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美国的第一次退货,是为了一件羊绒衫。选购的时候,衣袋上标的是我需要的中号,回家打开一看,衣服号码却是大号。我自认退货理由充分,怎么说也是因为店家装错了货品在先,于是鼓起勇气,前去退货。负责退货的店员检查了一眼我的羊绒衫和购物收据,便把钱如数递给我,并客气地说:“Thank you!”
尽管我的第一次退货经历十分愉快,但第二次退货时,我依然忐忑不安。我要退的是刚买一周的计算机,那台电脑没有任何问题,只是老公不喜欢其外壳的颜色而已。负责退货的店员一边退钱给我、一边和蔼地问,是否可以告诉他退货的原因。我不好意思地如实相告,店员听了竟自我检讨说:“很抱歉,我们的产品没能做到让您先生喜欢,下次我们进货一定争取让您先生满意。”
此后再逢我买错、或买到残次商品的时候,我都会去享用退货的权利。在我的退货经历中,有我主动要求商店退货的,也有商店主动要求我去退货的情形。有一次,一家商店先后给我发来两封信,请我前去退还一个月前我在他们那里选购的一种干果。信上说根据生产厂家的质量检验报告,那批产品某项指针有些超标,虽然不是什么大的质量问题,但是为了对消费者负责,他们还是决定收回产品。
一次和朋友聊起此事,我连声称赞此家商店的经营作风。朋友听了不以为然地说:“这有什么了不起。你吃了质量有问题的食品,商店应该给你额外赔偿才是。”朋友还说今年感恩节的前一天,她到某大商场订购了200多美元的感恩节晚餐。感恩节晚上要开饭时,朋友才发现其中的两大盒土豆泥都有了霉点。
次日,朋友拿着土豆泥去商场投诉,商店经理对朋友道歉后说,因为商店的产品质量问题,影响了朋友家节日的晚餐和气氛,为了补偿朋友的损失,商店决定分文不差地退还朋友整套晚餐单据上的所有花费。
人说美国是顾客至上,此言不假矣。
美国《星岛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