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7-03-09 14:11:52作者:
尊敬的上海市长韩正先生:
想来你一定是一个大忙人,我们以前写给你的举报揭发上海市黄浦区房地局和上海市黄浦区房地产开发实业总公司(简称黄开公司)在黄浦区73 号地块的拆迁过程中,官商勾结, 违法乱纪,瞒天过海,通同作弊, 强取硬夺人民的合法房屋财产的举报信,未经处理解决就全都被转给被举报者了。因此他们更加有恃无恐,变本加利地对我进行迫害,用高压手段逼迫威胁我,要用法西斯的强盗行径对我实行强迁,毁我家园。并要置我这个被他们迫害成二级残疾的伤残人和九十二岁高龄的母亲于死地。
日前我从报上获悉,由你签署的上海市政府第68号令<<上海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已从2007年3月1日起开始施行。 所以我今天在此发公开信给你,并同时将此信投入你的网上市长信箱。我要求你见信后立即处理黄浦区房地局的违法行政行为和黄浦区房地产开发实业总公司违法拆迁行为。希望市长先生言出如山,令行禁止。你亲自签署的68号令应该适用于每一个人,而不仅仅是一纸空文。
黄浦区房地局和黄浦区房地产开发实业总公司在黄浦区73 号地块的拆迁过程中,官商勾结, 使用作废的拆迁许可证,盗窃国家土地资源,逃避上亿的土地出让金,欺骗和掠夺被拆迁户。黄开公司在2000年3月以土地储备,拆房建绿化项目为籍口,获得了拆迁许可证。但在拆迁了极小部分的居民房屋后便停止了拆迁。而他们在所圈的全部的土地上从未种过一棵树,植过一根草。
2002年6月黄浦区房地产开发实业总公司将73号地块以建造住宅房屋的项目向黄浦区规划局重新申请了规划用地许可证和批文。黄浦区规划局因此同时注消了黄开公司73号地块的土地储备规划用地许可证。
黄浦区房地产开发实业总公司在改变了土地用途,建造赢利性的商品房后,为了逃避交纳上亿的土地出让金,低价支付动迁费,掠夺被拆迁户,因此对广大的被拆迁户隐瞒事实真相。 2002年10月利用作废了的土地储备拆迁许可证重新启动了对73号地块居民的拆迁。
黄浦区房地局行政不作为, 不去督查和纠正黄浦区房地产开发实业总公司的违法行为,反过来反而包庇,纵容和参与他们的违法活动,帮助和放任黄开公司愚弄和欺骗73 号地块的被拆迁户,并且还助纣为虐,执法犯法,用作废了的土地储备拆迁许可证对被拆迁户进行行政裁决和强迁,帮助黄开公司巧取豪夺被拆迁户的合法房屋财产。
由于我坚决抵制,举报和揭发黄浦区房地局和黄浦区房地产开发实业总公司的违法乱纪行为,他们就一直对我施行高压,在裁决会上对我威胁恐吓,导致我突发脑溢血,瘫倒在地,造成我二级伤残的严重后果。
今天,黄浦区房地局和黄浦区房地产开发实业总公司官商继续勾结,又要进一步施用法西斯的强盗手段对我实行强迁,毁我家园,要置我和年迈多病的母亲于死地。
“民不畏死, 何以死惧之”。我就是要继续抵制,举报和揭发黄浦区房地局和黄浦区房地产开发实业总公司的违法乱纪行为。今天,我在此用公开信向你市长先生举报和揭发他们的丑恶行径, 要求你严惩他们官商勾结的强盗行为,维护宪法的尊严,维护你亲手签署的上海市政府第68号令<<上海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尊严,保护百姓的合法财产,维护百姓的合法权益。
如果黄浦区房地局和黄浦区房地产开发实业总公司的违法乱纪行为继续受到
包庇和纵容, 那些违法者依旧逍遥法外,不受到国法的惩处,那我将向中央政府举报和揭发,并继续向世人公布和揭发他们的丑恶行径,直至将所有的违法人员送上法律
的审判台。
