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7-03-15 07:56:06作者:
河北涿州居民王刚在河北省保定监狱被迫害致残,下面是王刚从监狱几经周折传出的控告状。
控告状
控告人:王刚,男,河北省涿州市西韦佗村人
被控告人:高英,男,河北省保定监狱(又称河北省第一监狱)监狱长
被控告人:范建立,男,河北省保定监狱监政科科长
控告事项:
被告高英为了“转化”我,迫使我放弃修炼法轮功,指使警察和犯人对我实施各种酷刑和虐待,特别是指使被告范建力对我实施酷刑,将我的腿打残。我被强迫去监控室见范建力,因为腿痛站不起来,只好爬进监控室去见范建力。范建力非要我站着进监控室,我只好三次爬进爬出监控室见范建力。即使这样范建力还继续打我,用脚踹我。经医院检查,我的腿、骨头、肌肉、血管已坏死。如不立即截肢很快会毒气攻心,并有生命危险。监狱长高英在拒绝通知我家人的情况下,强行给我做了下肢截肢手术,至今我只有一条完整的腿,但监狱方仍不放人,并不许家人会见。
请求事项:
申请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对两被告立即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根据二被告对我进行各种酷刑折磨,精神摧残直至终身残废而且继续非法关押的犯罪事实,依法追究二被告的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赔偿因我被迫害丧失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无力履行赡养老人抚养子女的义务等方面的损失折合人民币一百万元。同时提请检察院建议有关部门撤销二被告的职务,并立即无罪释放控告人。
具体事实和理由如下:
2005 年5月18日下午,我收工回来,因晚上炼功,他们把我固定在床上,在大队办公室呆了一个晚上。5月19日下午收工回来,饭后把我抬出去关禁闭。一次,我把固定我的捆绑带子崩开了,因多日捆绑在床上,腿脚失去了知觉,只好扶着墙去墙角的水池。洗了脸,把短裤脱下来当作毛巾,擦洗了三次,他们发现后又把我重新绑在床上。晚上换班时,把我挣脱的事告诉了接班的,他们就给我换了一张床,床的四个边框都镶嵌角钢,而且床面木版畸形焊了三道铁梁,脚下面是两个铁镣子,腰部有一条大带,两手用手铐铐在床上。在关禁闭的十天里不让照看我的人跟我说话。喝水只给一小点,有的时候不让照看我的人多话,不给我一点水喝,而且禁闭期间,在监狱,监狱长高英直接负责迫害我,就连监区的队长见我也要有高英的批示。他们是想用这邪恶办法将我给“转化”,如果不“转化”就捆在床上半个月或一个月,太邪恶了。
我多次向禁闭室的队长反映身体不舒服,需去医院看一看,可他们置之不理,后来我就让照看我的人给单位(所被迫害的监区单位)多次捎话,才把医院的大夫叫来,给我看后没说什么就走了,唯一的举动是去掉了脚镣。而且教导员王兰桂多次到禁闭室偷看过我,也问看我的人我有没有“转化”的迹象。在没有得到准确回音后一直没出面。
被恶人范建力殴打
5月27日凌晨4点左右,范建力和冉林(狱政科的负责人)到禁闭室,范建力问我叫什么,还用强光电棒照我的脸,问“谁让给你垫的褥子”?我没回答。他抬腿踹我截肢前的那条腿,连踹七八脚后。他又伸手拽我身下的褥子,没拽动,他就找人帮他拽,被惊动过来的张炜、邵成军忙进来帮他把褥子拽下去拿到外面。他又再次踹我,当时拽褥子时就被畸形的木床板和铁股硌的青紫块,有的地方肉皮已破,而后他还让我说法轮功不好,后来他就去了监控室,并让我去监控室见他。当时我连短裤都没穿,见他时才准予穿了条秋裤,我说腿疼走不了,他就叫人把我拖到监控室的门外,让我自己进去。我走不了就爬了进去,他叫我站起来,我说腿疼站不起来,他一脚把我踹躺在地上,又让我出去,说什么时候能站着走进来再进去,就这样我三次爬进监控室。他说你再装明天送你去严管队,天亮我亲自来接你。然后,时间不长,他和冉林离开了禁闭室,我告诉邵成军和张炜,让他们告诉监区,范建力把我给打伤了,叫他们把我送医院看伤,周占虎把我抬上三轮车去新生医院(保定监狱内部医院)就诊。
被截肢致残
