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总统参选人 声援沙国遭判刑的强暴案受害人(图)

作者:陈成良 发表:2007-11-23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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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印度人权人士二十二日在沙国驻孟买领事馆外拉起布条,抗议这种不人道的司法判决。(法新社)

沙乌地阿拉伯一名伊斯兰什叶派已婚妇女遭七名逊尼派男子轮暴,身心重创,法院却重判她六个月徒刑与鞭刑两百下,主因是她未经男性家人同意就擅自外出而自食恶果。原告律师拉汉痛批这是对沙国司法的侮辱,也遭吊销执照。该妇女已矢言再提上诉,决心捍卫女性尊严。

人权组织群起挞伐

这个判决让全世界哗然,国际人权团体群起挞伐。 拉汉指出,此案“暴露沙国司法制度的严重问题”。

美国总统选举民主党主要参选人二十一日都严厉抨击沙国这项司法判决,并批评白宫对此事反应低调。前第一夫人希拉蕊称此一判决“令人愤怒”,并敦促布希总统呼吁沙国国王阿布都拉取消判决,撤销对该妇女的所有指控;黑人参议员欧巴马则致函国务卿莱丝说:“受害者被判刑是不公平的事,沙国法院却因此案引人瞩目而加倍惩罚受害者,更是不公不义的行径。我强烈敦促国务院谴责此一判决。”美国务院二十日曾对本案判决表示“惊讶”,但未敦促沙国改判。

希拉蕊欧巴马重炮抨击

沙国是伊斯兰教诞生地,也是逊尼派宗主国,信奉极端保守的“瓦哈比主义”,女权受到严重压抑,不但禁止没有亲属关系的男女接触,妇女也不能开车,出入公共场所须包头巾披长袍,全身几乎只能露出一双眼睛。

这起性侵案发生在去年十月,十八岁的受害人和一名男性友人见面时,遭七名歹徒绑架,并遭轮暴。嫌犯被判处一到五年不等徒刑,但法官以违背伊斯兰律法,与非亲属男性私会之罪名,判处受害女孩九十下鞭刑。

卡提夫女孩决定上诉

受害人身份并未曝光,因为来自东部什叶派信徒居住的卡提夫区,外界称她为“卡提夫女孩”。

原告律师拉汉表示,轮暴在沙国是死罪,法官判刑显然太轻,因此提起上诉。二审十四日宣判,被告刑期改为二到九年,但受害人必须坐牢半年,外加两百下鞭刑。法官认为,受害人意图透过媒体操控司法,此风不可长,拉汉也被吊销律师执照,还得接受惩戒。

沙国司法部二十一日表示,七名被告未被判处死刑,是因没有目击证人,被告也未招供。司法部并警告,这名妇女虽有权上诉,但若败诉,法官可能还会加重其刑罚。不过这名妇女的丈夫告诉英语日报“阿拉伯新闻”说,他们仍然决定再次上诉,讨回公道。



来源:自由电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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