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的中国社会,因为特权横行和法治缺失,已经到了一个极端畸形和危险的地步,中共政权的存亡也已到了一个临界点:表现在全国上下各级官员一方面特权泛滥,不但本身贪污腐化,连亲属都杖势欺人(比如贵州瓮安县几个小县官亲属涉嫌姦杀案)、军警法(包括莫名其妙的城管)虐待百姓,到了迫上梁山的地步(比如上海闸北警察殴打引至杨佳袭警案);一方面又尸位素餐,佔著位置不做事,凡事等"指示"。每每地方发生什麼事,先是面面相覷、推卸责任,谁都不愿意出头作主,甚至到了中央,都要等胡锦涛拍板。一旦"中央"批示下来,这些地方官员就像吃了鸦片,精神立时亢奋,谴责"敌对分子"一个比一个高调,动手镇压群眾一个比一个卖力(如西藏骚乱)。种种不正常的现象说明这个社会已经异化到了濒临崩溃的程度,这种畸形的社会还能维持多久?
这次贵州瓮安万人火烧政府公安大楼,据说胡锦涛做了三点批示:一,为什麼一起普通的治安事件会演变成冲击政府的群体性事件?二,防止事态扩大。三,不要封锁消息,要引导舆论。表面看貌似公正,不偏不倚,符合胡锦涛四平八稳的处事原则:无论查出案件真相如何,无论事态如何发展,他都不需负上任何责任。胡锦涛在这里耍了个"小聪明",他深知:中国社会习惯性"一窝蜂、一刀切",他的指示如果偏向任何一方,"下必有甚焉",必会一发不可收拾。如果明确批示严惩残害百姓的地方官,一大批省市地县官员必受牵连纷纷落马下台,其中会有无辜受累者,变相鼓励各地更多更大的群体抗争,局面一乱他怎麼承担得了?但若果批示採用铁腕手段严惩群眾闹事者,地方上的贪官污吏势必疯狂报复,胡明知此案很可能是大寃案,官迫民反,更有可能激起更大规模的骚乱。所以,他只能採取这种貌似公正的"中间取向"。谁知,在中国现时这种谁都不想负责任,又谁都可以"奉旨杀人"的弔诡局面下,所有的社会责任必然最后归结到最高领导者胡锦涛身上,胡自以为聪明的这种模糊批示更危险,因为谁都可以各取所需,也就是说事态演变的走向只能听天由命,如果完全失控,也只能是自作自受。
让我们来分析一下胡锦涛的三点批示内有何玄机?第一点,胡锦涛似乎在问责地方官员,其实这是多餘的,胡锦涛心里很清楚,在当今中国这样特权横行又缺失法治的社会,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会发生类似的事件,并非瓮安一县的专利,根本原因在独裁专制的社会制度。没有民主,何来法治?没有法治,何来公正?结果必然遍地寃案。若要问,应该首先问自己,因为你是中国的最高领导人,是造成一切社会不公和社会动盪的总根源。瓮安县民眾倒是可以抓住胡锦涛这一批示中的"一起普通的治安事件"、"群体性事件"的"最高定性"去对抗任何将他们打成"打砸抢分子"、将他们的正义抗争说成是"有组织有计划的反革命事件"的阴谋和企图。第二点,这是胡锦涛三点批示中的核心内容,也是中共当权者眼下最迫切的需要。各地诸候都在暗暗祈祷千万别在我的辖地出事,坏了我的乌纱帽。今年春运雪灾时广东省长黄华华一语道出了他们的心声:"不出事是本事,出了事就大事!"因为奥运举办在即,中共不惜花费超逾歷届奥运会举办费总和的大量金钱,渴望借举办奥运的机会向老百姓显示万方来朝的和谐盛世假象,延续他们的独裁统治,很害怕在这关键时刻节外生枝,毁了他们的美梦。於是我们又一次看到了中共惯用的两面手法:一方面不问情由地撤几个官员的职,给老百姓消消气;另一方面又调动军队到瓮安戒严,搜捕参加群体抗争的老百姓,禁止媒体採访,甚至将受害人家属祕密转移......不过,这种两面手法使用得太多了,已经愈来愈不起作用了,网民们已经给中共总结出处理群体事件的五个步骤,网上一片嘲笑声叫骂声,如此不得人心做法恐怕也难以为继了。第三点批示其实是告诉中宣部要加倍控制舆论,同时警告异见分子不可乱说乱动,之不过争取奥运举办权承诺言犹在耳,胡锦涛不能像毛泽东那样甘冒天下之大不讳,赤裸裸的上阵而已。儘管如此,胡锦涛的孤陋寡闻还是露出了尾巴,世界上有可以"引导"的舆论吗?如果"舆论"可以引导,这还叫舆论吗?
於是,就出炉了这三条平庸的,谁也抓不到小辫子的"批示"。其实,胡锦涛聪明反被聪明误,三条不明不白的批示,谁都可以各取所需,势必造成更大的混乱。聪明如胡锦涛者,理应明白,靠批示治国,危险万分,即使你耍小聪明,来个模糊批示,企图逃避责任,也不济事,反会越弄越糟。唯一的办法就是痛下决心,效仿台湾国民党放弃一党独裁,实行民主宪政,还政於民,司法系统才能独立,只有司法系统不受干预,才有条件实行严格的法治,一切刑事民事案件均有法可依,由独立的司法系统处置,更有言论自由的监督,根本就用不著事事劳烦到你阁下,何乐而不为?若坚持依靠批示治国,就算你是神童,就算你有三头六臂,也不可能料事如神,事事作出正确的判断,在你们自己造成的社会安定繫於一人身上恶劣环境下,你就很可能"一言丧帮"了!做人处事"聪明反被聪明误"歷史上的教训还少吗?红楼梦脂批有云:"机关算尽太聪明,反害了卿卿生命",胡主席别要耍小聪明误国亡党啊!