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3月9日,美国“法轮功之友”和“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向美国政府提交了包括江泽民、罗干、刘京、周永康、李岚清、王茂林、薄熙来、夏德仁等102名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名单,要求美国政府禁止这些人员入境美国。
据法轮大法明慧网报导,薄熙来和夏德仁因迫害法轮功已在多个国家被起诉,他们的恶行令其在所到之处成为不受欢迎者。即将访问北美,他们还将再次面临广泛声讨。
“全球公审江泽民律师团”的35位律师成员之一、台湾地区律师代表发言人朱婉琪今年3月接受大纪元采访时表示,对于中共官员迫害法轮功世界上已有47个诉讼案,诉讼仍在持续的增加中。至少3个,包括在美国加州法院审理的对前北京市长刘淇、夏德仁的民事案,还有加拿大控告潘新春诽谤的案子,都已获得胜诉判决。
**制止迫害是国际社会的共同责任
著名国际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David Matas)8月25日致信加拿大安全部部长、移民部部长和外交部部长。信中要求加拿大政府拒绝向薄熙来和夏德仁发放签证,并称“这一要求是依照加拿大反人类罪和战争罪(相关法律)以及加拿大履行国际法的责任提出的。”
麦塔斯律师指出,根据“加拿大移民和难民保护法案”,如果有合理的依据可以认定申请来加者犯有反人类罪,那么这个人就不会被允许进入加拿大。麦塔斯说,“如果允许这样的官员进入加拿大,将向公众传递一个信息,即加拿大容忍群体灭绝和对基本人权的伤害。
2005 年8月26日,加拿大法轮大法学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呼吁加拿大政府禁止薄熙来和夏德仁进入加拿大。加资深国会议员,前任国会外交人权委员会主席大卫-乔高(David Kilgour)参加了新闻发布会。乔高表示支持大卫-麦塔斯信中的结论,他表示完全同意不允许这两名官员进入加拿大,因为“他们是伤害法轮功学员人权的帮凶。”
加拿大法轮大法学会主席李迅指出,加拿大政府不能因贸易诉求而向这些罪犯敞开大门,包括加拿大在内的国际社会应当对这场由煽动仇恨、经济摧毁、酷刑和谋杀构成的严重反人类犯罪展开调查,并立刻制止这场迫害。
根据中共迫害法轮功的系统性和广泛性,加拿大难民委员会在最近的一项裁决中将这场迫害归为“反人类犯罪”。在新闻发布会上,李迅向媒体提供了两个官员参与迫害的长达13页的证据报告。李迅说,这些证据大多来自第三方国际组织。
**美国法律拒绝罪犯入境
2004年3月9日,美国“法轮功之友”和“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向美国政府提交了包括江泽民、罗干、刘京、周永康、李岚清、王茂林、薄熙来、夏德仁等102名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名单,要求美国政府禁止这些人员入境美国。
“法轮功之友”代表皮尔曼先生(Court Pearman)在声明中说:“根据美国移民法212(a)(2)(G)条和1998年国际宗教自由法,任何外国官员,如果在24个月之内犯过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罪行,本人及其家属子女都不能进入美国。”他说,基于美国法律,薄熙来属于美国禁止入境之列,在美国不受欢迎。
**人权恶棍在多国遭起诉
据明慧网报导,薄熙来和夏德仁已经在多个国家被起诉,他们的恶行令其在所到之处成为不受欢迎者。
薄熙来原计划于2004年3月25日访问德国,德国的法轮功学员和人权团体纷纷对其进行抗议和谴责,并要求德国政府阻止他入境。薄熙来非常不光彩的人权记录一时间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中共方面最后推迟了薄熙来的那次访问。
在德国,41名法轮功学员向联邦最高检察院提起的刑事控诉中,薄熙来就在被控告人之列,控诉的罪名是:种类灭绝罪,反人类罪酷刑罪。
美国东部时间2004年4月22日下午,当时正在美国华府访问的薄熙来被法轮功学员以“酷刑罪、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起诉到美国哥仑比亚特区法庭。据诉状送递者介绍,他是于22日下午6时35分在华府市中心M街的Fairmont酒店(2401 M Street, N.W.)门口将诉状及其他相关文件送达薄熙来本人手中的。薄熙来意识到自己被起诉后旋即将文件摔在地上,其随从则立即对诉状送递者进行了肢体攻击。
2004年7月28日,美国华盛顿地区法院宣布针对“种族灭绝罪”和“酷刑罪”的指控,薄熙来将面临缺席庭审。
夏德仁因滥施酷刑、反人类等罪行于2002年2月7日在美国被起诉,2003年6月被美国旧金山法官爱德华·陈判宣判罪行成立,不能享有外交豁免权。
薄熙来、夏德仁还和数名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官员,如:罗干、曾庆红、李岚清、赵志飞、刘淇、周永康、吴官正、孙家正、宋法棠、杨光洪、王东华、唐宪强、徐有芳、闻世震、宋善云等等,分别在美国、比利时、法国、冰岛、芬兰、摩尔多瓦、亚美尼亚、西班牙、台湾、韩国、德国等国家/地区被告上法庭。
