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6-10-22 03:39:44作者:
赖昌星一再循司法争取留在加拿大
加拿大联邦法院周三(10月18日)批准举行特别聆讯,以决定是否接受厦门远华集团走私案涉嫌主犯赖昌星,对其遣返令提出的司法复核。
联邦法院发言人表示,聆讯安排在明年1月17日进行。 法院在6月裁定暂缓遣返赖昌星。
赖昌星1999年与妻子曾明娜及三名子女抵达加拿大温哥华,之后向移民当局申请难民资格及政治庇护,寻求在当地居留。他辩称一旦被遣返中国受审,将会面对死刑。
但是,加拿大当局并未批准赖昌星的这些申请。
加拿大当局就遣返作风险评估,认为赖昌星遣返中国,"不存在面对酷刑或不寻常惩罚的风险"。
根据加拿大法例,嫌犯被遣返后若有可能因为刑事罪行被判死刑,不得执行遣返。
中国曾透过外交途径向加拿大保证,赖昌星遣返中国后,不会被处死刑。但赖昌星指中国不会遵守承诺。
中国当局指控赖昌星是1990年代中国最大走私案件"远华集团走私案"的幕后主脑,走私物品包括香烟、汽车、植物油、纺织品、化学品和其它原材料等,涉及货品总值达100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