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人专栏】李局长,您还要怒几回?——致李毅中的公开信

作者:天人 发表:2006-11-30 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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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大陆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360度》栏目报道,面对11月25日、26日两天连续发生3起特大煤矿事故,今天下午,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在全国电视电话会议上又一次愤怒了。

 


  会上,李毅中通报,从3起煤矿事故的初步调查情况来看,都属于已关闭矿井和停产整顿的矿井擅自非法违法恢复生产。他说:“一方面是这些非法矿主利欲熏心,铤而走险,要钱不要命;另一方面,监管不力,工作不到位,甚至(云南)曲靖市弄虚作假。这些非法违法行为,挑战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令和政府监管的权威性,性质十分恶劣。一些地方整顿关闭工作不落实,确实到了相当严重程度。刚才给大家通报的例子,最典型的,云南省曲靖市昌源煤矿25日发生的这起事故,死亡32人,这个矿是我们国家煤监局在人民日报公开登报接受社会监督的,板上钉钉(关闭)的矿,也是云南省政府在当地主流媒体公告的,一个曲靖市有什么权力偷梁换柱啊!而且根据我们督察组督察,曲靖市不止这一个,据说有23个,天方夜谭啊!判了死刑的,你不执行,拿另外一个人来顶替,什么行为啊!记过,由于有政府做后台,矿主他就胆大妄为啊,继续非法生产,管理混乱到这个程度。”


他还说:“就比如发生事故的这几个矿,黑龙江鸡西远华煤矿设计能力3万吨,这个区的有关部门就核定为6万吨,能力翻番就这么容易。山西临汾这个矿,5万吨的矿,把它核定为15万吨。这样搞的话,我们这个核定能力要埋下更大的隐患,给明年和今后安全生产埋下更大隐患,非法变成合法,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我们82号文写的很清楚,3万吨和3万吨以下的矿要关闭,好,你要关闭3万吨和3万吨以下,他就马上把他核定成4万吨、6万吨。”李毅中表示,要尽快依法彻查已发生的几起事故,同时进入四季度以来,由于市场对煤炭需求增高,全国的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李毅中同时还要求各地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管各项工作,遏制住目前事故多发的势头。


噫唏吁,李局长又发怒了!短短两天的时间(11月25号、26号),黑龙江、云南和山西连续发生三起严重的煤矿矿难事故,每起事故到目前为止都至少造成了20人以上的死亡,搁谁谁都要发怒。只是,在我们的记忆里,都数不清这是您第几次发怒了,我们也记不请黑心的矿主究竟害死了多少矿工。每出一次事故,您似乎都要怒斥一番,然而每次怒斥完了以后情况依旧,该死人的还是死人,还倒塌的还是倒塌,该进水的照样进水,矿工的生命永远都是那么低贱。请看以往您的“发怒史”:


  1.安监总局局长怒斥黑心矿主“草菅人命”,并大拍桌子。(源于今年5月18日山西省大同市左云县张家场乡新井煤矿透水事故,57人蒙难)
  2.李毅中怒斥国有矿矿长:连民营小煤窑主都不如。(源于去年11月27日黑龙江省龙煤集团七台河分公司东风煤矿一矿井发生重大井下爆炸事故,117人蒙难)
  3.“老板发财,矿工遭殃,政府买单。”李毅中怒斥官矿勾结。(源于去年3月14日黑龙江七台河新富煤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18人蒙难)
  4.李毅中怒斥:“‘官商勾结,官煤勾结’。”李毅中在湖南资江调查矿难时愤怒地说。
  5.国家安监局局长怒斥:矿主赚钱,矿工受难,政府买单。(源于去年8月7日广东梅州大兴煤矿透水事故,123人蒙难)  
  ………………


  我们记得的就这些,当然到底有多少已“无据可考”了。这还是仅仅被您斥责的矿难,而没被斥责的呢?不知道还有多少!您作为一个安监总局局长,没有能力维持人民,特别是矿工的生命安全,没有做到保证严格监督煤矿的安全开采,我们就可以说您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不是一个合格的安监总局局长。诚然,作为一个国家安监总局局长,下面发生矿难,不能把责任全部推到你身上。但是,您做为一个安监总局局长,您认为责任是否尽到?如果您实在觉得压力大,不好做,那就辞职。要么就把工作干好,要么就辞职走人。别一边怒斥一边又出矿难,时间长了,大家会说您在“做秀”、在演戏。还有,您的手下都是怎么做事的?您是怎么管人的?您什么时候学会向全国的矿工们说句:对不起!别就会给自己的属下鞠躬。


