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指导方针和操作细则两部分构成。
一、 指导方针
1. 以家庭社区为中心建立县级以下社会架构的自治制度。
中国几千年来, 所有的非共产党政权社会,无论其如何专制和极权,社会都有一部分自发组织和自主成份。中国古代社会是一个二元的结构,农村以宗族为中心自发组织,城镇以行会为中心自发组织;而自上而下的政府机构,只管理县级以上的政府事务。这种社会形态是由下至上的、自然发生成长的社会架构,共产党政权则是一种反自然的社会状态。
以家庭社区为中心建立县级以下的社会架构,可以减少省和中央政府的管理负担,这种模式在日本和台湾都有成功的经验。以家庭社区为中心进行民众自治的观念,应扩大到全中国范围,让中国百姓接受自治观念,自己管理自己,包括民主选择自治体领导人,制定在自治领域内的组织架构和决策程序。
以家庭社区为中心建立县级以下社会架构的自治制度,将是未来中国政体的基本制度之一。
2. 实行非暴力不合作原则。
在国际历史上,通过非暴力不合作方式对抗专制政权并瓦解之的成功范例很多。在中国,也有成功的范例,如法轮功抗争中共政权。过去近9年来,法轮功学员在中共的严酷镇压下,通过非暴力的方式在全球范围内抗争中共专制政权并获得成功,赢得了全球正义人士的同情和支持。
使用非暴力不合作方式解体中共,是瓦解中共政权的有效方法,具有很大的操作空间,可以最大限度的吸引和组织广大民众认清和反抗中共暴政。
二、 操作细则
依照以家庭社区为中心建立县级以下社会架构的自治制度和实行非暴力不合作的指导方针,制定如下操作细则:
1. 三退。所有自治人员首先脱离中共,进行退党、退团、退队,并完全以个人身份向所能接触的民众传播脱离中共、进行三退的信息。
2. 不参与中共所组织的一切活动,包括各级会议(含村委会会议、居委会会议)、各种美化中共的文体演出等。
3. 拒绝向中共交税。税收,应该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受纳税人供养的政府无论如何政府应该保证民众有基本的人权和自由,而中共却用民众缴纳的税收加强专制政权以更加严酷的镇压民众,因此民众应通过各种方式拒绝向中共缴纳税收及其他杂费。
4. 拒绝接受中共洗脑。中共利用各种媒介时时刻刻的无孔不入的对中国民众进行宣传洗脑,因此民众可以通过不收看中共新闻、不买不看中共报纸杂志以拒绝接受洗脑,同时,可以创造条件接收海外电台、海外电视、使用破网软件等了解真实信息。
5. 以家庭社区为自治基本单位,逐步扩大到村庄、县城、工会、各民主党派等范围。宣布自治后,可创造条件摘掉党委的牌子。
6. 自治人员应做好自救的物质准备。中共的专制腐败统治将引发严重的通货膨胀、股市及银行系统崩溃,因此自治人员应抛售股票证券,将人民币存款兑换成外币并尽量存入国外银行,以此做好中共解体时和平过渡的准备。
7. 通过网络和中国过渡政府保持密切联系,及时通报本地自治自救进展。过渡政府联系方式:[email protected]。
中国过渡政府
2008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