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纽约的第一天就开始产生这种印象。我在《纽约时报》(The New York Times)上读到,当地的通勤铁路正面临压力,需要给那些想在清晨6点之前抵达曼哈顿的人增加更早的车次。报道称,这些人(主要是华尔街一族)是如此坚定地想早早赶往办公室,以致于清晨5点从长岛郊区的巴比伦开往曼哈顿的火车上只剩下站席,绝无空余座位。
第二天,当我参加一个针对华尔街分析人士的新闻通报会时,我开始更加不安了──会议从7:30的早餐时间就开始了,这意味着任何来自巴比伦等地的出席者都得在早晨5:30赶到火车站(差不多4:30就得起床?)我去过巴比伦,因此我理解人们想离开它的动力,但我怀疑人们是否真的喜欢在那个钟点起床。此后过了几天,我和一位女士共进午餐时,她告诉我,她每天早晨5点钟起床,在动身上班之前,还会心情舒畅地游几圈泳。
这些都为“纽约不夜城”的说法赋予了全新的意义。我曾一直将这个绰号解释为“与该城市无休止的夜生活有关”──林地餐厅(Lindy’s)(注:著名的百老汇餐厅)的达蒙鲁尼恩(Damon Runyon),Jilly’s的弗兰克西纳特拉(Frank Sinatra),五点俱乐部(Five Spot)的“孤独的孟克”(The lonious Monk),CBGB俱乐部(注:一家音乐俱乐部,“乡村兰草布鲁斯”(Country Blue-grass Blues)音乐的简写)的雷蒙斯(Ramones)乐队。但这是一个新的纽约──这里到处都是放弃睡眠的人群,他们不睡觉不是为了玩乐,而是为了利益,或仅仅出于纯粹的坚持。
我承认,我不是这一现象最公正的观察者。我有熬夜的习惯。我曾经做过一份暑期工作,要求我早晨6点钟到岗,我永远不会忘记这段经历。当时我19岁,酒吧凌晨4点关门,这意味着结束夜生活和开始白天工作之间的这点时间只够让我冲个澡。后来,我下决心只寻找那种能让我在充足阳光下穿衣打扮的工作,以便自己在穿袜子的时候能够区分出哪只是深蓝色的,哪只是黑色的。
我还意识到,人们早早开始上班有很多好处。清晨更宁静,更容易完成工作。金融市场的交易员和其它参与者仍有时间在亚洲市场下单。我尊敬那些早起的人──他们作风严谨,行事有效。
不过,恐怕这个过程正在渐渐失控,其结果就是造就出一类没有时间进行“自由思考”的人──其中许多人在金融和相关领域身居要职。对于我的观点,欢迎大家批评指正,但以我的经验而论,工作之前的时间非常紧张:你不得不只关注于当天要做的那些公事。只有在工作完成、长舒一口气之后,你的思维才真正可以有所发散,考虑一下各种可能性。
问题在于,这些早起的人都被引向了同一个方向。他们在一天中没有多少时间可以考虑其它事情。他们去不了咖啡馆、影剧院,参加不了政治俱乐部、市政厅会议。他们忙于核实一些细节问题、阅读打印细致的文件、达成交易、赶回家睡觉。也许,没有什么能比美国现任总统布什(George W. Bush)更能象征这个时代了。他就是那类早睡早起、做了决定就固执己见的人。
这种情况会让我们失去什么?已故的威廉卡洛斯威廉斯(William Carlos Williams)对此进行了描述,而他自己也是这一答案的现身说法──他曾是新泽西州一位执业医师,利用业余时间写诗,后来成为美国最伟大的诗人之一。他在夜间写作,这在《便条》(This Is Just to Say)一诗中可以看出来。在诗中,他请熟睡的妻子原谅他吃了冰箱里“so sweet and so cold”(大意:那么甜又那么凉)的李子,而这些李子显然是她留作早餐的。
当我想到那些在黎明前的黑暗中冲出地铁站的疲于奔命的纽约上班族时,就能记起威廉斯一首最著名的诗“致埃尔希(To Elsie)”。这首诗以其起始句著称:“The pure products of America/go crazy”(大意:美国的纯粹产物/就是发疯)──这是80多年以前做出的预言,今天在小报新闻读者听来仍然是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