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毛贼半夜入室行窃
贺某保,今年29岁,2005年2月4日凌晨3点左右,他伙同同案人廖某、李某(均另案处理)携带电筒、胶片等作案工具,来到本市海珠区沙园大街8楼一住宅。按照事先的计划,廖某负责在房外望风,贺某保和李某用事先准备的工具撬开房门,进入屋内。而当时屋内,只有女主人郭某在卧室里睡觉,屋内一片漆黑。贺某保蹑手蹑脚溜进卧室,从书桌上摸到一台手机,让贺某保没料到的是,这时躺在床上的女主人醒了……
暴露后和主人镇定交谈
据女主人事后在侦查机关回忆,她与小偷之间还曾有一段有趣交谈。
那晚,郭某睡梦中觉得自家的防盗门被人打开了,立刻醒了,紧接着,她看见一束电筒光从客厅射进来,她以为是儿子回来了,便闭上眼睛继续睡觉。
但过了一两分钟,郭某听见床头好像有悉悉索索的声音。一抬头,黑暗中忽然见到床头有个人影,再仔细看,是一个大约20多岁的男子,而这时,那男人也正望着她,两人四目相对!
郭某缓过神问:“你干什么?”
男子答道:“没干什么,你继续睡觉,不要出声。”
郭说:“你赶快离开这里!”
男子说:“就走,这屋里除了你,还有没有别人”?
郭说:“不知道”。
听她说完,那男子竟平静地打开房门,大摇大摆的离开。
约摸过了半分钟,郭某确认男子走了,便立刻起床把门关好,随即拨打110。警察很快赶到,问她有否财物损失,这时她才发现放在房间里的一台手机不见了(价值人民币321元),而令郭某惊诧的是,警察竟然拿出了一台手机,而恰巧正是她的。
原来,站在七楼望风的廖某听见有人上楼来,于是咳了两声,然后下楼,没想走到六楼时,被接到报警的警察抓个正着,随后贺某保也落入法网。
盗窃甚微 罪定非法入宅
案发后,检察机关以抢劫罪对其提起公诉。但经法院审理认定,贺某保取得被害人的无线移动电话,但没有使用暴力、胁迫等抑制被害人反抗的方法,而是采取秘密窃取的手段,属于盗窃行为,因此,不应以抢劫罪定性。
同时,法院审理认为,一方面,由于贺某保盗窃的数额较小,尚未达到盗窃罪的定罪数额,亦不能构成盗窃罪;另一方面,贺某保伙同同案人,于凌晨时分以撬门的方法强行进入他人住宅,其行为严重妨害了公民的正常生活和侵犯了公民的住宅安宁,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最终判处贺某保有期徒刑一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