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正确与否,在於是否有利於人民,是否现实可行?
首先,笔者认为既然「中国民主化现实道路」是关乎十几亿中国人民的大事,因此就应该而且可以大家一起探讨,发表不同意见,共同探索一条正确的道路。卫先生再三强调他的方案「仅仅视为建议,探讨一种可能性,以扩大......选择范围」而不是「视为真理或唯一正确的道路」......,言下之意,就算错了,别人也不可批评(或无需批评)。卫文更进一步说,他自己是「探索真理的思维方式」,别人则是「政治家式指导中国民主进程」,甚至说「等待xxx先生发动颜色革命。」笔者认为这种讨论问题的方式和出发点是错误的!因为方案的正确与否?并不取决於这个方案是否属於建议性质,属於可行性探讨,所有其他人的意见也统统属於建议和可行性探讨,并没有谁说要当政治家去指导中国民主进程,笔者更没有说过自己要「发动颜色革命」。建议方案正确与否?只取决於是否有利於人民和是否现实可行?笔者两篇文章中对卫先生方案的批评,也仅限於这两点。笔者指出卫先生的方案只是「半吊子民主」不是真民主,绝不是人民群众为之奋力抗争数十年的目标,人民大众不会接受;同时指出中共当权者嗜权如命,军头王震说「谁想夺取政权,拿二千万条性命来换!」邓小平说「杀二十万人,换二十年和平。」根本就不可能主动交出政权,退入「参议院」;因而笔者认为卫先生提出的方案既不利於人民也不现实可行,所以说这种建议方案是错误的,不可取的。
二,中国民主化难以实现,是因为统治者将民主复杂化
卫文提要说「在我看来,一种对民主的简单化理解,在百余年间的华人中相当普遍地存在,也许正是民主难以实现的原因之一。」笔者的看法正相反,窃以为反是中共及其御用文人故意将民主复杂化,强调「中国人民素质低,不适合民主制度」丶「台湾民主造成乱象」......,企图拖延实行民主宪政,才是中国民主化难以实现的原因。六十年前,中共向国民党要民主的时候,就说条件早已成熟,一切都准备好了;六十年後,当中国人民向共产党要民主的时候,中共反说人民素质低,条件未成熟?!中共不是口口声声说「解放」六十年来在他们的领导下取得了多麽多麽伟大辉煌的成绩,经济如何发展了丶教育文化怎样普及了丶生活水准怎样提高了......,怎麽人民素质反而比六十年前还不如了呢?这不是自打嘴巴吗?! 虽然笔者不同意将中华民族吹捧成什麽最优秀的民族,但是和世界其他国家民族相比,中华民族确实同样具备了实行民主宪政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素质,台湾的中国人给我们做出了最好的榜样。
三,漫长的过程自然会被视为目的
当海内外舆论强烈要求中共交出实现民主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时,中共放出口风要我们再等三十二年(到2040年)!还不是官方正式的承诺,只是通过几个御用文人之口测试民意而已。就算是对於经济教育文化各方面都处於世界领先地位的香港,中共2007年开出的期票也是十年和十三年:2017年「可以」普选行政长官,对立法会全面普选则只字不提,引起社会舆论群情汹涌,乔阳才不得不口头补充「2020年以後可以普选立法会」。卫子游先生与此一脉相承,给我们的建议是「中共中央全体和民主党派骨干组成参议院,十至二十年後,逐步向其他党派开放」,更是一张无期支票。卫先生解释说这是一种「民主选项」,是一种「民主过程」,「民主渐进化方案」,十足中共塞进「香港基本法」中所谓「循序渐进」实质「循序不进」的翻版。但是,须知中国人民为民主宪政已经奋斗牺牲了一百多年,他们对民主宪政的强烈要求,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已是势不可挡,刻不容缓,他们的忍耐是有限度的,如果这种过程被不合理的拖延下去,就必然会被人民视作毫无诚意,只是对他们强烈民主诉求的推搪和敷衍,达到延续其独裁专制政权的目的,其结果必然适得其反。清末的行宪改制失败引发辛亥革命就是一个最好的历史例证和教训,中共当局及卫先生们不可不引以为戒。
