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6-04-15 23:06:00作者:张瑞东
四川省武胜县工商局党组书记龚远明在自家门前遭三名陌生男子砍杀,左脚脚筋被砍断,头部也受到重创。龚妻称丈夫遇害可能与其多次实名举报当地存在的一些腐败现象有关。
龚远明从去年7月起就向中央和四川当地有关部门多次递交过举报材料,反映内容主要是某县领导等多人在内的违法违纪问题,曾于上周一再次向四川省公安厅递交了实名举报信。(4月9日《新京报》)
举报腐败竟然遭到砍杀,这让人不寒而栗。实际上,近年来因官场冲突而雇人行凶甚至“亲自”以身试法的案件屡屡发生。前两天和入室盗贼拼死搏斗身负重伤的湖南郴州桂阳县县委书记吴章钧,就被曝曾向一些煤矿收取“管理费”,遭到煤矿老板雇人行凶。
对于龚远明的“遭遇”,笔者在表示同情和愤慨的同时,也陷入了深深的思考:为什么一些血腥的规则会替代法律,成为主宰官场的游戏规则?按理说,腐败不腐败,并不是一纸举报信所能定论,自有司法部门按照法律程序来审查,为什么这些被举报的人会急于找杀手来“摆平”?如果确实存在腐败,雇人行凶岂不是不打自招?反过来如果心里没鬼,又何须行凶?这些人不会不知道这些浅显的道理,之所以不顾一切地雇人行凶,皆因“江湖规则”在作怪。
毋庸讳言,这种动辄行凶砍杀的“江湖规则”在现实中是有一定市场的,凡是在利益纠缠、官职竞争等涉及到政治或经济利益的地方,往往就有“江湖”的幽灵冒出来。在那些毫无侠义可言的冷酷杀手的身后,对法治的漠视与“江湖规则”的滋长互相促进:因为漠视法律导致江湖规则盛行,而江湖规则盛行反过来使人更加漠视法律。
仅就本案而言,真正令人毛骨悚然的其实倒还不是杀手行凶,而是背后雇凶之人的那股肆无忌惮。这些官员们未必不明白这些道理,但是他们敢于摘掉面具、撕去画皮,而不必忌讳授人以柄,说明“江湖”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为主宰性的规则,一些基本的权力伦理正在遭到无情破坏。如果官场之中处处都成为砍砍杀杀的“江湖”,那还有什么法治、公正可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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