱国精神和复仇的必然结果,那我告诉你,为未满14岁的未成年人不具备独立的思考问题和行为的能力,这是人类的一般成长阶段的规律。通常说,一个正常人生理上的成长到一定时期时,大脑对自己的行为就具有一定的支配能力同时对外界事物也具有了一定的认识能力,这时可以说自己的行为是代表了自己的意志,但张嘎这样年纪的孩子,对事务没有自己的清晰认识,不能对自己行为的后果(包括可能丧失生命的风险)进行评估和内心衡量,由于他们经验不足,认识能力尚未发展成熟,对许多社会现象和科学的准则还没有自己定型的见解和观点,战争中的党派倾向用一种赋有吸引力的逻辑,使得儿童容易受暗示而模仿。说被人利用,一点不为过。
我们再看看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已有130个国家签署了69个国家批准和加入):
第六条
1.缔约国确认每个儿童均有固有的生命权。
2.缔约国应最大限度地确保儿童的存活与发展。
第三十八条
2.应采取一切可行措施确保未满15岁的人不直接参加敌对行动。
3.应避免招募任何未满15岁的人加入武装部队。
4.按照国际人道主义法律规定它们在武装冲突中保护平民人口的义务,应采取一切可行措施确保保护和照料受武装冲突影响的儿童。
有人说当时并没有什么联合国文件的存在,但这里要讨论的并不是某个文件溯及力的问题,而是这其中体现的原则。其价值取向不是凭空而来的,所谓“最大限度地确保儿童的存活”是人类数百万年来为了自身的续存和繁衍的必然要求,如人类一切的基本道德一样,是无数次自然博奕后的最终结果。“护幼”是几乎所有生物的天然本能,是人性的最本源。无论什么年代都一定是普适的价值关怀,天不变,道亦不变。那民族主义做挡箭牌没有任何说服力!更何况此片距今亦有数十年,社会在进步,曾经的宣传意义不妨碍我们对重新认识宣传品。红色老片以赞扬仇恨为主线,和今天反思战争检讨人性的世界潮流背道而驰。并不是说我们不能搞暴力崇拜,但是作为今天思维水平和知识储量早已今非夕比的理性中国人,能不能在思考问题之前,先用棉花塞住我们耳朵,免得受那个喋喋不休的大喇叭影响呢。
有人说不是有法国的撒尿男孩,英国最近也在向儿童进行纪念二战胜利的教育嘛。可我们要注意,法国的撒尿小男孩从来没有象我们的“嘎子”那样,被地下武装当作工具使用,他所有的伟绩就是临时的一泡尿而已,其意义在于拯救而不在复仇;而英国的战争教育,也和我们国人熟悉的“爱国主义传统”教育相去甚远,人家的目的在于帮助儿童认识生命,参观者还可以通过感官体会当时的撤离气氛、毒气威胁、空袭警报、配给制对儿童的影响。同我们传统的红色仇恨教育南辕北辙,根本不是一码事。传统的革命精神教义最大的bug就是对生命尊重的缺位。二战中波兰的Irena Sendler将2500名犹太儿童藏在手提箱中、甚至尸袋里偷偷带出犹太人区。战后被授予了波兰白鹰勋章,以色列“正义外邦人勋章”,但Irena认为:“那些被我所救的犹太孩子,已经证明了我在世上的价值。”可见生命本身的价值就是无限的,对儿童这一人类未来希望火种的保存是每一个人性与良知尚未泯灭的人都能理解的。
一个真正考虑民族和尊重生命的政权是不会使用儿童作为战争的工具的,如果看过《兵临城下》的,一定记得这样一个镜头:男主角在得知政委在利用那个小男孩给苏军做情报员时愤怒的一把抓住政委,指责他没有权力利用一个孩子。须知苏联和纳粹的战争之惨烈,绝对不亚于我国的抗战(更别提我们CPC的“敌后战场”)。在今天看来,仅仅是通风报信就已经是在“利用”,我们的地下武装居然允许张嘎冒着生命危险直接参与到战争中,如果我是中国的广电领导,我都不敢让国际上知道我们曾经宣扬过这些东西。但今天的现实是大家还拿这部影片当什么传统教育!!!!中国的成年男性们什么时候猥琐到这个地步!抗击侵略,保护家人是谁的义务?你们的义务。现在却让孩子陪你们一起承担本不属于他们那个世界的血腥,这难道就是我们成年人责任感的体现?你的肩膀在哪里?你的担当在哪里?女人宪中国男人窝囊,我们做男人的是不是也该反省一下自己?!一群大老爷们,窝里斗你倒可来劲了,日本人一来就国土沦丧,不去反思自己,却把战争的责任推歇给孩子,把可能的风险转嫁给孩子,这到底是我们应该大力宣扬的还是引以为耻的?!我不明白,我就是不明白
我们知道,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问题任择议定书》,规定不得允许不满18岁的士兵直接参战,自愿入伍士兵的年龄底线也提高到16岁。可以说,防范儿童成为战争工具是全体人类的责任
