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捞钱后洗钱,即公职人员大量贪污、受贿后,辞职下海办公司或炒股,用新身份来解释他不正常的暴富;
2、边捞钱边洗钱,即搞“一家两制”,自己在台上利用权力捞钱,亲属则利用“下海”身份掩盖黑钱来源;
3、连捞钱带洗钱,即政府官员或国企老总创办私人企业、代理人企业,既可通过经济往来把黑钱转移到这些企业的账户上,又可通过正常的纳税经营再赚一笔;
4、跨国洗钱,即利用国内外市场日益密切的联系,设法把黑钱转移出去,或者在境外收取赃款并“洗白”。
洗钱的“核心秘密”
“如此大规模洗钱,其本身就肯定有地方政府为之撑腰。以银行目前的技术手段,能够监控任何一笔大额资金的转出或者转入。”银行专业人士告诉记者。
该人士介绍,“典型的洗钱交易有3个过程:入账--通过存款、电汇或其他途径把不法钱财放入一个金融机构;分账--通过多层次复杂的转账交易使犯罪活动得来的钱财脱离其来源;融合--以一项显然合法的转账交易为掩护,隐瞒不法钱财”。他还透露,包括许多游离于我国金融监管体制之外的机构,如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也经常成为洗钱的通道。
漂白,只需15分钟
据办案人员调查,几乎在整个90年代,南海市大部分出境资金都是走地下钱庄这条路。在汕头、深圳的地下钱庄里,双方在取得信任后,钱庄不问对方钱的来历,就协助将人民币洗成港币,然后通过合法的渠道输送出去,每笔根据金额不等收取3~5%的手续费。由于这种工作涉及毒品、党内腐败黑幕,加上和普通百姓毫不相关,熟悉内情者寥寥无几。
然而南海市少数官员私欲不断膨胀,一次几百上千万资金流出境外,远远不能填充贪官们的胃口。
“几千万走地下钱庄还可以,整个深圳的地下钱庄一天能往香港走掉两三千万。但要把几十亿元输出境外洗干净,肯定不是钱庄可以做到的,那需要更安全可靠的渠道。”一位熟知洗钱内情的人士告诉记者。
中国目前实行严格的外汇管制,20亿元人民币是如何变为外币离境的呢?研究“反洗钱”逾五年的学者黄苇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决定了国内目前的洗钱方式,主要表现为由内向外,“比如汕头的地下钱庄就是典型洗钱案例”。
为探究巨额资金经香港出境的奥秘,本报记者与一家深圳某民营企业原财务总监现在上海的王某当初联络,王某担心该公司迟早东窗事发,已早早脱离了出来。
两次爽约后,王某与记者约在一家咖啡馆内。由于害怕遭到报复,王某坚决拒绝透露该企业名称,但是他提示记者“这家公司前身是广州某大型国企的子公司,这家国企的‘一把手’的人事任免权由国资委直接掌控。这家子公司现已剥离出来成立集团,在香港借壳上市后,目前主要的投资是在西部某省,项目为水电站等公用事业。这是一家彻头彻尾的洗钱公司”。
“早在2001年,这家洗钱公司的各个环节已经搭建成功。那时我就经手过由南海市汇来的大额款项。”王某经手的款项是否就是冯明昌案所涉外逃资金?我们不得而知,但是通过王某的讲述,一条标准的大规模洗钱“生产线”,展现出了其基本轮廓。
第一步,由国有企业发起设立一家股份制企业。国有企业作为大股东投资该企业数年,却连续亏损。该股份制企业每股净资产逐年降低,国有企业以所谓“国退民进”,低价出让部分股权,将“包袱”甩给民营企业,关联方通常以该国有企业资产向银行抵押贷款,取得该股份制企业控制权。通过转移国有资产,该民营企业完成原始积累。
第二步,引进外资股东,取得向境外输送资金的通道。同时,赴香港上市或在香港注册新公司,接盘从境内输出资金。
第三步,回到内地寻找收购对象,通常以外资的身份,收购一至两家上市公司,寻求与地方政府新的“联姻”,获得地方政治力量的庇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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