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民告官案件每月平均六千宗。状告大官者不少,涉及李长春、黄菊、周永康、贺国强、俞正声、朱森林、袁伟民、黄丽满等。
据10月份争鸣杂志岳山文章报导,九月十二日,中办、国办下达了一份文件,《关于各级党政机关部门、干部要正确对待社会诉讼案的若干意见》至省、地、市一级。
该文件披露.政府机关在诉讼中败诉,多不执行法院裁决,严重践踏了法律,导致社会各界指责,危害政府的管治,引起不同程度的社会群体抗争事件。
该文件披露:近年来,有十多个地区发生一百三十多起群众指控法院“黑箱作业”、“打压百姓”、“司法庇护特权阶层”等事件。有人冲击法院、打砸破坏法院、焚烧法院车辆,暴力攻击法院院长、庭长等。
该文件还披露:政府部门、干部利用特权干扰法院独立、公正审理的情况十分普遍。郑州、太原、济南、南昌、许昌、齐齐哈尔、芜湖、达州、衡阳、东莞等地,都被举报并经查实:当地法院院长、庭长,被政府的金钱收买而判政府胜诉。
报导说,近年,民告官案中有不少都涉及大官,突出的有:
河南省人大代表状告原河南省委书记、现任政治局常委李长春,在一九九O年至一九九七年,任河南省长、省委书记期间,长期隐瞒地方爱滋病状况,导致河南省爱滋病患者达到三万五千人。
上海市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状告原上海市委书记、市长,现任政治局常委黄菊,在一九九四年至二OO二年的市长、市委书记任内,把大工程项目批给高干子女的公司承建,其中有他自己的女儿担任副董事长的公司。
国务委员、公安部长周永康,在九八年至九九年十二月,任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期间,国土开发税收资金数百亿元被挪用问题。
中组部长贺国强,在九六年至九九年,任福建省委副书记、省长期间,福建发生赖昌星特大集团走私案,涉及省政府十五个部门、二百三十多名处级以上干部。
政治局委员、湖北省委书记俞正声,在九七年至二OO一年九月,任建设部长、党组书记期间,截留国家重点工程经费,设小金库资金达三千多万元。
前广东省省长朱森林“题词”获取四百多万元收入。
前国家体育总局局长袁伟民,挪用社会体育经费搞福利房。
广东省委副书记、省人大主任黄丽满,在深圳任市委书记期间,多占福利
房,庇护李立息珍,渎职。
据知,仅今年上半年,民告地厅级以上高干的诉讼就有一千二百二十多宗。自去年九月以来,各地每月民告官案,平均达六千余宗。
在资本主义国家,如果有类似这篇报道中大官的案情,不论哪一条,都足以使部长或总理立刻辞职,并接受司法调查。但在中国,越是大官越难扳倒,真像小孩子玩的不倒翁一样。
当然,成为不倒翁,也就不再有羞耻,任人战来戳去。看似要倒,却又站了起来,因而成为笑料。这种人当个玩偶可以,还有脸皮掌权行政吗?
然而这种人就是要继续当官,“笑骂由他笑骂,好官我自为之。”这本是古代挖苦那些无耻官僚的风凉话,如今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里却成为常规了。
这正是制度性腐败造成的局面。如果真按西方廉政标准,有一点丑闻就赶紧辞职以维护执政党或内阁的清白,中国许多党政机关恐怕早就关门大吉,因为官员全都引咎辞职了。
是脸皮重要还是权位重要?当然是权位重要。于是这些人便都成为不倒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