**追随江氏迫害法轮功 薄熙来夏德仁罪行累累
李迅指出,薄熙来和夏德仁在辽宁省任职期间,积极参与、执行以及维持对法轮功的灭绝性迫害。截止到去年8月,辽宁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已经有341人,仅次于河北省和黑龙江省,居全国第三位。
据法轮大法明慧网和“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报导,自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集团公开镇压法轮功以来,在江泽民一手发起对法轮功的迫害后,曾为讨好江泽民而在全国第一个在城市的广场上立起了江泽民巨幅画像的薄熙来更是不遗余力,配合镇压。
薄熙来在大连市任职期间,大连市官员对大连市法轮功学员进行暴力洗脑、抄家、非法拘留、各种酷刑折磨、长期劳教,导致大连市成为全国镇压法轮功最严重的城市之一。夏德仁曾于2004年2月9日在大连市第十三届第二次会议上公开表示支持镇压法轮功。
大连教养院等对法轮功学员的性虐待、酷刑折磨令人发指,并因此被评为全国“教育转化”工作“先进集体”。大连市政法部门积极追随江泽民对法轮功实施全面迫害,公安部还为大连市公安局记集体一等功。江泽民亲自提升薄熙来为辽宁省省长。
位于沈阳市郊的马三家劳动教养院更是以摧残人心、毁灭天良的酷刑在国际上臭名昭著。截至 2004年4月19日,辽宁省经国际人权组织证实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达103人,居全国第四。辽宁省还至少有三所精神病医院被确定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它们是辽宁省鞍山市唐家房精神病医院、营口精神病院、凌源市某精神病院。
薄熙来在任大连市长、市委书记和辽宁省长期间,多次在会议上和报告中总结布置对法轮功的迫害。在镇压法轮功的过程中,江泽民集团使用的是“领导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党政一把手要对上一级负全部责任。为了向上爬,薄熙来向下层层转嫁责任,诱导基层大量施用酷刑肆无忌惮的残害法轮功学员,致死的案例剧增。例如,监狱城第二监狱与沈阳市法院、检察院暗中勾结,每年有20多名“正常”死亡名额,致使警察肆无忌惮地迫害拒绝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
除了积极迫害法轮功之外,薄熙来的迫害人权的恶劣记录还因香港记者姜维平案而为世界所知。香港记者姜维平只因揭露了包括薄熙来在内的大连和辽宁的腐败案例,而被薄熙来下令判刑8年,此案轰动世界。保护记者协会因姜维平的这份出色的调查报导而授予他2001年度的国际新闻自由奖。
**法网恢恢罪责难逃 追查起诉天理人心
在著名的纽伦堡审判中,纳粹战犯因其罪责的不同被分为甲级、乙级及丙级战犯。亲自动手参与屠杀的纳粹军官被定为丙级战犯,而下命令的幕后指挥者被定为甲级,被判处以极刑的也正是这些人。因为如果没有这些幕后人的命令,也就没有亲自动手的人。
据明慧网报导,在法轮功的镇压中,实行所谓的“领导负责制”和“一票否决制”,从而导致领导讲一句话,底下就能打死人。
《华尔街时报》记者Ian Johnson在他的文章“一个中国城市如何为掌控法轮大法而诉诸邪恶暴力”一文中对此作了精辟的说明:“吴(山东省长吴官正)很快就找到了转嫁压力的办法。首先,潍坊市官员说,吴召开了一个警察和政府官员的‘研讨会’,确保每个城市的官员都知道后果和严重性。在会上,中央政府的指示被大声宣读:‘政府指示我们限制抗议者人数,否则为此负责。’另一个政府官员说:‘这样的手段很快导致滥施酷刑。’……”
法轮功学员指出,正像纽伦堡审判一样,发动和指挥了对法轮功的镇压的江泽民、罗干、刘京、周永康以及像薄熙来这种紧紧追随江氏命令的官员都将无法逃脱历史的审判。
除薄熙来与夏德仁外,其他追随江氏迫害法轮功的帮凶亦难逃法网。江罗刘周等人在世界十几个国家受到法轮功学员以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酷刑罪的起诉。其中赵志飞、刘淇、夏德仁已被判有罪。
而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恶首江泽民则已先后在美国、比利时、西班牙、德国、台湾、韩国等地,以“群体灭绝罪”、“滥施酷刑罪”、“反人类罪”、“践踏人权罪”、“剥夺生存权利罪”、“密谋罪”和“剥夺良知及信仰自由”等罪行被起诉。
朱婉琪指出,二战后,江泽民及其集团所犯下的是国际刑事上最严重的罪行,可是因为十几亿的人口在国家机器的媒体宣传和造势下,无法了解法轮功被镇压迫害的真相,我们希望经由国际诉讼和国际传媒的报导,能够让中国人民及世界人民了解到江泽民及其集团在中国进行的迫害和镇压绝对不是合法的,了解他们邪恶丑陋的真面目。
法轮功学员表示,要向国际社会各界揭露中共这些腐败官员迫害人权的种种罪行,他们追随江氏邪恶集团,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作恶多端,令人发指。善恶必报是天理,作恶者一定难逃正义的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