2001年有一个叫辛旗的青年共干在纽约大放厥词,气势汹汹地咆哮:「拖即独丶独则打丶打必胜」,他这里所指的「独」是指「台独」;如果将他的这句话改成:「拖即独丶独则反丶反必胜」,回赠给他伟光正的共产党,最合适不过,这里的「独」是指「独裁」,「反」是指人民的「反对」和「造反」。
四,历史不会等待,人民不会等待
今天中国的政治形势和一世纪以前清末的情况极为相似,真可谓世纪轮回。当年的大清皇朝闭关自守,拒绝和世界文明接轨,历经鸦片战争丶中法战争丶太平天国丶义和团之乱丶八国联军占领北京丶甲午海战......,割地赔款内忧外患早已风雨飘摇。慈禧太后从1898年镇压戊戌变法到1900年八国联军占领北京,她仓惶出逃西安,开始意识到再不变法图强,就只有王朝覆灭一途。於是,就在「西狩」途中,惊魂未定即於1901年1月29日发布了「变法上谕」,宣布实行「政治改革」了。其後不断派遣大臣出国考察,1907年开放了中国历史上首次地方「谘议局」选举丶1908年8月宣布「预备立宪」,预备期为九年。在严峻的世界形势和国内风起云涌的立宪呼声压力下,次年已不得不宣布将预备期改为六年,承诺将1917年提前到1913年召开国会,将1916年提前到1912年颁布宪法。并且公布「逐年筹备事宜清单」,详细列出了从1908年到1916年每年在谘议局丶资政局丶地方自治丶户籍丶财政丶教育丶司法丶官制等等各个方面的改革计划,时间表和路线图不可谓不详尽矣!可是,历史不会等待,人民不会等待,1911年5月18日清政府违背满汉对等的原则,成立以皇族为主的贵族内阁,激怒了全国人民,短短数月之後辛亥革命就将大清皇朝推翻了。
再看看现时中国大陆,单纯的「经济改革」已经走到尽头,各种固有的社会弊病已经暴露无遗,各种社会矛盾已经无法解决,人民群众的维权运动风起云涌,社会动荡一触即发,呼唤民主的声音越来越大,官僚资本主义和专制社会主义崩溃在即,在当权者大力营造「康乾盛世」的假象中,人们普遍感觉到晚清年代那种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气息了。当年慈禧太后尚且知道不变革就要灭亡,派大臣出国考察,取消科举制度,开办新学,开放选举,宣布君主立宪时间表和路线图;可是,胡温的政治嗅觉还比不上慈禧太后,顽固地拒绝学习西方三权分立的民主制度,至今连一个实现民主宪政的时间表和路线图都欠奉,对人民的民主诉求无动於衷,「春江水暖鸭不知」,历史的演变往往惊人地相似,很可能重演清末的一幕。
五,过程有选择,但目标只有一个
卫文说「中国民主就只有完全按李先生所指出的台湾模式这一条路?如果这条路一直走不通--至少到现在还没有走通是事实吧,李先生又如何交待呢?台湾模式是有条件的,如果中共内部一直不出现一个蒋经国,我们就一直睁着眼睛等下去?」又说「什么是原则?在您眼中,台湾模式是"原则",在我眼里,台湾 模式却只是一个选项,只是策略,根本就不是什么原则。」
