钳制思想,剥夺言论自由是专制政府维护自己统治的杀手锏。日薄西山的中共政权近年日益加紧言论控制,每年都有为数不少的人因文字狱惨遭迫害。该名录尚不完全,请踊跃提供线索。
一、2000年及以前调查到5人
喻东岳 湖南省浏阳市人,原《浏阳日报》编辑,因在北京1989年民运中污损天安门城楼上的毛泽东像,于1989年8月被北京市中级法院以"反革命破坏和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 (此后减刑到十八年)。喻东岳虽然现已出狱,但在狱中被折磨至神经失常。
陈晏彬 北京第二外语学院进修生,地下刊物《铁流》编辑,因1989年5月与张亚飞等人成立中国革命民主阵线,并出版地下刊物《铁流》,于1991年3月5日被北京市中级法院以"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和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
胡石根 居住地点:北京市,北京语言学院(现北京语言大学)讲师,因组建中国自由民主党及成立中国自由工会筹备委员会,起草了自由民主党纲领、章程和其它该党和自由工会的宣传材料,组织纪念"六四"活动,于1994年12月16日被北京市中级法院以"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和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本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北京市高级法院维持原判,现被关押于北京第二监狱。
拖乎提·吐尼雅孜 出生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居住地点:日本东京,因收集有关民族关系问题的敏感材料,发表涉及历史上民族分离的文章,于1999年3月10日被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以"煽动分离主义和非法获取国家机密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本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法院维持原判。
綦彦臣 自由撰稿人,居河北泊头,1999年,因异议文章被捕入狱,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四年。
二、2001年2人
郭庆海 河北省泊头市农业银行营业部职员,自由撰稿人,因在互联网上发表了27篇文章时政评论文章,于2001年4月6日被河北省沧州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王金波 居住地点:山东省莒南县十字路镇东良店村247号,因在互联网上发表要求中国政府重新评价六四天安门事件和中国民主党等异见文章,于2001年12月13日被山东省临沂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三、2002年3人
陈少文 自由撰稿人,前警察,湖南省涟源市五金公司失业职工,因在互联网上撰写40多篇文章批评失业、社会不公、法制弊端等,于2002年12月25日被湖南省娄底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本人不服判决,上诉后被维持原判。
牟传珩 居住地点:山东省青岛市,自由撰稿人,前律师,因在互联网上发表异见文章,于2002年9月10日被山东省青岛市大山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姜维平 居住地点:辽宁省大连市,记者,香港《文汇报》驻东北办事处主任,因在香港杂志《前哨》著文批评中共高官腐败,于2002年1月25日被辽宁省大连市中级法院以"非法向境外提供国家秘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非法持有国家秘密"三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本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辽宁省高级法院重审后改判为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三、2002年3人
罗永忠 居住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贵阳街广厦胡同5号,因在互联网上发表文章了150多篇批评时政的文章,于2003年10月14日被吉林省长春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罗永忠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但被维持原判。
颜军 自由撰稿人,原西安市第68中学生物教师,因在互联网上发表了20余篇批评共产党的文章,于2003年12月8日被陕西省西安市中级法院以"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系狱期间曾遭其它犯人殴打,伤势严重,送医院抢救。
赵常青 陕西省汉中市山阳县中学教师,因在互联网上撰写发表致中共十六大公开信呼吁政治改革,于2003年8月4日被陕西省西安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现被关押于陕西省渭南监狱。
黄琦 居住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原成都天网寻人咨询服务事务所网站站长,因国外的异议人士在其网页上发表了有关1989年天安门事件的文章,于2003年2月22日被四川省成都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本人不服一审判决,但上诉的结果是四川省高级法院维持原判。在狱中,黄琦被打成脑震荡、脑萎缩。
陶海东 居住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民路82号,自由撰稿人,原新疆喀什市人大常委会职员,因在国内外互联网站上发送其预测中国经济崩溃和批评中国领导人的文章和书稿,于2003年1月被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现被关押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监狱。
姜力均 居住地点:辽宁省铁岭市,私营企业主,自由撰稿人,因在互联网上发表异见文章,于2003年11月28日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现被关押于辽宁省锦州监狱。
罗长福 居住地点:重庆市,自由撰稿人,因在互联网上发表异见文章,于2003年11月16日被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蔡陆军 居住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外贸公司业主,自由撰稿人,因在互联网上发表异见文章22篇,成立网络组织"自由民主同盟会"任主席,于2003年9月10日被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法院经秘密审理后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本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的结果是维持原判。