“遥想”2005年2月28日,您从国资委副主任调任国家安监总局局长,虽说是升官,但真可谓“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而您却面带微笑,信心十足地说:“对安全生产,我应该说不算陌生。” 但就在您到任后的第10天——3月9日,山西交城煤矿传来矿难消息:近百人死亡或者失踪。您便从10日凌晨1点开始坐了8小时的汽车,第一次出现在事故现场。自此,便开创了一个内地高级专管官员每逢重大安全事故就要亲自到达现场的惯例。此后,您就开始频繁奔波于安徽、河北、新疆、广东、湖南、黑龙江、山西等省、自治区处理灾难的善后事宜。还好,虽是公费,但没“旅游”。这一点,还要谢谢您。
“只要是造成30人以上死亡的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工作组或者调查组组长一般都会是李毅中。”安监总局一位官员透露,“在现场救援的前48个小时内,人们精神都高度紧张,总局长常常要靠安眠药入睡。”


2005年11月28日,星期一。当您在初冬清冷的晨曦中从北京奔赴七台河矿难现场时,要面临的是此时黑龙江零下11度的寒意。而就在前一天晚上,您刚刚处理完松花江污染事件从哈尔滨返回北京,10来个小时后,又因为煤矿爆炸而再次赶往黑龙江的另一个城市。事故发生在11月27日晚9点40分,黑龙江龙煤集团七台河分公司东风煤矿发生爆炸,221人被困井下。当您在第二天清晨匆忙奔赴现场时,已确定有40人死亡。矿难发生前的晚上6点,黑龙江省省长张左己刚刚喝下哈尔滨恢复供水后的第一口水,而身为该事件国务院工作组组长的您似乎也可以稍微松口气——11月25日下午抵达哈尔滨,就从机场直奔到松花江苏家屯监测断面取水点,随后连夜召开会议。就在矿难当日下午,您还到松花江下游依兰县达连河镇“受总理之托,代表国务院工作组”向群众表示慰问。然而,就在恢复供水的当晚,东风煤矿爆炸了!一个工作的终结和另一事故的开始,前后仅仅相隔3个多小时。


我们无法揣测您听到这个消息时的心情:对您来说,自从当上国家安监总局局长,这个正部级的工作内容就是不断地、匆匆地奔忙在处理各种事故的路上,去面对那些或多或少的死亡数字。就在您赶赴七台河的当口,死亡数字正在不断攀升——45人、51人、68人,随后是突然暴涨至134人,到第二天的上午9时,死亡数字已经达到140人,9人下落不明。


不过,有一点我们可以肯定,您不嫌“旅途”劳顿,不辞辛苦,就是“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半夜来电话。”您曾经表态说,“要为清洗‘带血的煤’和‘带血的GDP’而努力。” 可惜,寒冬将近,全国人民还不得不继续靠燃烧那“带血的媒”而取暖,尽管我们是花了钱的。您在2005年曾发表过“名段子”:老板赚票子,农民死儿子,政府当孝子。当年底,山西省还出台了“每死亡一人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以一百万元的罚款”的规定。“安监风暴”虽不及“审计风暴”那样迅猛,但同样得到了全社会的高度重视。但今年,2006年,安全形势的严峻性比去年有过之而无不及。如此,计将安出?


我们试就目前形势向您进一言:您还记得您曾慨叹:想当年盖着开封府大印的封条皇上都不敢揭,而我们前脚封矿,后脚矿就照开。那您知道为什么呢?开封府里坐的是包拯,有皇上的尚方宝剑,他的大印盖到哪,哪就跟“圣旨”一样,皇上当然不会打自己的“脸”。而您有什么呢?您不就有个部级的虚衔吗?您要是想叫那帮“厮”怕您,手里就得有真家伙!您应向温家宝申请成立由您直辖的“安监警察部队”,再出台一个特别法规,规定您拥有处理事故的特别权力。即发现有黑心矿主草菅人命,当场就把他拉到矿井边上,用片刀当众“砍”了,然后再曝尸三天,其财产用作死难矿工的赔偿。如果逃逸,全球通缉。发现有“红顶矿主”拒不退还矿井股份,立刻没收他的全部家产充公,让他到大街上要饭去。我敢说,用不着您“砍”到第四个人、罚“躺”下到第四个人,举国都会为之一震,全境肃然,再也不会有矿难发生了。乱世当用重典吗!否则,您还接着在“京城”听“消息”,然后再“出差”,到全国各地“视察”,最后,再开一次会议,通报批评,总结教训。完毕后,又“静等”下一次“轮回”。如此周而复始,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数九隆冬即将来临,煤炭的需求自然也大大增加,“看不见的手”在大陆到处挥舞,李局长,时不我待呀!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看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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