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梦珠在《阅世篇》中记载,地震发生时,“声如轰雷,势如涛涌,白昼晦暝,震倒顺承、德胜、海岱、彰仪等门,城垣坍毁无数,自宫殿以及官廨、民居,十倒七八。”“文武职官、命妇死者甚众,士民不可胜纪。”据顾景星在《白茅堂集》中的描写,“京师大地震,声从西北来,内外城官宦军民死不计其数,大臣重伤,通州、三河尤甚,总河王光裕压死。是日,黄沙冲空,德胜门内涌黄流,天坛旁裂出黑水,古北口山裂。”董含在《三冈识略》中则称:“七月二十八日巳时初刻,京师地震。自西北起,飞沙扬尘,黑气障空,不见天日。人如坐波浪中,莫不倾跌。未几,四野声如霹雳,鸟兽惊窜。是夜连震三次,平地拆开数丈,德胜门下裂一大沟,水如泉涌。官民震伤不可胜记,至有全家复没者。”“内外官民,日则暴处,夜则露宿,不敢入室,状如混沌。”“通州城房坍塌更甚,空中有火光,四面焚烧,哭声震天。”“涿州、良乡等处街道震裂,黑水涌出,高三、四尺。山海关、三河地方平沉为河。”(以上资料均见贺树德编:《北京地区地震史料》,第176、182、183页)大震过后,余震不断,据“起居注”记载,直到九月十五日(10月19日),仍“地动未息”(第435页)。
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康熙皇帝迅速作出了反应。他一方面“发内帑银十万两”,赈恤灾民;一方面号召“官绅富民”捐资助赈。但他最着力进行的,则是亲自带领大小臣工,对朝政得失认真地作一次全面的政治检讨和反思。他自己首先“兢惕悚惶”,“力图修省”,“于宫中勤思召灾之由,精求弭灾之道”;同时要求臣工们“务期尽除积弊”,“各宜洗涤肺肠,公忠自矢,痛改前非,存心爱民为国。”(第421页)地震发生后不到四个小时,康熙立即把“内阁、九卿、詹事、科、道满汉各官”召集在一起,并把大学士明珠、李霨等数人召到乾清宫,当面训谕,严厉批评了某些官员“自被任用以来,家计颇已饶裕,乃全无为国报效之心”,不仅不清廉勤政,反而“愈加贪酷,习以为常”的恶劣行径,并且表明了对这种“奸恶”之人如“不加省改”,一经查出,“国法具在,决不饶恕”的决心(第421页)。
两天后,康熙帝再一次将“满汉学士以下,副都御史以上各官”召集到左翼门,着人口传谕旨,宣布了他所思虑的施政上的六方面弊端:一是各级官吏“苛派百姓”,“民间易尽之脂膏,尽归贪吏私橐”,使“民生困苦已极”;二是“大臣朋比徇私者甚多”;三是用兵之时,任意烧杀抢掠,“将良民庐舍焚毁,子女俘获,财物攘取”;四是地方官“于民生疾苦,不使上闻”,遇到水旱灾荒,对蠲免、赈济诸事,“苟且侵渔,捏报虚数,以致百姓不沾实惠”;五是刑狱不公,积案不办,“使良民久羁囹圄。改造口供,草率定案,证据无凭,枉坐人罪”,加之“衙门蠹役,恐吓索诈,致一事而破数家之产”;六是王公大臣之家人奴仆,“侵占小民生理”,“干预词讼,肆行非法”(第422页)。康熙要求大臣们对如何严禁这六种弊政提出具体办法。他特别强调,革除弊政,关键在于高官的率先垂范,因为“大臣廉,则总督、巡抚有所畏惮,不敢枉法以行私;总督、巡抚清正,则属下官吏操守自洁,虽有一二不肖有司,亦必改心易虑,不致大为民害。”
大臣们根据康熙皇帝的旨意,在十天之内拟出了革除上述六种弊政的办法,包括对责任者从“革职拿问”、“永不叙用”到按律“正法”的严厉处罚措施,康帝批准了这个处分办法。
康熙皇帝在上谕中反复强调:“兹者异常地震,尔九卿、大臣各官其意若何?朕每念及,甚为悚惕,岂非皆由朕躬料理机务未当,大小臣工所行不公不法,科道各官不直行参奏,无以仰合天意,以致变生耶?”(第420页)“顷者,地震示警,实因一切政事不协天心,故召此灾变。”“小民愁怨之气,上干天和,以致召水旱、日食、星变、地震、泉涸之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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