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6-09-10 02:33:09作者:看中国记者韩瑞
美国的政府、国会、法院三权分立、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的体制众所周知,中国似乎也不想例外。中国人大监督法草案明年开始实施,提出有权撤销本级政府的不适当决定和命令。然而有人认为,“橡皮图章”的人大拥有监督法,只不过是遮人耳目。
据美国之音报道,在经过了20年的审议和研究之后,全国人大常委会终于于今年8月底通过监督法。8月27日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举行新闻发布会表示,县级以上各级人大有权撤销下一级人大不适当的决议和决定,也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不过,中国宪政研究专家陈永苗认为,这个监督法并没有突破原来宪法的框架,因为它并没有让执政党也受到监督。也就是说,监督法管不了党。
按照中国宪法,人大为最高权力机构。然而,中国实行一党专政,中共各级党委的权力却是最大的,一把手的是党委书记。这种实际应该受到监督的却逃脱了监督。“即使有一个很好的监督法,它也没有用的。”
据人民网发表《人大这项权力是带刺的玫瑰》的文章表示,监督法赋予人大的这项权力,看起来像又神圣又诱人的玫瑰,但这是带刺的玫瑰,实施起来非常棘手。
文章分析认为,人大要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发布的错误决定,如果同级党委或党委主要领导不同意人大的撤销意见,人大常委会怎么办?
国际在线发表文章指出,现在各级人大代表中大部份是官员代表,指望这样一个人大来监督官员是不切实际的。
北京思源社会科学研究中心总裁曹思源认为,人大常委会通过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对法院和检察院工作进行监督,可那个报告几乎天衣无缝,你找不出多少毛病来。
实际上,人大监督功能有限,以致于经常被人称为仅仅是“橡皮图章”,“举手的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