笔者从来就没有说过「只有台湾模式这一条路」更没有说过「台湾模式是原则」。不过,如果卫先生这里所说的「台湾模式」是指台湾今天的民主状况(也就是我们的目标):全民普选总统和立法会以及各县市首长,则笔者同意可以这样理解拙文的观点;但若果卫先生所说的「台湾模式」是指实现民主的过程:总统蒋经国主动提出,接班人李登辉贯彻到底,由上而下的改良实现民主宪政。则不是拙文的原意。因为笔者认为中国的民主至少要达到台湾目前的水准,而不是卫先生建议的「半吊子」民主;而达到这个目的则有多种途径,台湾执政党内出了个蒋经国只是其中一种。中共和国民党素质不同,完全没有民主的基因,很可能好像卫先生所说的始终出不了一个蒋经国,那麽自下而上的革命也同样可以达到目的。之不过笔者的立场是颜色革命,而不是暴力革命。东欧前苏联等国家爆发颜色革命瓦解共产专制政权,则是另一条可行的道路。
同样地,拙文标题「尊重现实,不等於放弃原则」所说的「原则」是指我们的目标是真正的彻底的民主,而不是卫先生所说的让中共中央和民主党派骨干分子霸占「参议院」十到二十年的半吊子民主;不能拿人民的民主权利(民选参议院)这个原则去交换中共「逊位」放弃政权这个利益,请卫先生不要误解。
六,实现民主化归根到底靠人民的力量,个人的作用不过是加速进程
卫先生说:「它(中共)拥有7000万党徒和数百万重兵,难道凭这些实力还不够?这么巨大的力量--虽然如今不免外强中干,但比起我们这些舞笔杆子的光杆司令们来,难道就 完全没有发言权?」
当然,如果再像毛泽东一样,有不同的政见不是通过议会论坛去辩论,去争取选票,而是用枪杆子解决,从北到南横扫整个中国,牺牲数千万同胞生命,亦即海外舆论所说的「砍人头而不是数人头」的办法,去实现政治理想,中共的「七千万党徒和数百万重兵」的确是「巨大的力量」。可是,请卫先生们不要忘了,时代不同了,毛泽东的办法行不通了,无论是谁,无论为了什麽目的,今天若想再发动一场国内战争,非但没有人愿意再当炮灰,而且势必埋葬战争发动者。从这个角度看,「七千万党徒和数百万重兵」就没有什麽可怕的了。因为他们是人,人是有思想的动物,他们的思想必然会受到社会现实的巨大影响,并且随着形势不断地改变。今天是党徒士兵,时机一到,他们就会变成民主革命的动力!辛亥革命中的新军丶支持叶利钦反政变的坦克车丶枪毙寿西斯古的罗马尼亚人民军......,不都是很好的例子吗?所以说貌似强大的中共并不可怕,真正有力量的是人民大众,是民心的向背!军心体现民心,「水可载舟,亦能覆舟」就是这个道理。
其实台湾蒋经国能够顺应时势,实行民主变革,除了他一贯的亲民无私以及具有国际视野的个人品质之外,党外民主力量的壮大以及人民群众民主诉求的高涨,更是推动蒋经国先生开放党禁报禁,李登辉先生开放全民普选的重要原因。蒋经国坐在轮椅上对国民党大会说:「时代在变,环境在变,潮流也在变」。同样地,七十多年的共产专制国家苏联在戈巴卓夫和叶利钦手里被瓦解,除了他们两人的个人素质之外,世界民主潮流的有力冲击丶苏联国内反专制要民主的呼声高涨,以及各加盟共和国强烈要求独立的顽强斗争,都是迫使苏共放弃独裁专制,进行政治改革,实现多党制民主宪政的外部原因。退一步讲,即使台湾不出蒋经国丶也必然会出一个张经国丶王经国;苏联不出戈巴卓夫,也必然会出一个戈巴洛夫。意思就是说历史的潮流谁也阻挡不住,阻碍历史前进的人必被淘汰,顺应历史潮流的新领袖必会应运而生。中共既然出不了蒋经国,但是被世界民主潮流冲击,国内民主运动高涨所迫,被强力推动不得已走向民主的可能性还是存在的。胡锦涛不改革,难保党内不会出现一个张锦涛丶王锦涛?当然,如果他们冥顽不化,再向人民动手,也有可能当中国的寿西斯古。在今天的国际国内形势下,若再发生八九年的六四惨案,结果就可能大不一样了。
七,民主与专制
下面和卫先生以及广大读者讨论的都是些「大题目」,近一世纪来,数代中国人为此争论不休,不是三言两语可以说得清楚的,但是尽管如此,笔者认为,其中基本原则的分歧还是泾渭分明的。对此,笔者与卫先生也有不同的看法。
