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富婆龚如心胜诉 获400亿港元遗产

发表:2005-09-16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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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第一富婆、香港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与家翁王廷歆的“世纪争产上诉案”今天有新的进展。香港终审法院一致裁定,龚如心上诉获胜,龚如心可保留丈夫王德辉估计逾四百亿港元(约一千六百九十亿元新台币)的遗产。

缠讼八年的龚如心与王廷歆的世纪争财产案,终审法院于今天下午三时宣判。法院的判词指出,王德辉在一九九零年三月的遗嘱是他生前最后的一份遗嘱,确认这份遗嘱的真确性。而已先后在高院和上诉庭“连胜两场”的王廷歆未能取得最后的胜利,龚如心可保留王德辉估计逾四百亿港元的遗产。

法官在判词中指出,遗嘱见证人谢炳炎曾清楚表明,亲眼见到王德辉在一九九零年签署有关遗嘱,虽然他已经病逝,不能出庭,但是没有理由不接受他的证词。而两名笔迹专家对他签名的真伪,各有意见,不能构成一致压倒性的意见。

至于诉讼费用方面,终审法院裁决,双方有权就本案的诉讼费提出书面陈词,但是需在判决书颁布后二十八日内提出。

案件在终审法院审讯时,双方都派出英国御用大律师,双方主要争议是关键性的两份遗嘱是否真确。

这次负责主审的五名法官中只有两人为常任法官,其余三名都是非常任法官。根据资料,以往终审法院处理正审上诉,几乎所有都由三名或以上常任法官主审,非常任法官的人数很少多于一半。

对于上诉成功,龚如心的代表律师说,他对结果表示高兴。他指出,龚如心一直认为之前的裁决是错误的,她知悉后也觉得如释重负。

王廷歆的代表大律师曾汉坚表示,已将结果通知王廷歆,他和王廷歆都对结果非常失望。

曾汉坚说,这次裁决的关键,是终审法院比较重视曾见证王德辉一九九零年立下遗嘱的管家谢炳炎这项证据。他表示,因为这个是最终判决,所以目前很难有进一步的行动。

年届九十四岁的王廷歆,在儿子王德辉被绑架失踪七年后,于一九九七年五月向高院递出诉讼状,要求法庭承认六八年的遗嘱和担任遗产执行人,继承遗产;龚如心却以一份九零年的遣嘱来抗辩,其间法庭委任临时遗产管理人,指出龚如心侵吞丈夫财产。

当年王德辉的遗产涉及四百亿港元,翁媳二人于二零零二年展开一场长达一百七十二天的争财产案诉讼,双方都向法庭呈上所持有的遗嘱,争议哪一份才是王德辉的最后遗嘱。同年十一月,高院法官裁定龚如心所依赖的九零年遗嘱为假的,曾裁定王廷歆可按六八年遗嘱,成为遗产唯一的受益人。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科也曾拘捕龚如心。

后来,龚如心提出上诉,去年六月二十八日高院上诉庭以二对一比数,驳回龚如心的上诉,但是却指没有证据证明龚如心伪造遗嘱。事件闹上终审庭,警方于本年一月二十八日正式立案起诉龚如心伪造和行使假遗嘱等三项罪名。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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