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段时间,广州市媒体公开曝光了一些腰缠万贯的“老赖们”的奢侈生活,这些“老赖”大部分都是老板,名车开着、饭店吃着,明明有很大的财力物力,却拒绝履行法院已经判决生效的结果,有的不仅欠人家的债务不还,欠自己前妻和子女的生活费也不给,这样的“老板”不仅在蔑视法律、不讲人格和人品,就是在道德的角度看也已经良心丧尽了。
但是,这样的“民间老赖”要是和“官员老赖”相比起来,可就算“小巫见大巫”了,“民间老赖”涉及面有限,使用的手段无非就是“赖”,而“官员老赖”不仅涉及面广,除掉“赖”外,还有几分霸气,这些 “老赖”欠人家财物后,即便法律生效,如果仅靠自觉或其他人跟在屁股后讨,是很难有结果的,有的不仅要不到,还可能要来一肚子气,甚至招来麻烦。
某些官员敢耍“老赖”,一是缘于他们借的方便,可以看到,一些乡镇基层信用部门,老百姓想要借钱贷款很难,不仅手续繁杂,还要有一定的“人情和面子”,而作为一些官员想贷款却是太方便了,有的甚至什么手续也不要,只要领导签个名就能拿到钱了。这里面很大程度上就是“面子”,而所谓“面子”,就是他们手中的权力,权力能够相互利用。更可怕的是一些官员从基层银行贷到款后,就根本没打算还,基层银行碍于“面子”不便催,或不敢催要,有的信用部门甚至认为没有必要为公家的几个钱撕开私人的脸皮。
因为“钱来的容易”,“老赖官员”们花起来就特别潇洒,有和人家合伙经商办企业的,有拿钱买门面置办“固定资产的”,有炒卖股票的,还有索性超前消费的,有的投资砸锅了,就拉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反正你银行在我的地盘上你不能把我怎么样,你也不敢把我怎么样。有的用银行的钱生出了自己的钱,就是不归还银行的钱,“连本带利都通吃了”,仗着“赖气”和“霸气”,你耐我何?更有的采取“迂回战术”,置办了许多“固定资产”,再通过关系,把那些资产价估得高高的,甚至用一些烂产往银行里塞,有的甚至有意买来一些报废的车辆和机械设备,银行要,就那一堆。
这些“老赖官员”在群众中的影响极坏,他们不仅严重干扰了金融系统正常的工作程序,侵占了国家财产,更因为他们的恶意赖账,还直接导致一部分人“跟着学”。官员敢赖,敢肆无忌惮的戏弄法律的威严,原因就在于一些官员的内心还存在着“权大于法”思想,好像他们是“国家干部”,欠国家的钱不还就是理所应当的。再者,官员赖账在有些单位和部门看起来还是“私人的事情”,只要不影响官员的正常工作就不会影响官员个人的提拔和升迁。岂不知正是这种“老赖无伤权力”,才“惯”出了这种“有权力的老赖”。
无论是政府官员还是普通百姓,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相比之下,官员更应该尊重法律,那些“老赖官员”敢于和法院的判决书耍赖,就是在无视法律和无视自己的身份,惩治官员“老赖”我们不妨也对照一下中共党魁胡锦涛提出所谓“八荣八耻”,那些敢和国家耍赖的行为不正是危害祖国,背离人民,愚昧无知,好逸恶劳,损人利己,见利忘义,违法乱纪和骄奢淫逸吗?“八荣”一个没有,“八耻”全部占满,这样的官员我们还有什么理由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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