笔者原文是「卫先生忘了独裁专制和民主宪政是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有你无我,不可能共存于一体」。意思是一个国家政治制度,体现在他的政体上,或独裁专制,或民主宪政,二者必居其一,世界上不存在任何一个既是独裁专制(一党独裁)又是民主宪政(多党竞争)的国家。卫先生却认为民主与专制可以共存一体,他说:「英国的专制独裁与宪政民主之间,长期共存于一体。......即使是美国,宪政民主与对黑人的专制,也曾共存了一百多年」。
其实,英国美国正是世界公认的民主国家,你说他民主与专制共存恐怕难以被人接受。民主国家最根本的体现就是三权分立丶多党竞争丶民主普选丶议会政治。而不在於他是否有国王?权力有限的上议院里是否有贵族?或不完全在於某段时间内占人口少数的黑人是否有选举权?至於卫先生所说的英国上议院,与其说是保留专制制度,不如说是保留阶级特权。因为上议院从一开始其权力就受到了很大的限制(与美国的参议院相比,简直不可同日而语),这一小点权力根本「独裁专制」不起来,因而不妨看作是象徵意义的安慰奖,就像英女王一样。况且拙文「尊重现实,不等於......」已指出,他剩下来的一点有限权力和阶级特权,正在被最後剥夺。至於美国从立国开始就是一个民主宪政国家,不幸有相当一段时间剥夺了黑人和妇女的选举权,那是因为当时很多西方国家刚刚从中世纪封建农奴社会中走出来,全球的民主宪政刚刚起步,不免带有旧社会的痕迹。同样,与其视作专制独裁政治制度,不如说是种族和性别岐视。我们判别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是专制独裁还是民主宪政,要从根本上着眼,就是上述的几个标准,不可以偏概全。不可以用卫先生所谓的「民主成分」和「专制成分」的多少进行判别,因为这些所谓「成份」并不能代替「实质」。
当然,现时世界上还存在一种所谓「半民主国家」,指的是亚非拉一些民族主义国家,他们也有普选,但经常有贿选,有违规的地方,不如西方国家般公平公正;他们的总统也往往权力过大,看似独裁专制。但究其实质,它们当中仍然可以分出独裁专制和民主宪政国家来。只要看看这些国家有没有选举?这些选举是不是真正「普及而平等」?就大致可判别这个国家属於独裁专制还是民主宪政。比如说伊拉克总统萨达姆虽然也是「选举」产生,但他如同中国丶北韩等共产国家的所谓「选举」一样,都是一种得票率高达99%的伪选举,他就是独裁专制国家;而伊朗2005年的总统选举。历经两轮投票,从第一轮中的七个候选人到第二轮的两个候选人,经过激烈竞争才选出总统。得到人民授权和受到民选议会监督,尽管他执行的政策和西方民主国家不同,甚至相反,但这并不妨碍这个国家政治制度的民主性质。当地报章引用西方评论家的话说:「虽然美国不认同伊朗的选举,认为那不是公平的选举。但从真实情况看来,伊朗的总统选举的确是中东回教世界的典范,看不出有很大的不妥之处,......无论如何总比美国的中东盟友沙特阿拉伯丶科威特等来得好吧!这些美国盟友的人民何尝试过民主的滋味 呢?」
卫先生为了说明「民主根本就不简单,专制独裁才简单。」「以美 国为例,它的宪法和制度,既有人民作主的部分,如总统和国会议员由人民直选,人民有权对法律丶政策丶施政和司法表达抗议之权等等,但也有"不是为民作主" 的部分,比如它的联邦最高法院,全体大法官没有一个由人民选举产生,而且终身制任职,除非大法官犯法,否则人民根本没有罢免的任何权力,这些非民选的大法 官却有权推翻民选国会发布的法律,有权否决民选总统发布的政令。美国的一些独立委员会,比如格林斯潘曾经执掌过并在世界范围内发挥了巨大影响的美联储,其 长官不由人民选举产生或罢免,长官的工作程序,一定程度上也是独裁的。」
