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6-07-15 08:28:35作者:
中国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日前发布通知,要求出版涉及“文化大革命”、重大历史事件和人物等重大题材的影音制品前,都必须送交审核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
英国广播公司引述通知说,这些重大题材社会影响面大,一旦出现导向问题,后果非常严重。
今年中国有多项历史性纪念日,包括中共建党八十五周年,红军“长征胜利”七十周年,毛泽东、朱德、周恩来等领袖人物去世三十周年,文革发生四十周年、文革结束三十周年,唐山地震三十周年等。
报导说,中国影音市场上出现多种涉及重要历史人物、重大历史事件的非法影音制品,各地文化市场稽查人员对这些制品进行严查。
这些所谓非法影音制品被指责严重歪曲历史和事件,损害中共和国家利益。比较流行的影音制品包括“毛泽东在延安”、“林彪死因之谜”、“江青与红都女皇真相”、“文革十年”等。
通知要求影音出版单位严格执行“图书、期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重大选题备案办法”等规定,严格履行备案程式,对属于重大选题的影音制品(包括再版),出版前都必须送当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
通知说,对于公开播出或播映的广播、电视、电影节目,已经过有关部门审定的,一并附审核意见。
现有影音出版单位,一律不得超范围出版重大题材类影音制品,也不得以任何方式与非出版单位合作出版重大题材类影音制品。
英国广播公司引述通知说,这些重大题材社会影响面大,一旦出现导向问题,后果非常严重。
今年中国有多项历史性纪念日,包括中共建党八十五周年,红军“长征胜利”七十周年,毛泽东、朱德、周恩来等领袖人物去世三十周年,文革发生四十周年、文革结束三十周年,唐山地震三十周年等。
报导说,中国影音市场上出现多种涉及重要历史人物、重大历史事件的非法影音制品,各地文化市场稽查人员对这些制品进行严查。
这些所谓非法影音制品被指责严重歪曲历史和事件,损害中共和国家利益。比较流行的影音制品包括“毛泽东在延安”、“林彪死因之谜”、“江青与红都女皇真相”、“文革十年”等。
通知要求影音出版单位严格执行“图书、期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重大选题备案办法”等规定,严格履行备案程式,对属于重大选题的影音制品(包括再版),出版前都必须送当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
通知说,对于公开播出或播映的广播、电视、电影节目,已经过有关部门审定的,一并附审核意见。
现有影音出版单位,一律不得超范围出版重大题材类影音制品,也不得以任何方式与非出版单位合作出版重大题材类影音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