张嘎的年龄只有13岁,无论从什么标准看,都没有达到。而享受成人世界的保护,是儿童的基本人权。有人说张嘎是自愿的,是爱国精神和复仇的必然结果,那我告诉你,为未满14岁的未成年人不具备独立的思考问题和行为的能力,这是人类的一般成长阶段的规律。通常说,一个正常人生理上的成长到一定时期时,大脑对自己的行为就具有一定的支配能力同时对外界事物也具有了一定的认识能力,这时可以说自己的行为是代表了自己的意志,但张嘎这样年纪的孩子,对事务没有自己的清晰认识,不能对自己行为的后果(包括可能丧失生命的风险)进行评估和内心衡量,由于他们经验不足,认识能力尚未发展成熟,对许多社会现象和科学的准则还没有自己定型的见解和观点,战争中的党派倾向用一种赋有吸引力的逻辑,使得儿童容易受暗示而模仿。说被人利用,一点不为过。
我们再看看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已有130个国家签署了69个国家批准和加入):
第六条
1.缔约国确认每个儿童均有固有的生命权。
2.缔约国应最大限度地确保儿童的存活与发展。
第三十八条
2.应采取一切可行措施确保未满15岁的人不直接参加敌对行动。
3.应避免招募任何未满15岁的人加入武装部队。
4.按照国际人道主义法律规定它们在武装冲突中保护平民人口的义务,应采取一切可行措施确保保护和照料受武装冲突影响的儿童。
有人说当时并没有什么联合国文件的存在,但这里要讨论的并不是某个文件溯及力的问题,而是这其中体现的原则。其价值取向不是凭空而来的,所谓“最大限度地确保儿童的存活”是人类数百万年来为了自身的续存和繁衍的必然要求,如人类一切的基本道德一样,是无数次自然博奕后的最终结果。“护幼”是几乎所有生物的天然本能,是人性的最本源。无论什么年代都一定是普适的价值关怀,天不变,道亦不变。那民族主义做挡箭牌没有任何说服力!更何况此片距今亦有数十年,社会在进步,曾经的宣传意义不妨碍我们对重新认识宣传品。红色老片以赞扬仇恨为主线,和今天反思战争检讨人性的世界潮流背道而驰。并不是说我们不能搞暴力崇拜,但是作为今天思维水平和知识储量早已今非夕比的理性中国人,能不能在思考问题之前,先用棉花塞住我们耳朵,免得受那个喋喋不休的大喇叭影响呢。
有人说不是有法国的撒尿男孩,英国最近也在向儿童进行纪念二战胜利的教育嘛。可我们要注意,法国的撒尿小男孩从来没有象我们的“嘎子”那样,被地下武装当作工具使用,他所有的伟绩就是临时的一泡尿而已,其意义在于拯救而不在复仇;而英国的战争教育,也和我们国人熟悉的“爱国主义传统”教育相去甚远,人家的目的在于帮助儿童认识生命,参观者还可以通过感官体会当时的撤离气氛、毒气威胁、空袭警报、配给制对儿童的影响。同我们传统的红色仇恨教育南辕北辙,根本不是一码事。传统的革命精神教义最大的bug就是对生命尊重的缺位。二战中波兰的Irena Sendler将2500名犹太儿童藏在手提箱中、甚至尸袋里偷偷带出犹太人区。战后被授予了波兰白鹰勋章,以色列“正义外邦人勋章”,但Irena认为:“那些被我所救的犹太孩子,已经证明了我在世上的价值。”可见生命本身的价值就是无限的,对儿童这一人类未来希望火种的保存是每一个人性与良知尚未泯灭的人都能理解的。
一个真正考虑民族和尊重生命的政权是不会使用儿童作为战争的工具的,如果看过《兵临城下》的,一定记得这样一个镜头:男主角在得知政委在利用那个小男孩给苏军做情报员时愤怒的一把抓住政委,指责他没有权力利用一个孩子。须知苏联和纳粹的战争之惨烈,绝对不亚于我国的抗战(更别提我们CPC的“敌后战场”)。在今天看来,仅仅是通风报信就已经是在“利用”,我们的地下武装居然允许张嘎冒着生命危险直接参与到战争中,如果我是中国的广电领导,我都不敢让国际上知道我们曾经宣扬过这些东西。但今天的现实是大家还拿这部影片当什么传统教育!!!!中国的成年男性们什么时候猥琐到这个地步!抗击侵略,保护家人是谁的义务?你们的义务。现在却让孩子陪你们一起承担本不属于他们那个世界的血腥,这难道就是我们成年人责任感的体现?你的肩膀在哪里?你的担当在哪里?女人宪中国男人窝囊,我们做男人的是不是也该反省一下自己?!一群大老爷们,窝里斗你倒可来劲了,日本人一来就国土沦丧,不去反思自己,却把战争的责任推歇给孩子,把可能的风险转嫁给孩子,这到底是我们应该大力宣扬的还是引以为耻的?!我不明白,我就是不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