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7-01-02 21:46:07作者:
在秋天清冷的碧空里,常常见到一排排雁阵向南飞去,这也构成了加拿大秋天的一道风景线。目送大雁南去,思绪也随之浮动起来:北美的大雁飞去何处?又从何处而返?在中国,雁回有峰。此峰名“回雁峰”,就在湖南衡阳市,十几年前我曾去过。此峰并不高峻,原在城市边缘,想来现己位居城中了。沿山而上数百尺,即见巨岩斜卧,其上镌刻:“回雁峰”三个大字。自古传言北来南归的大雁,飞之至此,己是春暖花开,又将北回了。故唐代才子王勃在他的名篇“滕王阁序”中秉笔而书“雁阵惊寒,声断衡阳之浦。”足见此传说己很久远,堪称国故了!
至于北美加拿大的大雁们秋归何处?又回雁何峰?一经查阅才知这些移民们是在加拿大北部度过春夏。那儿春江水暖,草美鱼肥,易于谋生,且又宁静祥和,风光秀丽,雁儿们可罗漫蒂克地繁衍生息。每当秋季来临,他们又拖儿带女向南迁徙。飞行速度每小时30-60公里,雁群平均有100只左右甚至最多可达1000只。飞行高度一般为数百英尺。若天气晴好,心情愉快,还有可达数千英尺者。北美的大雁与中国的大雁有共同的习性,偏爱人字形雁阵。她们的“回雁峰”在墨西哥北部。至于是何城何峰,那就考焉不详了。
在灯下家人们正谈起大雁南飞的种种趣事。门铃响了,开门一看原来是女儿、女婿圈子内的朋友,Q、H夫妇双双来访。归坐后,言称是来辞行的。他们在美国找到了工作,即将迁居南下。房子将委托中介出售。女儿、女婿邀请他们临行前来家一聚,虽不长亭送别,霸桥折柳,但也可卡拉OK一番,以壮行色!来者说不敢惊动。但女儿、女婚坚持搞一派对,并且还说:“还有J与Y呢,他们也即将去美,我们大家何不趁此热闹一番!”
性急的女儿立即就拿起电话与J、Y联系。于是聚会就定了下来。为了这次聚会,按女儿安排,我与老伴着实张罗了一番,还烧了几个拿手的家乡菜。
聚会那天,年青人吃得好,玩得好。饭后他们引吭高歌卡拉OK。唱了很多中国、加拿大和美国歌。唱完歌后,饮茶润喉,谈起天来。谈话不久就自然转到他们去美国的事来。首先是Q讲起这件事;“其实我非常喜欢蒙特利尔。在这里我们拿到了学位。又工作了这么些年。她好像是我第二故乡。真是对她有感情呐!”他啜了一口茶:“所以我们买了房,还精心地把后院布置了一番。在这里我们惬意地生活过。在这里我们经过了这么多的风霜雨雪逐渐成熟了。在这里我们奉献我们的才智,也分享着牧歌式、田园般的生活…但为了生计和事业,我和妻将告别这里南飞啦!”
