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3日国务院就发出了[2008]3号文件《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对闲置土地的严厉规定: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不符合法定收回条件的,也应采取改变用途、等价置换、安排临时使用、纳入政府储备等途径及时处置、充分利用。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对闲置土地特别是闲置房地产用地要征缴增值地价,国土资源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订具体办法。2008年6月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将闲置土地清理处置情况向国务院作出专题报告。
在此之前,国务院去年出台了《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这两个文件其实有著内在的联系,主要强调了各级政府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的责任,实际上是在解决各级政府在房地产市场中应该管什么、不应该管什么的问题。
八部委联动土地新政
在国务院下发了《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第二天,又公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严令禁止地方借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土地整理折抵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名义,擅自扩大建设用地的规模。《通知》对《土地管理法》允许之外的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作出了三要素规定,必须是符合规划、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并不得用于商品住宅开发。
《通知》特别重申,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租用、占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搞房地产开发。
"地方政府目前已成为理性的经济人,具有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倾向。"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牛凤瑞针对种种扩大建设用地行为表示,随著将农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的合法途径通道越来越严,地方政府自然想方寻求其他途径扩大建设用地。
不过,为改变土地"一家管、大家用"的执法不力局面,《通知》要求八部门形成执法合力,具体机制是: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建设项目,发展改革部门不得办理项目审批、核准手续,规划部门不得办理建设规划许可,建设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电力和市政公用企业不得通电、通水、通气,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得受理土地登记申请,房产部门不得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占用农用地设立企业的,工商部门不得登记。
针对处罚偏软的现状,《通知》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批准"以租代征"占地建设的,要追究其非法批地的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应给予政纪处分的,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办理。单位和个人擅自通过"以租代征"占地建设的,要追究其非法占地的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纠正、整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不力的地区和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大量发生、造成严重后果的地区,实行问责制。
治捂地胜过治捂盘
近年,一些高谈房地产调控的秀才创造了"捂盘惜售"的时髦概念,可这样的概念给市场传递的信息只有一点,那就是"后市供应量将减少,房价将高位上涨",可这样的高谈阔论,在损害开发商形象、激化社会矛盾的同时,是否也会影响置业者的购房心态,造成房地产市场的恐慌,而成为推动房价的黑手呢?
相比较所谓的"捂盘惜售"而言,"捂地"的危害性就相当严重了。一方面由政府大量卖出去的待开发用地被闲置,开发商从土地快速升值中得到超额红利,另一方面又会导致商品房供应量的不足,促使房价上升。此外,在土地相对稀缺的中国,大量闲置的土地,是对土地资源的极大浪费,也让老百姓感到心痛。这些因素,也都很容易激化社会矛盾。
出现大量"捂地"现象的根本原因还是地方政府的怂恿。一些地方政府因为追求政绩,在对房地产市场实施调控中容易产生短期行为,一些当任领导恨不能把后几代的土地都卖掉,让自己在任时有钱可花。其实此次文件中规定的"闲置超过两年将无偿收回"的规定,以前也有过类似的规定,但并没有听说哪个地方曾经执行过"无偿收回"。对于闲置土地的严厉管理,不但可以在较大程度上遏制房地产开发商的恶意"捂地"行为,更重要的是可以遏制地方政府无原则转让土地的冲动。遏止囤地行为,将促进土地供应量和房屋供应量失真的关系得到还原,有利于下一步调控政策的制定。现在关键的问题是,国务院如何加强落实文件精神。
学者倡土地产权改革
尽管政府早就提出要建立"现代产权制度",但是中国房地产无论市场化也罢,房地产调控也罢,几乎都没有涉及到房地产市场的基础制度─产权制度的变革。
经济学家赵晓认为,中国虽然已经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承认是"市场经济"国家,但人们看到的更多是产品的市场化,而生产要素(土地、资金)的市场化却远远谈不上。不仅资金要素仍被政府牢牢控制,与工业化、城市化相关的土地也仍被政府牢牢控制。结果是中国的工业化和城市化都完全可以在政府的主导下,以最大程度降低成本,以及获取政府收益的方式来加快进行,但是不免以农村和城镇居民的收入与财富损失为代价。
赵晓指出,中国内地正在走向的是香港和新加坡的模式,但这种模式并非理想。香港的情况很特殊,其土地在回归之前一直垄断于港英政府手里,港英政府用拍卖的方式来获得最高的地价,直到目前,整个香港的土地开发率只有23%,大量的土地处于未开发状态。与这种挤牙膏式的土地供应相对应的,是香港居民极其恶劣的居住环境─这种恶劣环境在全世界都是罕见。
新加坡的情况同样特殊。它是一个海岛国家,土地奇缺,大量土地靠填海造田形成。因此,它的房地产市场发展模式同样是畸形的,因为它只能采用大政府的住房供应方式,采用类似于"共产主义"平均分配的方式来保证居民的住房供应,否则就会有人住不上房。
然而,内地与香港、新加坡的情况完全不同,内地是一个正常的完全可以走市场经济发展模式的大陆国家。它应该学习正常的市场经济国家,建立起土地的现代产权模式,来保证土地的正常流转和有效供应,以保障经济发展和公民福利的同步长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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