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6-08-08 23:57:03作者:
局长私宅
日前,江西上饶市广丰县洋口镇一村民因货车刮坏广丰县建设局局长私宅外墙的几块瓷砖,在县交警大队调解时,竟被告知要支付4000元。
据当事人李元武介绍,7月20日中午12时40分许,他用拖车拖着一辆故障货车,结果货车倒车镜上的螺丝钉刮到县建设局局长余祖华的私宅外墙,几块白瓷砖被刮出一条不到两厘米宽的小槽。他当时表示愿出500元,但余祖华爱人称房子造价170万元,不同意,并向县交警大队报案,县交警大队事故股认为李元武超载,在没有办理暂扣单的情况下扣车,8月4日仍未放行。当日上午,李元武参加调解,余祖华委托人要求支付2000元“鉴定费”,并赔偿墙体损伤费2000元。李元武说,车被扣10多天,损失几千元。
广丰县交警大队事故股股长严小军表示,7月22日,在余祖华申请下,上饶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出具“货运汽车撞墙体事故安全性意见”,据此余祖华要求李元武支付2000元赔偿金。严小军说,基层办案经费不足,本由机关承担的鉴定费用2000元钱也由李元武承担。同时他认为李元武严重超载,可罚200元至2000元。
余祖华称,墙体被车损坏一事确有发生,对赔偿问题没有什么要求,希望交警部门能调解好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