输液到凌晨一点多钟,又重新把我送回禁闭室固定到床上。5月28日,他们把我从禁闭室再次送到医院输液。张院长问我腿上的伤是怎么来的,我没有告诉他。中午 11点半左右,出去外诊,去保定市252军医院做身体全面检查后,下午5点多钟又上高速去北京安贞、积水潭301医院就诊,诊断结果都应双截肢。
又回到保定监狱的新生医院,29日上午去市第一医院就诊,当天晚上做手术取栓,30日早晨查床时通知尽快截肢。30日上午,他们把腿上的伤告诉了监区长史朝营和指导员王兰桂、周占虎。中午新生医院张院长来看我,我说:“张院长,我有话单独对你说。”当时病房就我们两个,我把范建力打伤我经过告诉了他,我说监狱领导要给我个说法,否则我就不做截肢签字。他说行,一定给我转告。30日下午,医院再次通知,毒气回散开有生命危险。我跟史超营说:“我在截肢前我要征求我爱人的意见。”史超营说:“不行,你通知她管什么事。”他剥夺了我见家人的权利。
寻求正义良知
在住院时,监狱610主任张某,30日也在市医院,我把范建力打我的事情告诉了他。他说:“王刚,你先养病,等病好了再说。”后来,王兰桂到医院来看我,我说:“我这事怎么处理?”他说:“你写汇报向监狱反映情况,也把你想解决的办法和一些想法写出来。”我把他们多次对我的迫害进行揭露。我被迫害到现在,包括狱里调查组对我这件事的介入和调查也是轻描淡写,而且在调查那天,狱里调查组组长杨冒林还威胁我说:如果这事你再闹下去,能给你办假释都不给你办。把范建力打我的事只说打了一两下,我三爬监控室被打都没有提。从我在保定市医院向史朝营反映范建力打我的情况时,他作了记录,我也给他签了字,时间是2005年5月 30日。我也让他捎话把范建力打我的事告诉给高英,为什么高英不出头和派人介入调查,又为什么一直没露面?后来捎话转告高英了。我被关禁闭是狱里控制,监区队长见我都难,没有高英的批示谁都不能见,那范建力不就是高英授意去禁闭室打我的吗?目前高英一直没出面。
后来新上任的宋志刚多次想拿话套我的内心,对迫害致残我的事的想法和到底想怎么办?我现在就是一句话:要一个公正的说法。现在和家里联系不上,也不知道家里知道不知道我的事。我希望家里人知道,让更多的人认识到这个政治流氓集团的真实面目,让更多的人了解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并帮助制止这场邪恶的迫害。
控告人:王刚
二零零七年三月一日
控告状
控告人:王刚,男,河北省涿州市西韦佗村人
被控告人:高英,男,河北省保定监狱(又称河北省第一监狱)监狱长
被控告人:范建立,男,河北省保定监狱监政科科长
控告事项:
被告高英为了“转化”我,迫使我放弃修炼法轮功,指使警察和犯人对我实施各种酷刑和虐待,特别是指使被告范建力对我实施酷刑,将我的腿打残。我被强迫去监控室见范建力,因为腿痛站不起来,只好爬进监控室去见范建力。范建力非要我站着进监控室,我只好三次爬进爬出监控室见范建力。即使这样范建力还继续打我,用脚踹我。经医院检查,我的腿、骨头、肌肉、血管已坏死。如不立即截肢很快会毒气攻心,并有生命危险。监狱长高英在拒绝通知我家人的情况下,强行给我做了下肢截肢手术,至今我只有一条完整的腿,但监狱方仍不放人,并不许家人会见。
请求事项:
申请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对两被告立即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根据二被告对我进行各种酷刑折磨,精神摧残直至终身残废而且继续非法关押的犯罪事实,依法追究二被告的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赔偿因我被迫害丧失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无力履行赡养老人抚养子女的义务等方面的损失折合人民币一百万元。同时提请检察院建议有关部门撤销二被告的职务,并立即无罪释放控告人。
具体事实和理由如下:
2005 年5月18日下午,我收工回来,因晚上炼功,他们把我固定在床上,在大队办公室呆了一个晚上。5月19日下午收工回来,饭后把我抬出去关禁闭。一次,我把固定我的捆绑带子崩开了,因多日捆绑在床上,腿脚失去了知觉,只好扶着墙去墙角的水池。洗了脸,把短裤脱下来当作毛巾,擦洗了三次,他们发现后又把我重新绑在床上。晚上换班时,把我挣脱的事告诉了接班的,他们就给我换了一张床,床的四个边框都镶嵌角钢,而且床面木版畸形焊了三道铁梁,脚下面是两个铁镣子,腰部有一条大带,两手用手铐铐在床上。在关禁闭的十天里不让照看我的人跟我说话。喝水只给一小点,有的时候不让照看我的人多话,不给我一点水喝,而且禁闭期间,在监狱,监狱长高英直接负责迫害我,就连监区的队长见我也要有高英的批示。他们是想用这邪恶办法将我给“转化”,如果不“转化”就捆在床上半个月或一个月,太邪恶了。