我边听边想,据我所知Q君原是学数学的,今晚为何竟如此抒情起来?但Q君口气突然一转,变得颇为权威起来,好像在表述集合论的一个定理:“人生有两个集合:过去和未来。梦属于过去而追求属于未来。”最后他竟吟颂起来:“追求后,我等是否又会回到梦的集合,唱起归去来?!”大家禁不往鼓起掌来……。J君站起身来,双手向左右潇洒地一摊:“路漫漫而修远兮,吾将上下而索求!按照Q君定理,先贤屈原应是属于未来的了。”
J君一付博士派头:“我也是未来型的,始终崇尚追求。追求就是力量。我们南下完全是为了某种追求与探索。其实我们也是非常喜欢这里。这里人们的生活方式与我故乡相似,悠闲自在,我故乡人的生活像故乡的锦江水一样曲折而闲静,这里人们的生活就像她的劳伦斯河一样宽阔而悠缓。一旦离开她,会常常勾起我对她的怀念。”……谈着谈着,夜渐深了,客人们起身告辞。出得门来,外面皓月中天,清辉遍地。送至车道,互道珍重。
他们的车灯在拐弯处消失后,家人们才进屋去。我留在台阶上点燃一支烟:他们是大雁?不是。他们不是大雁?又不是。
如今的世界对大雁依然是那么辽阔,但对人确愈来愈小了。它像一片美丽的营地,人生可到处安营扎寨?!也许他们还会回来,回到这梦幻般的集合里来。我觉得一阵轻寒袭来,真是“天阶夜色凉如水”哪……
至于北美加拿大的大雁们秋归何处?又回雁何峰?一经查阅才知这些移民们是在加拿大北部度过春夏。那儿春江水暖,草美鱼肥,易于谋生,且又宁静祥和,风光秀丽,雁儿们可罗漫蒂克地繁衍生息。每当秋季来临,他们又拖儿带女向南迁徙。飞行速度每小时30-60公里,雁群平均有100只左右甚至最多可达1000只。飞行高度一般为数百英尺。若天气晴好,心情愉快,还有可达数千英尺者。北美的大雁与中国的大雁有共同的习性,偏爱人字形雁阵。她们的“回雁峰”在墨西哥北部。至于是何城何峰,那就考焉不详了。
在灯下家人们正谈起大雁南飞的种种趣事。门铃响了,开门一看原来是女儿、女婿圈子内的朋友,Q、H夫妇双双来访。归坐后,言称是来辞行的。他们在美国找到了工作,即将迁居南下。房子将委托中介出售。女儿、女婿邀请他们临行前来家一聚,虽不长亭送别,霸桥折柳,但也可卡拉OK一番,以壮行色!来者说不敢惊动。但女儿、女婚坚持搞一派对,并且还说:“还有J与Y呢,他们也即将去美,我们大家何不趁此热闹一番!”
性急的女儿立即就拿起电话与J、Y联系。于是聚会就定了下来。为了这次聚会,按女儿安排,我与老伴着实张罗了一番,还烧了几个拿手的家乡菜。
聚会那天,年青人吃得好,玩得好。饭后他们引吭高歌卡拉OK。唱了很多中国、加拿大和美国歌。唱完歌后,饮茶润喉,谈起天来。谈话不久就自然转到他们去美国的事来。首先是Q讲起这件事;“其实我非常喜欢蒙特利尔。在这里我们拿到了学位。又工作了这么些年。她好像是我第二故乡。真是对她有感情呐!”他啜了一口茶:“所以我们买了房,还精心地把后院布置了一番。在这里我们惬意地生活过。在这里我们经过了这么多的风霜雨雪逐渐成熟了。在这里我们奉献我们的才智,也分享着牧歌式、田园般的生活…但为了生计和事业,我和妻将告别这里南飞啦!”
我边听边想,据我所知Q君原是学数学的,今晚为何竟如此抒情起来?但Q君口气突然一转,变得颇为权威起来,好像在表述集合论的一个定理:“人生有两个集合:过去和未来。梦属于过去而追求属于未来。”最后他竟吟颂起来:“追求后,我等是否又会回到梦的集合,唱起归去来?!”大家禁不往鼓起掌来……。J君站起身来,双手向左右潇洒地一摊:“路漫漫而修远兮,吾将上下而索求!按照Q君定理,先贤屈原应是属于未来的了。”
J君一付博士派头:“我也是未来型的,始终崇尚追求。追求就是力量。我们南下完全是为了某种追求与探索。其实我们也是非常喜欢这里。这里人们的生活方式与我故乡相似,悠闲自在,我故乡人的生活像故乡的锦江水一样曲折而闲静,这里人们的生活就像她的劳伦斯河一样宽阔而悠缓。一旦离开她,会常常勾起我对她的怀念。”……谈着谈着,夜渐深了,客人们起身告辞。出得门来,外面皓月中天,清辉遍地。送至车道,互道珍重。
他们的车灯在拐弯处消失后,家人们才进屋去。我留在台阶上点燃一支烟:他们是大雁?不是。他们不是大雁?又不是。
如今的世界对大雁依然是那么辽阔,但对人确愈来愈小了。它像一片美丽的营地,人生可到处安营扎寨?!也许他们还会回来,回到这梦幻般的集合里来。我觉得一阵轻寒袭来,真是“天阶夜色凉如水”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