笔者认为,卫先生的这段话不但不能说明美国的民主制度有专制的部分,反而恰恰说明经过两百多年的民主探索,今天的美国是一个既民主自由又尊重知识的社会。美国最高法院(司法)与美国联邦政府(行政)丶国会(立法)并驾齐驱,联邦最高法院九个大法官拥有最高司法审判权,包括解释宪法权和违宪审查权,这正是三权分立,互相制衡的重要标志。由於是终身制,出现空缺时才由总统提名参议院通过,所以不是每一个总统任内都有机会任命大法官。终身制确保司法独立和连续性,最大限度地减低其党派色彩。但是,大法官的否决权并不是如卫先生所说的那样,而是仅限於总统行政命令和国会的法律修订案与宪法有抵触的时侯,无权干预总统和国会其他不违反宪法的任何决定。首席大法官还在国会各种投票会议中担任主席,总统被弹劾时领导参议院,当布殊和戈尔竞选总统难分胜负的时候也由大法官裁决,只有高度专业化和中立化的大法官对如此重大的争议作出裁决才能服众。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拥有自己独立的权力,不但不是独裁专制,反是三权分立,互相制衡的体认。同样地,联储局主席由总统提名,国会通过,他的工作同样是高度专业化的,所以相对独立,这和民主专制毫不相干。还有卫先生没有提到的国会委任「独立调查人」,他甚至有权调查讯问总统,看似权力很大,但这不但不能说明美国政治制度的独裁和专制,恰恰相反,正说明了他的民主和权力制衡。
八,革命和改良
关於革命和改良谁优谁劣?也是历代有志中国变革的志士仁人们争论不休,甚至各自付诸实践的大问题。笔者却认为两者没有什麽优劣之分,所谓革命就是政治制度的急剧改变,而改良则是缓慢的改变,全赖於当时当地的具体环境和人民群众的意志而定,不应该绝对肯定或绝对否定其中之一,更不可能由个别「领袖人物」预先设计,然後再驱使人民群众「按图施工」。只要能够实现中国人民民主宪政的伟大目标,则无论是革命还是改良,都无关宏旨,哪一种办法能够成功,而且代价最小成效最大就是最好的办法,我们不应抗拒。
卫子游先生说:「让旧的势力在上院存身,从而避免他们在革命中和革命后与新势力产生激烈对抗」,「你不给他们一个出路,至少发生激烈对抗与实现和平演变的几率就是五对五」。「避免既得利益集团因顾虑遭到清算而采取激烈抵抗民主的一条折中办法」。
笔者认为,如果卫先生建议安置中共中央以及民主党派骨干的「参议院」,只好像他一再引证的英国上议院,没有否决下议院通过的任何议案的权力,属於一种「赎买」性质的「安慰奖」,则大家不妨考虑同意。问题是卫子游先生建议的「中国参议院」却有很大的凌驾於民选国会(人大)的权利,卫先生说:「把现在的实际上的最高决策机关中共中央委员会改成参议院(中共总书记兼任参院议长),其在转型期的作用主要是防止民选后的全国人大丶国务院制定或执行可能引发内战的法律及政策。」意思就是他不但有权力否决民选後的国会(人大)通过的决议,还有权力干预国务院的「执行」,即有至高无上的否决权,这就和你引证的英国上议院大不相同了。笔者在文中质问:「这和现今的中共一党独大有何区别?和「中共领导下的统一战线有何区别?」卫子游先生并没有回答。
至於说到设参议院安置中共中央是为了免除他们遭受清算的顾虑,则卫先生未免太低估中国人民的理智和文明程度了。今天的中国已经不再是毛泽东「天天斗」的时代了,连一贯好勇斗狠的中共都在倡导「和谐」了。有理由相信,理智的中国人已经不再以仇恨和斗争为依归了。笔者主张,共产党倒台後,新政府千万不能再像毛泽东一样残杀前朝的遗民,绝不能因为参加过共产党,就要成为「反革命」,因为参加任何党派并不犯法。当然,应当追究少数杀害迫害伤害过别人,利用公权侵吞过国家资财的人,不管他是不是共产党员,因为他们犯了法。而这是和「党派清算」不相干的法律行为,遵纪守法的共产党员不应该害怕被「清算」。