上海市黄浦区丽园路268号居民 杭丽娟
2007年3月7日
想来你一定是一个大忙人,我们以前写给你的举报揭发上海市黄浦区房地局和上海市黄浦区房地产开发实业总公司(简称黄开公司)在黄浦区73 号地块的拆迁过程中,官商勾结, 违法乱纪,瞒天过海,通同作弊, 强取硬夺人民的合法房屋财产的举报信,未经处理解决就全都被转给被举报者了。因此他们更加有恃无恐,变本加利地对我进行迫害,用高压手段逼迫威胁我,要用法西斯的强盗行径对我实行强迁,毁我家园。并要置我这个被他们迫害成二级残疾的伤残人和九十二岁高龄的母亲于死地。
日前我从报上获悉,由你签署的上海市政府第68号令<<上海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已从2007年3月1日起开始施行。 所以我今天在此发公开信给你,并同时将此信投入你的网上市长信箱。我要求你见信后立即处理黄浦区房地局的违法行政行为和黄浦区房地产开发实业总公司违法拆迁行为。希望市长先生言出如山,令行禁止。你亲自签署的68号令应该适用于每一个人,而不仅仅是一纸空文。
黄浦区房地局和黄浦区房地产开发实业总公司在黄浦区73 号地块的拆迁过程中,官商勾结, 使用作废的拆迁许可证,盗窃国家土地资源,逃避上亿的土地出让金,欺骗和掠夺被拆迁户。黄开公司在2000年3月以土地储备,拆房建绿化项目为籍口,获得了拆迁许可证。但在拆迁了极小部分的居民房屋后便停止了拆迁。而他们在所圈的全部的土地上从未种过一棵树,植过一根草。
2002年6月黄浦区房地产开发实业总公司将73号地块以建造住宅房屋的项目向黄浦区规划局重新申请了规划用地许可证和批文。黄浦区规划局因此同时注消了黄开公司73号地块的土地储备规划用地许可证。
黄浦区房地产开发实业总公司在改变了土地用途,建造赢利性的商品房后,为了逃避交纳上亿的土地出让金,低价支付动迁费,掠夺被拆迁户,因此对广大的被拆迁户隐瞒事实真相。 2002年10月利用作废了的土地储备拆迁许可证重新启动了对73号地块居民的拆迁。
黄浦区房地局行政不作为, 不去督查和纠正黄浦区房地产开发实业总公司的违法行为,反过来反而包庇,纵容和参与他们的违法活动,帮助和放任黄开公司愚弄和欺骗73 号地块的被拆迁户,并且还助纣为虐,执法犯法,用作废了的土地储备拆迁许可证对被拆迁户进行行政裁决和强迁,帮助黄开公司巧取豪夺被拆迁户的合法房屋财产。
由于我坚决抵制,举报和揭发黄浦区房地局和黄浦区房地产开发实业总公司的违法乱纪行为,他们就一直对我施行高压,在裁决会上对我威胁恐吓,导致我突发脑溢血,瘫倒在地,造成我二级伤残的严重后果。
今天,黄浦区房地局和黄浦区房地产开发实业总公司官商继续勾结,又要进一步施用法西斯的强盗手段对我实行强迁,毁我家园,要置我和年迈多病的母亲于死地。
“民不畏死, 何以死惧之”。我就是要继续抵制,举报和揭发黄浦区房地局和黄浦区房地产开发实业总公司的违法乱纪行为。今天,我在此用公开信向你市长先生举报和揭发他们的丑恶行径, 要求你严惩他们官商勾结的强盗行为,维护宪法的尊严,维护你亲手签署的上海市政府第68号令<<上海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尊严,保护百姓的合法财产,维护百姓的合法权益。
如果黄浦区房地局和黄浦区房地产开发实业总公司的违法乱纪行为继续受到
包庇和纵容, 那些违法者依旧逍遥法外,不受到国法的惩处,那我将向中央政府举报和揭发,并继续向世人公布和揭发他们的丑恶行径,直至将所有的违法人员送上法律
的审判台。
上海市黄浦区丽园路268号居民 杭丽娟
200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