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波兰议会通过一项法律草案,禁止波兰前共产党政权的同谋者担任公职,其中主要同谋为新闻工作者。看了波兰议会的这项法律草案,不知在中国从事新闻工作的成员有何种样的感想。
中国在中共建政前,曾是一个新闻自由的大国,新闻媒体大都为民营单位,媒体有批评政府的权利,只要不太过火政府都能容忍。那些大牌记者即使直指政府首脑,政府也无可奈何,只能好言相劝。但是自从中共当政以后,所有的民营媒体全部取消,几家名望大的报纸则改变性质,成为中共所有。从此,中国的媒体不再具有独立性,它只是中共宣传系统下的单位,成了中共的宣传工具。他们的任务不再是报导新闻,而是宣传中共领导人的光辉形象,领导人出席什么大会,回见什么外国客人,接见各界代表。再就是宣传工农业的增长丰收,解放军的为人民服务,以及知识份子的科研成就。中共领导提出什么,他们就去制造什么,江泽民提出,“三个代表”他们就去搞出学习三个代表的事迹。胡锦涛提出“和谐社会”他们就去弄出个和谐社会的典型。之于,中国百姓的苦难,下岗工人生活无着,老百姓无钱看病在家等死,农家孩子考上大学无钱读书父母卖血卖器官,民工拿不到工资跳楼乞讨, 煤矿三天二头爆炸埋人和年年的洪涝水灾,等等社会的苦难灾祸到了媒体手里,变成了党和国家领导如何下基层到工厂乡村,去访贫问苦为他们排忧解难,政府如何为下岗工人,再培训让他们重新工作。对于无钱看病领导及时作出批示,建立低保医院,让所有的人都能看病吃药,为失学儿童发动海内外搞希望工程,为矿难家属发放抚恤金追查事故责任,解放军抢险救灾不惜牺牲,这些本是政府的应承担的责任,成了对政府的歌功颂德的新闻。
另一方面,对党官权贵鱼肉百姓,贪脏枉法,杀人越货、鲸吞国产,挥霍无度,荒淫无耻,这些本来应成为新闻的对象,却变成了党内的机密,只有那些被党内自相残杀抛出出局外的个别干部媒体才敢报导,但这些报导经过媒体之手后,又成了政府反腐倡廉的政绩。因此,在中国如果只看媒体的报导,中国可以说国家是世界上最好的国家,人民是最幸福的人民,政府最清廉的政府,一个活生生的人间地狱,在中国媒体手里,被描绘成人间乐园。可以这样说,中国的媒体是这个世界上最无耻的媒体,是一个与共党政权沆瀣一气,助共为虐的媒体。他们在中共倒台后,将与中共一同被钉在耻辱柱上。
也许有人为认为,中国的媒体,不过是中共的打工者,而且本身也是这个制度的受害者,他们何罪之有呢?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被逼的,他们也想有新闻自由,也不想为中共粉刷太平,也不想制造假新闻。不错,但是主观的愿望不能为实际的行为辩护。因为,他们有选择职业的自由,特别是在改革以后,即使选择了新闻工作,同样也可以象媒体中的良心者,程益中、李大同等一样,打擦边球,尽可能地说真话,最后底线是不报假新闻。如果中国的媒体从业人员,每人只要在自己的新闻生涯中,有过一次为老百姓阵情的采访,报过一次共官鱼肉百姓的新闻,揭过一次现任官员的荒淫无耻,写过一次对制度恶端的批评,或为这些新闻评论在编审中开过一次绿灯,那么不但中国的媒体上,三百六十五天,天天都会有真实的新闻存在,天天都会有针砭时弊的文章,你们也能无愧于你们的职业,无愧于你们的良心,对得起你们的家人。要不然,一当中共倒台,你们如何面对被你们的笔所蹂躏的社会,被你们愚弄的百姓。历史必然把你们的无耻和中共的罪恶绑在一起。爱因斯坦曾经说过,对罪恶的沉默就是罪恶的同谋者,而你们不但对罪恶保持了沉默,而且还美化了罪恶。波兰议会所通过的这项法律草案,应该为你们敲响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