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读者中的大部分人本身就是第一代移民, 所以应该对办理移民繁琐的法律手续有过亲身的经历。这种经历可能是一种忐忑不安的漫长等待,也可能是一场无休无止的材料提供过程,而其中不可避免会产生疑虑和焦急的心情,往往使很多人有了这样的感慨:烦!
的确,即使办理一个小小的签证,像旅游探亲之类,也是七七八八的一大堆条例和文件,而且只要移民局对申请人有怀疑,说拒签就拒签,连个上诉的机会都不给。更不用说在办理长期的临居或永居签证时,申请人少说也要提供一二十份合格的材料。事实上,由于申请人对移民局要求的真正意图不甚了解,加上每个申请人本身都有一些自身特殊情况,即使申请人在办理签证时给移民局打几十次电话,也未必能真正解决问题,因为移民局只是就移民条例而回答问题,而不会从申请人的角度来协助你解答问题。经常有一些从移民局刚刚咨询过的人,对我们说移民局请他们找有经验的移民顾问协助办理,因为有些移民条例只有有丰富移民知识的人才可以准确理解,有些移民文件只有有经验的代理才能帮你准确提供。
话说回来,我个人是非常支持那些自己办理签证申请的人,并一直在尽力协助这些人。澳州是一个各方面法律都十分透明的国家,没有人说你不可以自己办理签证申请,这就像你要上法庭不一定非要请律师,盖房子不一定非要请建筑师和建筑商,报税不一定非要请会计师的道理一样,但前提你必须有响亮的专业知识,否则后果可想而知。移民法是目前澳洲公认的最繁复的法律之一,而且有朝令夕改时时变化的特点,即使是一些自称有经验的的代理或律师,或与申请人没有亲自交谈的移民顾问,都很难为申请人提供一定水准的帮助,更何况移民局所能提供的只是一般法律条文,而不可能是针对你的具体情况提出有用的建议。所以当我一再被问到:你能为别人提供的帮助是什么? 我只能承认:是建议,是对你有用的建议。
办理签证申请时希望“自助”或“助人”的人, 我认为是值得称道的,毕竟“自立”与“助人”是我们的社会应当大力提倡的。这里,只希望为乐于“自助”或“助人”的朋友提供以下几点建议:一是了解最新的移民法律条例(联邦图书馆有最新更新的移民法律资料);二是 选择符合申请人最大利益的方法(不同的方法在时间和金钱的花费上有很大的不同);三是 承担相应的后果(是否会影响以后的申请)。
我们都不会否认,一个错误的申请或一个份不恰当的文件,延误的不仅是申请人的时间和金钱,还会丢失个人的机会和希望,所以,这份责任有时可以重过千金。当然以上只是本人一管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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