卫先生说:「所谓"天鹅绒革命"的特点,.......这种革命也被称为不流血革命,或不彻底革命。」笔者和卫子游先生的分歧还在於:是否自上而下,或者双方协商的改良,甚至连卫先生所说「天鹅绒革命」(即笔者所说的颜色革命)都一定不彻底?非要暴力革命才彻底?如果采用改良或者颜色革命,就一定要给旧势力保留政治特权?笔者不这样认为。关键在执政者对民主宪政的认识和双方力量对比。如果执政者有为国为民实行民主宪政的愿望,他不会在乎保留象徵意义的政治特权。因为与全权在握时相比,能保留的权力肯定不可同日而语。比如说,台湾李登辉总统任上开放普选,他和国民党都没有要求像卫先生给中共设计的那样:国民党中央全体组成「参议院」,李登辉担任「参议院院长」。苏共瓦解和下台的时候,也没有专门设置一个「参议院」来安置他们的中央委员会。当然,这需要政治家的民主视野和宽阔胸襟,以中共的素质不一定能做得到,他们的素质决定了将死揽权力不放,所以我说他们不会领卫先生的情。另外,如果人民群众的民主力量强大,包括中共党内军内都有支持民主的力量,几个执政者再顽固不化,也不可能保留政治特权。清朝皇帝的退位也可看作是改良或是颜色革命的结果,并无保留政治特权,後来连经济特权都取消了。所以笔者认为和平改良不等於一定不彻底,有可能争取到完全实现民主宪政的目标。
因此,卫先生所说的给他们退入「参议院」的「出路」,就既不符合民主原则也不现实了,原因已经如上述。人民并非要剥夺中共的「发言权」,只是必须经过人民的授权,因此,中共的唯一出路就是像国民党一样,八个字:「交出政权,参与竞选」。
九,暴力革命和颜色革命
问题不在於革命还是改良?而在於万一迫不得已发生革命的时候,到底是采用暴力革命还是颜色革命(非暴力不流血革命),笔者属意後者,已如前述。
大半个世纪以前毛泽东坚持暴力革命,牺牲数千万人的生命,最後夺取政权,是因为当时的国际国内环境造成了暴力革命的客观基础。如果当时抗战胜利後,毛共能够顺从民意,放下武器,实现军队国家化,参加竞选,共同建立民主宪政,则中国人民不但可以避免了一场长达四年的中国人杀中国人的国内战争,而且还可以避免它建政以後给中华民族带来的巨大灾难。毛共的暴力革命祇是对他本人本党而言是胜利,对广大中国人民来说则是不幸。如上所述,毛泽东的暴力革命拿到今天来,绝不可能成功,甚至绝不可能重演。至於中国将来会因革命还是因改良而最终实现民主的目标,则不但取决於执政者的民主意识和开明程度,更取决於全民民主意识的成熟程度,争取实现民主宪政的决心和勇气。如果能够用自上而下改良的办法实现宪政民主当然最好,实在不成而实行自下而上的革命,也只能是非暴力不流血的颜色革命。
说到这里,让我想起海外民运人士中有些人所说的:「只要目的正确(实现民主),用什麽手段(包括暴力革命)都可以」,笔者认为大错特错!着名的美国人权斗士马丁.路德金说:「手段代表了在形成之中的理想和进行之中的目的,人们无法通过邪恶的手段来达到美好的目的。因为手段是种子,目的是树。」在你使用不正确手段的同时,你的目的也就变得不正确了。比如说中共当年口口声声说为了建立一个民主自由的新中国,采用了暴力革命的手段,但当他使用暴力手段的时候,使用的过程中就屠杀了千万中国人民,因而他的「目的」再神圣,再高尚,也早已被鲜血沾污了;更何况暴力得来的政权必靠暴力维持,这是一条客观规律,早已被历史所证实。於是,使用不正确的手段後所达到的目的,根本就不是也不可能是他原来所宣扬的样子,结果给我们带来的是一个更独裁专制更残酷血腥更贫穷落後的「新中国」,这是一个多麽深刻和沈重的历史教训啊!如果每一代想变革中国的革命者,都使用暴力,怨怨相报,何时才是尽头?是故中华民族到了扬弃数千年来以暴易暴恶性循环的时候了,千万不能再重复过去的错误了!
