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政治反抗活动的激进主义倾向,只能在中国专制主义的激进主义特征中寻找答案。换言之,激进主义的专制是造成激进主义的抗议的原因。中国的问题是并一直是:民间法律努力在政府法西斯统治之下往往半途而废。责任不在民间。
二、绝食行动与其说是激进的不如是悲剧性的。悲剧性在两个方面,第一,以身体抗议国家暴行。第二,律师以身体而不是法律抗议国家暴行。这种悲剧性更是民族的悲剧,良心的悲剧,因为在给定的专制法西斯逻辑之内,中国良心一直被剥夺了理性解决问题的谈判空间,法律也丧失了解决问题的价值。
三、中国自由派知识分子中的“激进主义者”承担了超过他们自身能承担的责任,一体四面:知识分子、政治家、信徒和律师。事实上他们即使担当其中任何一种责任都力不从心。然而这种尴尬的责任仍然不在他们,因为这个国家已经成为一片荒漠,在这地上能发出人类声音的人屈指可数。如果要反思,不是批评这几个人是否不务正业或让我们再一次跌落都激进主义革命的历史循环之中。而是要反思:更多的“知识分子”、更多的“政治家”、更多的“信徒”和更多的“律师”是不是太“成熟”了,并因为太成熟已经从历史中消失得无影无踪。
四、同样应该反思的恰恰是那种“理性的反思”,这种反思从六四以后就是一种被津津乐道的假道理。这种观念代表了十几年来中国评论道德水平的持续下降,他们把专制与黑暗视为既定事实,并放在商业性的宽容之列,而更愿意对任何底线上的坚持进行攻击。他们在联合起来保卫中国的世界化,保卫我们时代的犬儒主义精神缺陷。
五、不要指责郭飞雄到太石村是否有个人动机,这个问题根本不重要。即使有,也是正常的。正相反,我愿意向郭飞雄到太石村的行动表示敬意,他使过去很多半途而废的维权运动终于有了一个新的突破。需要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如果这也被视为激进,我们的问题不是这种激进太多了,而是太少了。如果我在国内,我将会参与这场激进主义的抗议。如果我不能参与,一定不是因为我更理性,更不是因为他们错了,仅仅是因为我自己胆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