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找到答案,作者李科连续两天他用手中相机对解放碑流浪儿进行昼夜追踪拍摄。这也是他第一次用镜头记录流浪儿的生活。
捡来50元买虾吃
第一个追踪对象是个背黑色小包的男孩,十三、四岁,头发乱蓬蓬的,衣服上有厚厚的油垢。
3月1日下午1时30分,他闯进镜头。当时,他正挨个“扫荡”好吃街垃圾桶,上半身几乎埋进了垃圾箱。半截烟屁股、半杯珍珠奶茶……他不断把捡来的东西扔进嘴里。
翻完好吃街,男孩转移阵地。途遇兄弟伙,二人一同沿美美百货走到国泰电影院。电影院前,他们盯着《金刚》海报,指手划脚讨论了半天。
从新世纪到重百途中,他又一头扎进IC卡亭,边打游戏边啃半途捡来的包谷。吃完后,继续在解放碑“扫荡”垃圾箱。途中,在好吃街掏出50元买了盒虾。
3时,男孩重新出现在重百门外IC卡亭。此时,他手里多了两个塑料袋,一个装着废报和空瓶,另一个里边,是虾。
“伙食开得还不错,”一个捡垃圾的老头上前打趣。男孩白他一眼,“昨天捡了50块,不用白不用。”
这一次,他足足打了一个多小时游戏。
吃饱耍好不想回家
李科上前跟他搭话。
男孩自称姓姚,万盛人。去年10月,带着300元钱只身来渝打工。当晚他住在十八梯某录像厅。“每晚只要1元钱,还可看录像。”没想到第二天早上起来,钱、衣服、棉被全不翼而飞。
看著录像厅里好多捡垃圾的都能“吃饱耍好”,男孩也跟着上街。“白天捡点塑料瓶,可挣3至5元钱,晚上去录像厅看录像睡觉。”
“想回家吗?”
“回家也得穿干净点回去,这样脏兮兮的很没面子。在这里,天天耍又能吃饱,很好!”
夜宿1元录像厅
下午5时,一个穿红色连帽绒衣的男孩走进镜头。他和一个40多岁的跛脚男子走到沧白路的一个屋檐拐角。那里有个花台模样的坑,上面铺了张一米多宽的竹席。竹席上放着一些烂纸板、两套旧被套、一个装着小狗的背篼。这里,便是他们的家。
也有交钱住宿的。晚上7时,李科在好吃街遇到4个10岁左右男孩。在争吃完垃圾箱里“翻”到的一碗酸辣粉后,他们叼着烟头经银泰百货走向十八梯,进了一家录像厅。这里的长条椅,就是他们的栖身之所。
周围短短50米路段内,有4家录像厅。除1家11时关门外,其余全是通宵营业,睡觉收费均为1元。如需租被子,加收1元。其中一家录像厅前写着今晚放7部录像:《情鬼》、《舞女》……
南纪门街道十八梯巡防队况先生告诉李科,长期借宿十八梯录像厅、旅馆、靠捡垃圾维持生活的流浪儿约30人。
两天的追踪,让李科看到流浪儿跟常人大相径庭的生活状态。“他们看上去很满足。即使你主动提出帮他们回家,他们也不干。怎样改变这一切,值得人们关注和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