十,「两院制」和「暴民政治」
卫先生说:「总统由民选产生,「国务院」及其首脑由议会下院多数党(原文如此--笔者注),在世界上是十分常见的,以色列,德国,意大利,......举不胜举,太多了。这有什么好成为国际笑话的?李先生是否少见多怪?「国务院」及其首脑的产生程序,在我的文章中说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国务院首脑原则上由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的多数党领袖担任",在您的引文中就有,真不知李先生是如何阅读的。」
显然,卫先生将总统制和内阁制混淆了。如果像卫先生所说的「总统由民选产生」指的应是总统制,他们的内阁(即国务院)就不一定由议会中的多数党组成,而是由总统提名行政首脑组阁,国会通过。比如美国克林顿当总统的时候,国务院是以民主党为主组成的,但当时国会的多数党是共和党;又比如台湾陈水扁当总统时,他的政府主要是由民进党组成的,立法院多数党是国民党。至於说由国会多数党组织内阁,那就不是总统制,而是内阁制了。内阁制的国家元首(总统丶国王等)就大多不是民选产生的,比如英国女王和日本天皇等。即使没有国王的内阁制国家,如德国丶意大利等,他们的总统虽然也经选举产生,但那只是一个虚位,实权在民选产生的国会多数党的总理手上。不可能同时普选产生总统和总理,否则就变成两个权力中心了(法国的半总统半内阁制是唯一的例外,但实质更接近总统制)。
至於中国将来采用总统制还是内阁制?采用一院制还是两院制?笔者认为与专制独裁或民主宪政这个主要问题相比,这些都是次要问题了。正如五七年大右派章伯钧先生所说,既然可以有建筑设计院丶机械设计院......,就可以有政治设计院,考虑各种可能性和利弊得失,设计出一种既坚持民主原则,又符合国情,人民大众乐於接受的政治制度。
辛亥革命成功後,袁世凯窃国,国会为免袁搞专制独裁,通过「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实行内阁制。当时的国会多数党国民党兴致勃勃准备组阁,可是,袁世凯将宋教仁暗杀了。1914年1月,袁世凯下令解散国会;2月,解散各省省议会;同月,内阁辞职。此後袁认为「人民滥用民主自由丶人民政治认识尚在幼稚时代」,废止「中华民国 临时约法」,於5月推出「中华民国约法」,改内阁制为总统制。6月,裁撤各省都督,设「将军督理军务」,由(中央)将军府分遣。之後再修改总统选举法,使总统可无限期连任,而新任总统亦由在任总统指派。袁世凯成为了真正的独裁者。这是一个其中一个教训。
近年来中共为了阻止香港的民主进程,不惜撕毁基本法,强调无限期保留立法会中「功能组别」小圈子选举的名额,强调占选民中少数的工商界人士创造的GDP占了香港多少百分比,对香港社会的贡献怎麽巨大,因而要给他们选举特权。由此,行政长官曾荫权放出口风说香港可以考虑如英美的两院制,为少数亲共的工商界和左派土共制造政治特权。这就完全违反了「普及而公平」的选举原则,在这种原则下,每一个合资格的公民都有同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丶每一张选票都有同等的价值。因而随即遭到社会与轮和民意的强烈反对,闭口不提了。可见正义与邪恶,正确与错误在人民心中早有公论,亦可见在法治社会中,公然违法的行为必遭反对和抵制。这是另一个教训。
