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二十日,处于吉林下游的黑龙江省省会哈尔滨市突然发出公告停水四天,虽然没有说明理由,但是人们才警觉到可能松花江水受到苯污染。中间经历了七天,吉林石化公司与吉林省当局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草菅人命的官僚嘴脸
十一月月二十三日,也就是十天以后,国家环保总局与吉林省才对外公布情况。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力军二十四日在国务院新闻办记者会上,被记者质疑当局延迟公布消息时说:“资讯的发布,我们理解有几种方式,向公众发布是一种方式,向地方政府和沿线受影响的一些企事业通报也是一种方式。我们认为,吉林省政府的做法是可行的,保证了群众没有受到影响。”
也就是说,对灾难的公布与实现“民主”一样要“循序渐进”,先是内部分批通报,最后公开给老百姓。据说这样子才可以“保证了群众没有受到影响”。什么叫做“没有受到影响”?就是避免“人心惶惶”,即使中毒也不算“影响”。这是典型的草菅人命的官僚嘴脸。
十一月二十六日,总理温家宝昨天突然在哈尔滨出现,视察松花江水污染情况及城市恢复供水进展。温家宝到来的时间非常准确,在他的英明指示下,第二天晚上,也就是爆炸事件发生后两个星期,哈尔滨就恢复供水,省委书记张佐己亲自示范喝水。到十二月一日,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才想起来要为事件“引咎辞职”。这一连串的政治秀不但是“以民为苯”,更是“以民为笨”。
“红卫兵外长”成陕北老大爷
松花江水在中俄边境的伯力(哈巴罗夫斯克)与黑龙江汇合后流入俄国境内,所以俄国当然也很紧张,并且向中国提出抗议,还要求赔偿。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说,中国外交部于二十二日向俄罗斯驻华使馆通报了有关情况;二十四日上午,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再亲自向俄罗斯驻华大使拉佐夫通报了污染情况,全面详细介绍了有关情况。并且保证中方将进一步加强监测,将最新情况随时通报俄方,以便采取应对措施。二十六日则是外交部长李肇星再向的拉佐夫赔礼道歉,“红卫兵外长”威风尽失。香港著名专栏作家陶杰有以下的形容:
“电视新闻片所见,俄国大使拉佐夫一脸怒容,坐得挺直,而素有‘农民外长’之称的‘星爷’,平时呲牙裂嘴教训记者的气焰竟一扫而空,戴一副老花镜,由往日的‘维园阿伯’摇身一变为一位苦难深重的陕北老大爷,提着一份文件,向俄国大使必恭必敬地‘交功课’,解释污染详情等‘国家机密’。”
通过时间表可以知道,俄国人比中国人早一天知道污染情况;通报的层级也不同,向中国人宣布时由副局长出面,向俄国人通报时局长、部长亲自出马。可见俄国人比自己同胞还亲。
虽然如此,俄罗斯人并不领情。伯力不但出现逃亡潮,而且在俄国远东最大的两个聊天网站出现密集的反华论调,以致当局学中共那样关闭网站。俄罗斯的反华情绪本来就有,岂止“反”而已,还有歧视成份,中共对污染的漫不经心触犯他们的切身利益,更加使这种情绪滋长。可怜中共百般讨好俄罗斯,把“寸土必争”的土地漫山遍野送出去还不能“结与国之欢心”,干脆把自己卖身给俄国人吧。
俄国人的命比中国人的命珍贵
哈尔滨市宣布停水时没有言明真实情况,先是说谎,后来还犹抱琵琶半遮面,说是“善意谎言”,引发市民的抱怨和不满,因此小道消息流窜,甚至说还会发生大地震。对此,哈市当局当然要负责任,但是他们也有他们的“苦衷”,因为涉及“兄弟省份”,吉林省自己不公布,黑龙江省怎么可以自行公布?要顾全大局,还要考虑兄弟情谊嘛!又何况还有一个中央,没有中央的命令,黑龙江省自行宣布,会不会被认为搞“黑独”?但是如果从广大人民的利益出发,“人权高于主权”,黑龙江省如果自行宣布,必然获得黑省人民的喝彩,也赢得全国其他省份人民的尊重,谅“中央”也不敢清算他们的“黑独”罪行,但是以后慢慢给他们穿小鞋就很难说了。
但是由于有兄弟省与中央的制肘,黑龙江省老百姓的命就相对低贱一些,就不能不羡慕俄国人的命。虽然伯力距离吉林市的距离,是哈尔滨市距离吉林市的好几倍, “苯水”也许要两个星期后才到达那里,中间又因为注入其他河流的水量而稀释毒苯水,但是俄国人还是比中国人早知道而可以早预防。可见俄国人的命比中国人的命珍贵。伯力市政府已经立刻为全市六十五万名居民,储存了一百八十万公升瓶装饮用水,以备食水受到污染时,向市民免费派水。当局并急购二十吨活性炭,用以过滤和净化食水。
俄国国会也已经要求中国赔偿黑龙江水被污染,赔偿金额将不少于数百万美元,还有些居民出来示威抗议,但是黑龙江人与吉林人有没有索偿与获赔的权利?连示威抗议的权利都没有!即使有少许的赔偿,也会被贪官污吏把赔款往自己兜里装!
生命诚可贵,独立价更高
“天大地大不如党的恩情大,爹亲娘亲不如俄国人亲。”半个多世纪前说:“苏联的今天是中国的明天。”真是一点不假,中国人的命也许要几十几百年,经过“循序渐进”之后,才可以与老大哥同价。
历史也再一次证明,当年满清政府将黑龙江以北及下游地区割让给俄国,是有长远的眼光。如果不久前江泽民、胡锦涛签订中俄边界协定时也把现在黑龙江省割让给俄国,对黑省人民而言,安知非福?至少他们可以少受苯污染,也可以获得更多的赔偿。当然,如果没有割让出去,搞“黑独”或要求“高度自治”也是另一种选择。反正,只要不在中国共产党统治或严密控制下,中国人的人命就可以高贵一些。
历史有时的确很吊诡,中国共产党成立时就主张蒙古独立,毛泽东当年也是这种主张。果然,在俄国与中共以及孙中山的里应外合之下,蒙古终于独立,但其实是作为苏联的卫星国,然而随着苏联的解体,蒙古成了真正的民主国家,最近美国总统布殊访问蒙古,大赞蒙古是成熟的民主国家。卖国贼于是乎转型成了爱民贼?
反观中国,包括黑龙江,还在中共一党专政之下,黑龙江在一个月之内就遭遇“水深(苯水污染)火热(煤矿爆炸)”之中,虽然黑龙江的天然资源比蒙古不知好多少,但就是自由民主人权法治比不上,黑龙江人能不因此羡慕蒙古人民吗?
--《动向》杂志2005年12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