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而能改,善莫大焉” 出自《左传》,是传统文化中人们耳熟能详的一句成语,后来多用作“知错能改”。西晋时的周处,年轻时曾因为祸害乡里而被当地百姓将其与猛虎、恶龙同视为天下三害,深恶痛绝。后来百姓们设法让周处除去猛虎、恶龙。周处在除害过程中醒悟到自己也属百姓们痛恨的三害之一,决心痛改前非,最后成为一个受人敬佩的人。俗语“浪子回头金不换”,也是赞扬这种“知错能改”的可贵。
改过始于知错,不明白自己错在哪里,当然无从改过,而不能发自内心的知错,也不可能真正的去改过,而“认错”这个词却是被中共党文化变异的一个词汇。现在对文革多少还有些印象的人,一定对“认罪伏法”这句话记忆犹新,“罪”是“错”的升级,认错了,就是有罪于“党”,有罪于“人民”,有错而认罪,也是改过态度积极的表现。文革中这种罪错不分、是非不明、乱扣罪错的现象比比皆是,由此造成的冤假错案更是层出不穷,而这也只是共产邪党邪恶本质的一个表现而已。
“认错”还是对人独立精神人格的阉杀。和传统文化中注重自我反躬内省的内涵背道而驰的是,中共邪党要的是你从语言、行为上的放弃原则与丧失立场,从而保持所谓与“党”的高度统一。“匹夫不可夺志”,即使是历史上最残暴的皇帝,也只能是杀其诤臣,成其气节。而中共却空前绝后的做到了:让不顺从它的人象狗一样的死去。你不放弃你的志向,中共先是断绝你的经济来源和事业追求;再不放弃,就株连你的亲朋好友,告诉他们承受的不幸全是因为你坚持志向而造成的,并要求他们和你划清界限;就这样还不屈服,中共就隔绝你和社会的所有联系,一天不改变,就关你一天,一生不改变,就关你一生,还美其名曰:思想改造。你要是想死,中共就会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就算真的死了,也要让你背负着污名和骂名,你的亲朋好友更是因此抬不起头来,因为你是“自绝于党,自绝于人民”。中国知识分子的气节就是这样被阉杀掉的。
而了解中共劳教、监狱系统的人都知道,“认罪”、“认错”也是所有劳教所、看守所、监狱规章制度的头一条,不管你是有罪无罪、有错无错,也不管你是嫌疑犯还是在刑犯,只要是進了这些地方,必须“认罪认错”,不然就施以打击。法律惩罚的是人的行为,并不关乎思想,而思想则多属于道德的范畴。而这一违反法律精神及基本人性的恶法,却从中共建政到今天一直存在,且不说中共的劳教系统根本就是一个非法(违反它自己制定的中国《宪法》)的产物,中共的司法机构从它产生那天起就在不断的践踏人权。
有的朋友说,文革都过去二十多年了,你说的这些事或许还有,但是和我没什么关系。其实,作为党文化的一种表现,这种党文化的影响无处不在,并且已经深深的溶入了中国百姓的日常生活。举个例子,中国有的人发生矛盾了,两者之间往往要分个对错,通常是事不大,但理要说清,面子要过的去,一定得让有过错的一方认个错,有时候不认错就不罢休,甚至因此冲突而酿成大错的也不少。而传统文化中讲求的“谦让”、“忍辱”,“已所不欲,勿施于人”,“知错”而不是“认错”在这些过程中都看不到了,取而代之的是“你对我不好,我对你更凶”、“你不讲理,我更不能吃亏”,而围观的人幸灾乐祸的有之,火上浇油的有之,漠不关心的有之,明哲保身的有之,劝人守善的却少之又少了。
当然,中共社会的这些表现,是中共几十年来从上到下,无处不在的党文化洗脑灌输的结果,而传统文化教育中的修身、博学、慎思、明辨、笃行以及潜移默化的这种传统文化氛围在中共对民族文化的破坏中也已经消失殆尽,所以清除中共党文化的毒害就更显得迫切和艰难。迄今为止,不管批评、抨击共产恶党或中共的著作文章有了多少,但都没有哪一篇象《九评xx党》的问世这样震撼人心,也给了所有中国人一个全面认清共产党的机会,而由《九评》引发的全球退党大潮,更是所有中国人彻底脱离共产邪灵的天赐良机。而《解体党文化》则是彻底清除共产邪灵所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每一个中国人发自内心的多清除一分党文化的毒害,共产邪党就少一分做恶的能量。
历史走到今天,每一个中国人都在这个过程中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知错”而不是“认错”,解体党文化,回归传统文化,还中国人本来面目,从阅读《九评共产党》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