何德普 居住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朝阳庵9-1-5号,自由撰稿人,原在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工作,2000年3月被辞退,因任"中国民主党联合总部监察委员会"、"中国民主党京津党部"负责人,在互联网上发表异见文章28篇,在中共十六大会议期间参与撰写并散发"致十六大公开信",于2003年11月6日被北京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本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后,北京市高级法院维持原判。现被关押在北京第二监狱,关押期间高血压、肝炎病等病情加重,时时头痛和耳聋,挨打致残。
五、2004年6人
杜导斌 居住地点:湖北省应城市城中区粮贸街16-10 号,湖北省应城市医疗保险中心政策法规科副科长,独立撰稿人,因在互联网上发表了26篇批评当局的文章,于2004年6月11日被湖北省孝感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本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但上诉请求被湖北省高级法院以不公开开庭方式驳回。
欧阳懿 居住地点:四川省遂宁市保石镇保石街37号附11号,因撰写发表致中共十六大公开信呼吁民主宪政,于2004年3月16日被四川省成都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桑坚成 上海市退休工人,因在中共十六大会议期间参与撰写并散发"致十六大公开信",于2004年1月6日被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刘水 居住地点:广东省深圳市,自由撰稿人,因发表异议文章,包括纪念"六四",揭露司法部门违法乱纪,呼吁释放北京新青年学会"四君子"等,于2004年5月5日被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以违反治安管理条例收容教育两年。
张汝泉 居住地点: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245号3号楼2单元13号,自由撰稿人,郑州百文依力股份有限公司退休职工,因先后将周秀宝的《关于召开党的十六大几个重要问题的严正声明》文章和自己撰写的《毛泽东——我们永远的领袖》文章交给同案的张正耀散发,两文中抨击邓小平和江泽民路线反动和腐败,于2004年12月24日被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法院以"诽谤(最初分别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和'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马亚莲 居住地点:上海市迎勋支路5号,暂借住尚文路133弄18号201-3室,因在互联网上发表文章,以亲身经历揭露警察和官员拆迁户和上访者的欺压、迫害和人身虐待,于2004年3月16日被上海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判处劳动教养一年六个月。
六、2005年3人
张林 安徽省怀远县人,户籍安徽省蚌埠市涂山路984号1单元12号,因利用互联网在境外网站上发表了《盘古乐队——中华民族歇斯底里的怒吼》、《全军覆没》、《不再沉默的火山》等文章,以及在2004年12月30日接受境外电台"希望之声采访,于2005年7月28日被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现张林被关押于蚌埠第一监狱。
郑贻春 自由撰稿人,诗人,辽宁省营口市原超群外国语学院教务处主任,因在互联网上发表异见文章,于2005年9月20日被辽宁省营口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本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辽宁省高级法院维持原判。现被关押地点不详。
努尔莫哈提·亚辛 居住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楚县,作家,诗人,因在2004年第五期《喀什噶尔文学》杂志上发表一篇小说《野鸽子》,于2005年2月2日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楚县人民法院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年。本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喀什噶尔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现被关押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第一监狱。
七、2006年8人
李建平 居住地点:山东省淄博市科技园樱红村落23号2单元602室,自由作家、原淄博医疗器械公司董事长,因在海外网站发表文章批评时政,于2006年10月25日被山东省淄博市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2年。
李长青 居住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原《福州日报》社采访部副主任,记者,因在互联网上支持"穿防弹衣的县委书记"黄金高,并在博讯网上登出一篇名为《福州市爆发"登革热",百余人染病,政府刻意隐瞒,引发民众恐慌》的文章,于2006年1月25日被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法院以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最初分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监视居住和逮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现被关押于福建省永安市监狱。
李元龙 居住地点:贵州省毕节市麻园路东园小区F4栋一单元8-2号,贵州省毕节地区毕节报社周末特刊部编辑兼记者,因在互联网上发表四篇异见文章,于2006年5月11日被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现被关押于贵州省毕节地区看守所。
阳小青 居住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北京中国《产经新闻报》社记者,因受报社派遣到湖南省隆回县调查中共县委书记杨建新侵吞国有资产,在报纸上发表发表的揭露隆回县腐败问题的文章,于2006年6月15日被湖南省隆回县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郭起真 捕前住河北省沧州市荷花小区5号楼,因2002年2月~4月在《民主论坛》网站上发表了《关于参加高智晟律师绝食抗议活动的声明》、《绝食日记》、《株连九族的妖风正在大陆肆虐》、《从"我不敢说"小议日本的领土扩张》等文章,2006年10月17日,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郭起真有期徒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现被关押在河北省沧州市公安局第二看守所。
张建红 居住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宁舟一村5幢604室,自由撰稿人,作家,诗人,因在互联网上发表异议文章,于2006年10月12日被宁波市检察院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
高智晟 原北京市晟智律师事务所法人代表,律师,因在互联网上发表异见文章,于2006年9月21日被北京市公安厅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逮捕。
陈树庆 杭州市人,因在互联网上发表异见文章,于2006年10月17日被杭州市公安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