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与瓮安案不同的是,本案当事人并没有死.那么很简单,给杨佳一个话筒,容许国内国外几个知名记者采访采访,我党蒙受的所谓封锁事实真相控制新闻舆论不保 护言论自由等等的不白之冤也就立即轻松昭雪天下了.至于杨佳怎么说,人们怎么听.都是人的自由.何况,杨佳现在好比砧板上的一块肉,还怕他那张嘴巴不成?
2公开开庭,容许旁听,全程LIVE直播.用活生生的事实充分的证据完美的司法程序给行货们上一堂真实深刻的爱国主义法制教育课.与瓮安案不同的是,本案 不涉及到处女膜等个人隐私问题,好像也很难于国家安全挂上钩,当事人也已经是成年人.应该是可以不搞秘密审理吧.而且记得以前审理什么一些贪官案件,好像 都是LIVE直播的.应该也算是已经有司法先例在.
3不要指定律师.尤其是上海的律师.尤其是该律师还是政府的法律顾问.瓜田李下,何必如此呢?应该允许杨佳在全国范围内自行聘请律师.相信即使杨佳没有钱,这样的案件,也会有许多律师愿意免费服务的.应尊重嫌疑人的合法辩护权.
综上,我想对于这样一个事实简单,证据清楚的普通刑事案件,政府应该要有信心也有魄力做到以上三点.这样既体现了尊重人的(包括嫌疑人的)自由与权利,也体 现了政府对于新闻言论自由的尊重,对于法治的尊重.尤其是对于上海这样一个国际化的大都市,若文明的公开公正地办理本案,对此次事件中不幸死去的以及即将 死去的个人,对于政府,对于我们全体人民,在血的代价里,或许都将会有所裨益.(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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