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医生打败大政府的启示

作者:曾铮 发表:2008-01-04 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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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十二月二十一号以来,已经沉寂了一段时间的「哈尼夫」再度在澳洲媒体上热络起来,原因就在於哈尼夫(Mohamed Haneef)作为一名印度籍的「外来户」,打赢了跟澳洲移民部之间的官司,赢回了自己回澳洲工作的权利。这个过程很曲折,也很有看点。

哈尼夫今年二十七岁。零七年七月二号,也就是英国格拉斯哥机场发生汽车爆炸恐怖袭击三天以後,在持单程机票准备从澳洲飞往印度时被澳洲警方逮捕。当时哈尼夫持外籍劳工签证在澳洲黄金海岸的一家医院工作。

逮捕他的理由是,制造英国恐怖攻击案的两个印度人是他表兄弟,他来澳洲前曾与他们住在一起,离开伦敦时把自己的手机SIM卡留给了他表兄弟,因此警方以「向恐怖份子提供物质支持」为由起诉了他。

但後来的情报显示,SIM卡并不是像澳洲警方一开始认为的那样是在恐怖攻击现场发现的,而是在几百英里之外,哈尼夫的表兄弟家中发现的,仅以这样一个事实起诉他显然非常牵强,所以警方撤消了起诉。

正当人们以为哈尼夫这下子可以恢复自由身时,澳洲移民部却爆出一个大冷门,突然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以「品德有问题」为理由,取消了哈尼夫的工作签证。澳洲媒体为此大哗,但没有了签证,哈尼夫只能返回印度,同时委托律师向澳洲联邦法院提出申诉,要求法院推翻移民部的决定。

零七年八月二十一号,澳洲联邦法院的一名法官裁定,移民部取消哈尼夫工作签证的决定是错误的,不能仅仅因为一个人与恐怖嫌疑人有亲戚关系就取消他的签证,但移民部不服此判决,要求全体联邦法院的法官重新审理。

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一号,联邦法院的全体法官一致决定维持原判,也即推翻移民部的决定,恢复哈尼夫的工作签证。法官在判决书中说:只有同情恐怖犯罪人或犯罪组织丶向他们提供支持丶或参与了犯罪的人才能被认定是与恐怖犯罪有关联,澳洲移民部在处理哈尼夫案件时不恰当的运用了移民法案,因而应该恢复他的签证,允许他回澳洲工作。

按照澳洲法律,如果移民部不服此判决,还可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诉。不过,几个月前决定取消哈尼夫签证的移民部长在十一月的政府换届选举中已经下台了,新上任的部长表示,他很可能不会再上诉。从理论上说,哈尼夫现在可以堂堂正正回澳洲工作了。

对澳洲人来说,哈尼夫只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外籍劳工,但他的案子却在几个月中反覆成为媒体热点,这一方面是因为他是澳洲新的反恐怖法生效後,第一个根据这项法律被起诉的,当然分外引人关注。

新的反恐怖法出台时,曾经引起很大争议,争议焦点在於这个法案给予警察的权力是否过大,是否会因此侵犯基本人权。哈尼夫虽然只是一名外籍劳工,但法律一旦出台丶定型,影响的却是所有的人。

哈尼夫成为媒体热点的另一原因在於澳洲公众的社会公义感。在澳洲经常听到的一个词是「fair(公平丶公正)」。女儿几年前刚从中国来澳洲时,我千方百计想让她学说英文,但她就是只说中文,有一天我因为一件事批评她,她突然脱口说出到澳洲後的第一句英文:「That』s not fair! (这不公平!)」这件事现在想来,真是满有意思。

在整个哈尼夫案中,事件的一方只是一名外籍医生,另一方却是澳洲联邦警察和移民部,是「小医生」和「大政府」的关系;但媒体上出现的却几乎是「一边倒」的对哈尼夫是否受到公平待遇的关注,强大的舆论压力反倒让澳洲联邦警察和移民部狼狈不堪。

当然,「小医生」最後能打赢跟「大政府」之间的官司,还要归功於澳洲的「三权分立」体制,法院独立於政府之外,而且法院的裁决政府也必须服从。现在有的报导甚至在提澳洲政府是不是应该向哈尼夫道歉丶直至赔偿他的损失。

一名澳洲节目主持人曾说,在澳洲,不是政府在操纵媒体(government runs the media),而是媒体在操纵政府(media run the government)。从哈尼夫的事件来看,这句话还真有点道理。

台湾《看》杂志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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