我多次向禁闭室的队长反映身体不舒服,需去医院看一看,可他们置之不理,后来我就让照看我的人给单位(所被迫害的监区单位)多次捎话,才把医院的大夫叫来,给我看后没说什么就走了,唯一的举动是去掉了脚镣。而且教导员王兰桂多次到禁闭室偷看过我,也问看我的人我有没有“转化”的迹象。在没有得到准确回音后一直没出面。
被恶人范建力殴打
5月27日凌晨4点左右,范建力和冉林(狱政科的负责人)到禁闭室,范建力问我叫什么,还用强光电棒照我的脸,问“谁让给你垫的褥子”?我没回答。他抬腿踹我截肢前的那条腿,连踹七八脚后。他又伸手拽我身下的褥子,没拽动,他就找人帮他拽,被惊动过来的张炜、邵成军忙进来帮他把褥子拽下去拿到外面。他又再次踹我,当时拽褥子时就被畸形的木床板和铁股硌的青紫块,有的地方肉皮已破,而后他还让我说法轮功不好,后来他就去了监控室,并让我去监控室见他。当时我连短裤都没穿,见他时才准予穿了条秋裤,我说腿疼走不了,他就叫人把我拖到监控室的门外,让我自己进去。我走不了就爬了进去,他叫我站起来,我说腿疼站不起来,他一脚把我踹躺在地上,又让我出去,说什么时候能站着走进来再进去,就这样我三次爬进监控室。他说你再装明天送你去严管队,天亮我亲自来接你。然后,时间不长,他和冉林离开了禁闭室,我告诉邵成军和张炜,让他们告诉监区,范建力把我给打伤了,叫他们把我送医院看伤,周占虎把我抬上三轮车去新生医院(保定监狱内部医院)就诊。
被截肢致残
输液到凌晨一点多钟,又重新把我送回禁闭室固定到床上。5月28日,他们把我从禁闭室再次送到医院输液。张院长问我腿上的伤是怎么来的,我没有告诉他。中午 11点半左右,出去外诊,去保定市252军医院做身体全面检查后,下午5点多钟又上高速去北京安贞、积水潭301医院就诊,诊断结果都应双截肢。
又回到保定监狱的新生医院,29日上午去市第一医院就诊,当天晚上做手术取栓,30日早晨查床时通知尽快截肢。30日上午,他们把腿上的伤告诉了监区长史朝营和指导员王兰桂、周占虎。中午新生医院张院长来看我,我说:“张院长,我有话单独对你说。”当时病房就我们两个,我把范建力打伤我经过告诉了他,我说监狱领导要给我个说法,否则我就不做截肢签字。他说行,一定给我转告。30日下午,医院再次通知,毒气回散开有生命危险。我跟史超营说:“我在截肢前我要征求我爱人的意见。”史超营说:“不行,你通知她管什么事。”他剥夺了我见家人的权利。
寻求正义良知
在住院时,监狱610主任张某,30日也在市医院,我把范建力打我的事情告诉了他。他说:“王刚,你先养病,等病好了再说。”后来,王兰桂到医院来看我,我说:“我这事怎么处理?”他说:“你写汇报向监狱反映情况,也把你想解决的办法和一些想法写出来。”我把他们多次对我的迫害进行揭露。我被迫害到现在,包括狱里调查组对我这件事的介入和调查也是轻描淡写,而且在调查那天,狱里调查组组长杨冒林还威胁我说:如果这事你再闹下去,能给你办假释都不给你办。把范建力打我的事只说打了一两下,我三爬监控室被打都没有提。从我在保定市医院向史朝营反映范建力打我的情况时,他作了记录,我也给他签了字,时间是2005年5月 30日。我也让他捎话把范建力打我的事告诉给高英,为什么高英不出头和派人介入调查,又为什么一直没露面?后来捎话转告高英了。我被关禁闭是狱里控制,监区队长见我都难,没有高英的批示谁都不能见,那范建力不就是高英授意去禁闭室打我的吗?目前高英一直没出面。
后来新上任的宋志刚多次想拿话套我的内心,对迫害致残我的事的想法和到底想怎么办?我现在就是一句话:要一个公正的说法。现在和家里联系不上,也不知道家里知道不知道我的事。我希望家里人知道,让更多的人认识到这个政治流氓集团的真实面目,让更多的人了解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并帮助制止这场邪恶的迫害。
控告人:王刚
二零零七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