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十届全国人大第22次常委会首次审议《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据称,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政府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新闻媒体违反规定擅自发布有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情况和事态发展的信息,或者虚假情节的,将受到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这个法案适用于中外媒体。
其实,对突发事件的控制报道一直都是非常严格的。这几年中央级的重要文件就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国内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工作的通知》(中办发〔 2003〕22号)和《关于改进和加强国内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的实施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2004年2 月27日印发)等。有些内容规定的非常具体,如"涉及西藏、新疆以及民族、宗教、人权、'民运'等问题的重大突发事件,由负责处置事件的党中央、国务院主管部门会同中央外宣办组织报道。特别重大、复杂、敏感的事件,授权新华社统一发布消息。""社会骚乱、群体上访、非法集会和游行示威、罢工罢课、民族宗教冲突、囚徒暴狱、警民军民冲突以及银行挤兑、挤提等重大政治性、群体性事件,一般不作公开报道,可通过内参反映。需要公开报道的,由中央宣传部遵照中央指示统一部署。如境外有反应或歪曲性报道,中央外宣办应视情况及时组织对外报道,作必要的澄清和驳斥。"
不过,新闻报道起的作用是完全无法预测的。岳父是个老八路,当年来美国探亲时正赶上总统大选。我们上班去,他就一个人在家整天看电视。我们回家,他很兴奋的告诉我们大选辩论多么有意思。我们还挺纳闷的,他也不懂英语,能看明白个啥?再一看,他看的还是西班牙语的台!临回国的时候还非常感慨地说,这次没白来,经历了一场完整的美国大选。
中共当局对宣传的控制的精心设计算是世界第一的了。不过再好的设计,纵有千虑难免一失。如果是中宣部、新华社判断失误怎么办?很多事情看上去是"好事"却会出意想不到的"坏结果","坏事"会出"好结果"。
就拿最近台湾第一家庭女婿赵建铭涉嫌贪渎案,中共好像抓住了什么机会,于是在第一时间让大陆喉舌与台湾媒体同步报导,兴高采烈的象过年。
问题是,中国大陆现在基本是无官不贪,每个人头上都有贪官污吏、他们的亲属子女在作威作福。看到媒体对赵建铭案的穷追猛打,会不会有人产生这样的联想,"还是台湾好啊!我们这里什么时候也能这样啊!"
共产党统治下政治幽默是最多的。记得看到过一篇西方媒体在克林顿绯闻事件最热闹的时候在中国大陆的采访报道。一位中国受访者非常认真的建议克林顿退休以后到中国去当个县长,要搞几个女人就搞几个,绝对不会有麻烦。中共媒体在报道这些"西方政客""丑闻"的时候,大概是绝对没想到中国民众的反应竟然是这样的吧!
从7月1日开始,新华网在沉默了几年以后又开始刊登攻击法轮功的文章。这次的重点是9评和退党。有一篇的题目就是《且看"退党大潮"如何收场》,把退党大潮的来龙去脉都介绍了。结果登了没几个小时,自己发现不对,又把内容删了,只剩题目和正文的半句话在那儿,显得不伦不类的。看来,再严格的审查制度也控制不了新华社自己揭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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