卫先生说他建议设立参议院安置中共中央的根据之一是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上)》说的一段话:「在任何一个国家里,总有一些人因出身丶财富或荣誉等缘故而使自身高出普通民众之上。如果他们和平民混杂在一起,公共的自由就会成为对他们的奴役,而且他们不会有保卫这种自由的任何兴趣,因为大多数决议都是和他们作对的。所以,他们参与立法的程度应该和他们在国家中享有的其他利益成正比。如果他们组成一个团体,有权制止平民的侵犯,正如平民有权制止他们的侵犯一样,这就将有助于实现各阶层间 的和平相处。」他(包括卫先生)的观点很清楚,就是如果实行普世公认的「公平而普及」的选举,就会造成「暴民政治」,引起社会混乱和倒退,必须设立精英份子(在卫先生的眼里则是中共中央和民主党派骨干)组成的参议院把关。
卫先生忘记了,孟德斯鸠(C·L·Montesquieu,1689-1755)所处的时代是17时代末和18世纪前叶,此时正值法国封建主义和君主专制从发展高峰急剧走向没落的时期,说这段话的时候,资产阶级民主政体尚未建立,他对「暴民政治」的担忧也仅限於预测。数百年以後的今天,情况完全不同了,民主宪政的实施已经证明他的担忧是多馀的,正如现实证明马克思主义的许多理论是荒谬的一样,卫先生怎麽拿数百年前一位西方人士说的话作为今天实现中国民主化的依据呢?
事实上,台湾实行一院制,并没有出现「暴民政治」,从专制到民主短短二十年的演变,经过了暂时的混乱阵痛,已经走上民主宪政的正轨;同样地,香港也是实行一院制,以古巴共产革命领袖格瓦拉为偶像的街头斗士长毛梁国雄也进了立法会,除了让立法会更多元化,更有机会听到基层民众的声音之外,也没有出现什麽「暴民政治」,两地的选举都和平有序,公正公平。不错,英国的上议院曾保留了一定数量的贵族议席,但他们正迅速朝着彻底取消特权的方向前进。而美国的参议院如同众议院一样,都是由普选产生,并非小圈子选举产生,更不可能让少数人独霸十到二十年!时至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全世界的政治经济发展一日千里,远非过去任何时候可比,为什麽卫先生不叫我们学习迅速民主化的台湾,还要我们效仿六七百年前中世纪的英国?
中共的政权本来就是暴力取得的,将近六十年了,他们享尽了特权,我们也受够了。如今请他们交出政权,还政於民,天公地道,有甚麽好客气的?凭什麽还要为他们特设一个享有否决权的「参议院」,继续骑在人民头上?笔者曾经在拙文「尊重现实,不等於......」中所说:「这些靠吹牛拍马,为了升官不顾人民死活丶不 惜破坏环境大搞政绩工程的政治暴发户,加上几个只会看风使舵,阿媚逢迎的民主党派骨干,有英国贵族那样的绅士风度和文明素质吗?」「任何以"党内民 主"取代国家民主,任何保留某党某派小圈子政治特权,保留未经民选的任何人政治地位的「民主方案」,都是假民主,大家不要上当了!」笔者坚持这种看法。
中共口口声声说自己「三个代表」,代表广大人民群众,其实他代表的是少数特权阶级和资本家,他害怕的是人民群众。他总是拿什麽「统一」和「独立」来说事,用以煽动愤青狭隘民族主义,提也不敢提「专制」和「民主」,可见其做贼心虚。其实,卫子游先生和笔者都希望中国早日实现民主化,是一条战壕里的战友,笔者与卫子游先生素昧平生,在这里批评卫先生的建议,只是希望共同探索一条正确的中国民主化之路。我们都曾经饮过狼奶,血液里都有中共灌输的毒素,我们必须彻底扬弃共产党的一整套思想观念和思维方法,才能找到正确的答案。
以上看法,如有不当,敬请卫子游先生指教;更希望广大读者发表意见,参加讨论,共同推进中国民主化。
(写於5/2/2008,修改於5/12/2008纽约)
(www.davidyung.blogspot.com)
(刋於「民主中国」200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